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答案:《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意见》对加快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做了如下规定:
(1)加大财政金融扶持力度。提高农产品加工业基本建设投资比重,增加对农产品加工企业的投入。
(2)落实税收用地用电支持政策。各市要贯彻落实国家扶持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切实落实企业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3)建设优质原料生产基地。在现有农产品生产基地的基础上,加强优质专用农产品良种繁育基地建设,培育和引进一批优良品种,发展一批布局合理、专用、优质、稳定的优势农产品原料生产基地,加强对重要农产品基地的环境监管,确保其环境质量达到国家标准。
(4)建立生产经营新机制。鼓励农产品加工企业通过定向投入、定向服务、定向收购等方式,与农民建立稳定的合同关系和利益联结机制。
(5)鼓励和扶持龙头企业。培育一批技术创新能力强、产业关联度大、辐射面广、带动力强、具有国际竞争能力的现代化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
(6)推进技术进步和科技创新。加大农产品加工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的引进、推广和创新力度。加快科研成果转化,引进一批先进的农产品加工技术、设备和工艺,推广应用一批农产品加工先进实用技术,改造提高一批传统的农产品加工企业。鼓励规模较大的加工企业建立技术研发中心,以多种形式与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和技术推广等部门,开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技术、新品种。
(7)健全质量安全体系。认真实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积极引导企业采用国际标准,提高农产品加工制品的国际市场竞争力。
(8)搞好信息技术服务。各部门要加强农产品加工业的信息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利用各种媒体和电子网络,建立农产品加工信息技术发布平台,适时发布市场信息、产品质量信息和技术项目信息。
(9)支持农产品加工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引导农产品加工企业扩大出口,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到境外投资办厂,建立原料基地或技术研发中心,帮助农产品加工企业到境外举办产品博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