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家本认为:"有其法者,尤贵有其人",如何得其用法之人,沈家本主张()
A.所有官吏"皆宜知法"
B.司法官吏应具有专门学识
C.设置律学博士,教授法学
D.设"明法科",培养治法官吏
第1题:
简述沈家本“法贵得人”的主张
沈家本认为“善法”和法的执法之人是实行法治的重要条件。他指出,如果执法者选用恰当,即使法令较严也能在执法中体现仁义的精神。反之,如果执法者不善,即使法令宽缓也会造成不好的结果。为此,他提出了“法贵得人”的主张,具体方法是:
(1)所有国家官吏,上至中枢长官,下至百里长吏,皆宜知法。
(2)司法官吏应具有专门知识。
(3)设置律学博士教授法学;设置培养法学人才的专门学校。
第2题:
简述沈家本“会通中西”的修律主张。
(1)将儒家的德主刑辅思想与资产阶级法治揉合在一起论证法的性质和作用。主张以法治国、治民。认识到只有法度立,国家才能长治久安。
(2)执法原则。主张在适用法律时应贯彻统一、平等原则。抨击传统中国法律适用上的特权现象,引进西方“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制原则,提出旗人汉人“一体同科”的主张。另外,从仁恕之心出发,沈家本还提出用法从宽思想,反对严刑重罚。认为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刑法,已“日趋于轻”,中国应顺应世界潮流,改重为轻。这种轻刑思想较之封建重刑主义思想,是一大历史进步。
(3)注重法律人才的培养。他认为,只有公正贤良的执法者,才能更好地执行法律。“有其法者,尤贵有其人。”主张所有国家官吏,“皆宜知法”,尤其司法官吏,更应具有专门知识,方能胜任自己职责。为此,他设置律学博士,传授法学,又奏请清政府成立法律学堂,并从外国聘请法学家,培养法律人才。
(4)重视法理学的研究和宣传。认为法学的盛衰与政治息息相关:政治决定法律,法学盛,政未必盛,但法学衰,政则必衰。这一主张对法学的发展起促进作用。总之,“会通中西”的思想具有一定的民主科学性和人民性,具有近代资产阶级法律与法学的进步思想性质,是中国法律思想史的一份宝贵的学术遗产。
略
第3题:
沈家本认为中国历代刑法中,最为"得中"的是()。
A唐法
B汉法
C隋法
D宋法
第4题:
沈家本“有其法者,尤贵有其人”的法律思想
这句话的意思是,有了好的法律之后,最重要的是要有好的执法之人。那么,怎样才能有好的执法之人呢?沈家本主张:
第一,所有国家官吏,上至,下至百里长吏,都要知法。尤其是有权发布命令的中枢长官更要知法,否则就会给司法实践造成极大的危害。
第二,“治狱乃专门之学,非人人之所能为。”因此,司法官吏应具有专门学识,都应该象皋陶、苏公那样精通法律。“虞舜施刑,必属皋陶,周公敬狱,必推苏公。”
第三,设置律学博士,教授法学。沈家本认为,因为法律为专门之学,所以律学博士一职十分重要,不可或无。为了培养法学专门人才,就应当设立专门的学校,并从邻国日本东京请来博士讲学。
第5题:
沈家本认为在适用法律时,也必须贯彻()的原则。
统一、平等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