第1题:
简述经济法属性。
经济法的法律属性主要有:
(1)经济法是综合、系统调整的法。
(2)经济法是平衡协调的法。
(3)经济法是“以公为主、公私兼顾”的法。
(4)经济法是经济集中与经济民主对立统一的法
(5)经济法是“社会责任本位”的法
第2题:
简述经济法主体的分类。
第3题:
4.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什么?简述经济法的社会本位。
第4题:
简述从经济法的本质属性和广义上两个角度看经济法律关系特征。
从经济法的本质属性看,经济法律关系应具有的最基本的特征如下:
第一,经济法律关系是组织管理要素与财产要素相统一的法律关系。
第二,经济法律关系是国家意志与社会组织的其他社会个体的意志直接协调并结合的法律关系。
广义上的经济法律关系还有其他一些特点:
第一,经济法律关系主体多为“组织”,个人只有在法定情况下,在参加生产经营性质的经济关系时,才能进入经济法律关系,成为经济法主体。
第二,经济法律关系一般采用较为严格的法律形式和法定程序。
第5题:
什么是经济法?经济法的本质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