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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试述伪证罪的构成特征与认定。”相关问题
  • 第1题:

    破坏选举罪的构成特征是什么?认定本罪应当划清哪些界限?


    正确答案: 特征:
    1、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以及国家的选举制度。
    2、客观方面表现为在选举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时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编造选举结果等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体是一般主体。
    4、主观是直接故意。
    破坏选举罪和妨害公务罪的界限
    1、客观方面不同。以暴力、威胁的方法阻碍代表依法执行职务构成妨害公务罪,其中的代表职务,是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规定的人民代表在其所在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中的职务。只要行为人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人民代表行使其上述代表职务的,就构成妨害公务罪,并且没有情节严重的要件限制。以暴力、威胁的手段妨害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构成破坏选举罪的仅限于在选举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时,侵害代表依法享有的选举权的情形,不包括对代表依法享有的其他职权的侵害。
    2、从犯罪客体上看,妨害代表执行公务的犯罪侵犯的是各级人大代表依法享有的各种职权,同时也侵害了人民代表大会的根本制度。破坏选举罪中妨害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侵害客体仅限于代表的选举权和国家的选举制度。

  • 第2题:

    下列关于伪证罪的说法正确的是()

    • A、伪证罪的主体要求是具有特殊身份的,只有证人、鉴定人、记录人和翻译人才可构成该罪
    • B、伪证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任何人只要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或隐匿罪证的,都可以构成该罪
    • C、伪证罪只可能发生于刑事诉讼中,对于民事诉讼、经济诉讼、行政诉讼、不可能发生伪证罪
    • D、伪证罪可以发生在刑事诉讼、民事诉讼、经济诉讼、行政诉讼中

    正确答案:A,C

  • 第3题:

    什么是妨害公务罪?其构成特征是什么?认定本罪应当划清与哪些犯罪的界限?


    正确答案: 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大代表、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或者履行职责,或者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造成严重的后果的行为。
    特征:本罪具有如下特征: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和红十字会的公务活动。
    2、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民代表大会和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或者履行职责的行为,或者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但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4、本罪的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即明知是上述人员正在依法执行职务或者履行职责而加以阻碍。
    认定本罪应当划清以下界限:
    1、妨害公务罪与非罪的界限。
    2、妨害公务罪与其他犯罪的界限。
    3、妨害公务案件中一罪与数罪的界限。

  • 第4题:

    什么是伪证罪?其构成特征是什么?它与诬告陷害罪有何区别?


    正确答案: 指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的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行为。
    特征:
    1、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机关正常活动和公民的人身权利。
    2、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刑事诉讼中,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作虚假的证明、鉴定、记录、翻译的行为。
    3、主体是特殊主体。
    4、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是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陷害他人或者陷匿罪证包庇罪犯罪的目的。

  • 第5题:

    下列关于妨害司法罪的说法,错误的是()。

    • A、在民事诉讼中,证人作伪证的,可能构成包庇罪
    • B、在刑事诉讼中,辩护人伪造证据的,不构成伪证罪
    • C、在刑事诉讼中,证人故意作虚假证明意图陷害他人的,构成伪证罪
    • D、在刑事诉讼中,诉讼代理人帮助当事人伪造证据的,不构成伪证罪

    正确答案:A

  • 第6题:

    虚假广告罪?其构成特征?如何认定本罪?


    正确答案:指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情节严重的行为。
    特征:
    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广告的管理制度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只有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才能构成本罪。
    4、主观是故意。
    认定本罪,应当注意划清虚假广告罪与非罪的界限。区别:在于确认利用虚假广告欺骗用户和消费者的行为是否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

  • 第7题:

    什么是拐卖妇女、儿童罪?其构成特征是什么?如何认定本罪?


    正确答案:指以出卖为目的,拐骗、绑架、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
    特征:
    1、侵犯的客体是妇女、獐人身权利。
    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拐骗、绑架、收买、贩买、接送或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
    3、犯罪主体,一般情况下是一般主体即满16周岁。
    4、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
    认定本罪:获利为目的

  • 第8题:

    问答题
    绑架罪的构成特征是什么?认定该罪时应注意什么?

    正确答案:
    绑架罪,是指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行为。
    (1)绑架罪的特征
    ①本罪的客体是他人的人身权利。
    ②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绑架他人的行为。绑架,是指以暴力、胁迫、麻醉或者其他使人不敢反抗或者不能反抗、不知反抗的方法,挟持他人离开家庭或处所,转移到其他地方予以拘禁,使他人处于行为人的实力控制之下的行为。
    ③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④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并且具有勒索财物或者获取其他非法利益的目的。
    (2)认定绑架罪需注意的问题
    本罪与非法拘禁罪的界限。主要是将绑架罪与为索取债务非法拘禁他人的行为区别开来。前者的主观目的是勒索财物或者获取其他非法利益;后者的目的则是索取他人所欠自己的合法债务。
    一罪与数罪的界限。在绑架过程中故意杀害被绑架人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的,以绑架罪一罪定罪,并按刑法所规定的法定刑量刑,不实行数罪并罚。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9题:

    问答题
    试述假冒注册商标罪的概念、特征及认定。

    正确答案: 假冒注册商标罪是指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行为。假冒注册商标罪的特征:
    (1)客观方面具有以下特征:①行为人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②行为人必须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一方面,行为人使用商标的商品与注册商标的商品必须属于同一种商品;另一方面,行为人所使用的商标与他人的注册商标相同。
    (2)主体既可以是已满16周岁,具有辨认控制能力的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
    (3)主观要件是故意。
    (4)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还必须“情节严重”。
    假冒注册商标罪的认定:
    (1)认定假冒注册商标罪,应注意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
    ①擅自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似的商标的,以及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似的商标的行为,不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
    ②未经注册的商标,在不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前提下,虽然可以使用,但不受法律保护,也不能取得商标专用权。因此,假冒他人没有注册的商标的,不可能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
    ③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的,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使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的等等虽然都是不正当竞争行为,但不是假冒注册商标的行为,故不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
    (2)认定假冒注册商标罪,还应正确处理本罪与以假冒注册商标方式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关系。对以假冒注册商标方式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的宜从一重罪论处。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问答题
    伪证罪的特征是什么?认定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正确答案:
    伪证罪,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的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行为。
    (1)伪证罪的特征
    ①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同时还危害公民的人身权利及其他合法权益。
    ②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刑事诉讼中,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作虚假的证明、鉴定、记录、翻译的行为。本罪属于行为犯。行为人只要在刑事诉讼中对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作了虚假的证明、鉴定、记录、翻译,不论司法机关是否据此对案件作了错误的处理,均构成本罪。
    ③本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只有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这四种人员在刑事诉讼中均负有如实、客观地陈述、提供、记录、翻译案件真实情况的义务。违反这一义务提供虚假的证明、鉴定、记录、翻译的,即成为本罪的主体。
    ④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是虚假的证明、鉴定、记录、翻译而故意向司法机关提供,目的是陷害他人或者隐匿证据包庇罪犯。
    (2)认定伪证罪需注意的问题
    ①罪与非罪的界限。对证人因记忆不清而提供了不真实准确的证明,鉴定人因为业务水平、技术条件或者疏忽大意而提供了错误的鉴定结论,记录人因为记录水平或者疏忽大意而漏记、错记以及翻译人因为翻译水平或者过失而错译的,均不构成本罪。
    ②本罪与诬告陷害罪的界限。两罪的主要区别是:
    a.犯罪主体不同。本罪是特殊主体,仅限于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而后罪是一般主体。
    b.行为对象不完全相同。本罪的行为对象主要是人犯;而后罪行为对象是任何公民。
    c.行为实施的时间不同。本罪发生在立案以后的刑事诉讼过程中;而后罪则发生在立案侦查之前,并且往往是引起刑事诉讼的原因。
    d.行为方式不同。本罪是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作伪证;而后者则是捏造整个犯罪事实。
    e.主观目的不同。本罪在主观方面既可以出于陷害他人的犯罪目的,也可以是出于隐匿罪证为他人开脱罪责的目的;而后罪的目的则只是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到错误的刑事追究。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问答题
    简述伪证罪的特征。

    正确答案: 概念:伪证罪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员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做虚假的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隐匿罪证的行为。
    本罪具有以下特征:
    1、本罪的客体主要是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同时还危害公民的人身权利及其他合法权益。
    2、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刑事诉讼中,对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作虚假的证明、鉴定、记录、翻译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只有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
    4、本罪的主管方面是故意,即明知是虚假的证明、鉴定、记录、翻译而故意向司法机关提供,目的是陷害他人或隐匿证据包庇罪犯。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问答题
    简述伪证罪的概念和构成要件。

    正确答案: 伪证罪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行为。
    其构成要件包括:
    (1)犯罪客体:复杂客体,既侵害了国家的正常司法秩序,又侵害了公民的人身权利。
    (2)犯罪客观方面:行为人在形式诉讼中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行为。
    (3)犯罪主体:特殊主体,刑事诉讼中的证人、鉴定人、记录人和翻译人。
    (4)犯罪的主观方面:故意,即明知是为证行为而有意实施的主观心理状态。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试述假冒注册商标罪的概念、特征及认定。


    正确答案: 假冒注册商标罪是指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行为。假冒注册商标罪的特征:
    (1)客观方面具有以下特征:①行为人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②行为人必须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一方面,行为人使用商标的商品与注册商标的商品必须属于同一种商品;另一方面,行为人所使用的商标与他人的注册商标相同。
    (2)主体既可以是已满16周岁,具有辨认控制能力的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
    (3)主观要件是故意。
    (4)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还必须“情节严重”。
    假冒注册商标罪的认定:
    (1)认定假冒注册商标罪,应注意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
    ①擅自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似的商标的,以及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似的商标的行为,不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
    ②未经注册的商标,在不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前提下,虽然可以使用,但不受法律保护,也不能取得商标专用权。因此,假冒他人没有注册的商标的,不可能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
    ③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的,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使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的等等虽然都是不正当竞争行为,但不是假冒注册商标的行为,故不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
    (2)认定假冒注册商标罪,还应正确处理本罪与以假冒注册商标方式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关系。对以假冒注册商标方式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的宜从一重罪论处。

  • 第14题:

    什么是贪污罪?其构成特征是什么?如何认定本罪?


    正确答案: 指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特征:
    1、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公共财产所有权和国家的廉政制度。
    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3、主体是特殊主体。
    一类是国家工作人中;
    二类是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个人贪污在5000元以上,或者虽然不满5000元但情节较重的,才构成犯罪。

  • 第15题:

    什么是敲诈勒索罪?其构成特征是什么?认定本罪应当划清与哪些犯罪的界限?


    正确答案: 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公私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使用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强行索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特征;
    1、侵犯的客体为复杂客体。
    2、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迫使他人交付财物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4、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是直接故意。
    界限:
    1、敲诈勒索罪既遂与未遂的界限。如果行为人使用威胁、要挟的手段使被害人产生恐惧并交出财物的,则构成敲诈勒索既遂。如果行为人已经着手实施了威胁、要挟的手段,被害人却未产生恐惧也没有交出财物的,或者被害人虽然产生恐惧,行为人却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取得财物的,则是敲诈勒索未遂。
    2、敲诈勒索罪与抢劫罪的界限。威胁的内容不同;威胁侵害的对象不同; 威胁的方式不同;实施威胁内容的时间不同;犯罪对象的范围不同;威胁的程度不同;构成犯罪的要求不同。
    3、敲放勒索罪与绑架罪的国界限。主要客体不同;客观方面不同;威胁内容和对象不同;勒索财物的对象不同;构成犯罪的标不同。

  • 第16题:

    试述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的构成特征与认定。


    正确答案: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是指违反国家毒品管理法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行为。
    本罪具有如下构成特征: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本罪的犯罪对象是毒品。所谓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行为。所谓走私毒品,是指非法运输、携带、邮寄毒品进出国(边)境,以及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走私进口的毒品,或在内海、领海运输、收购、贩卖毒品的行为。所谓贩卖毒品,是指有偿转让毒品或以贩卖为目的而非法收购毒品。所谓运输毒品,是指通过携带、邮寄或使用交通工具等方法将毒品从一地运往另一地的行为。所谓制造毒品,是指违反国家毒品管理法规,对毒品原料加工、提炼、配制成可供人吸食、注射等毒品的行为。本罪是选择性罪名,行为人只要实施了上述四种行为之一的,即构成本罪。
    (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自然人和单位都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根据刑法第17条第2款的规定,凡年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也可以成为贩卖毒品罪的主体。
    (4)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认定本罪,应注意以下三个问题:
    (1)本罪与非罪行为的界限。只要行为人实施了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行为的,不论毒品的数量多少,一律构成犯罪。但如果行为人出于医疗、科研或教学目的,根据法律规定,在取得国家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或者特许后,进口、生产、运输、或者销售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不成立本罪。
    (2)走私毒品罪与走私罪的界限。两罪的主要区别在于犯罪的对象不同。走私毒品罪的犯罪对象仅限于毒品,而走私罪的犯罪对象是毒品以外的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进出口的物品。如果行为人在走私活动中,既走私毒品,又走私其他货物、物品的,则应按走私毒品罪和构成的其他走私罪,实行数罪并罚。
    (3)毒品数量的计算。本罪的处罚与行为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的毒品数量有重大关系,因此,准确认定毒品的数量有着十分重大的意义。根据刑法第347条第7款的规定,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而未经处理的,其毒品数量应以累计计算。又根据刑法第347条第2款的规定,毒品的数量以查证属实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的数量计算,不以纯度折算。

  • 第17题:

    甲某为使法院的民事判决有利于自己,利用金钱买通了乙某让乙对一些关键事实作了虚假陈述,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乙的行为构成了伪证罪
    • B、甲的行为构成伪证罪的共犯
    • C、甲的行为构成妨害证人作证罪
    • D、乙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正确答案:C

  • 第18题:

    什么是抗税罪?其构成特征是什么?如何认定本罪?


    正确答案: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故意违反税收法规,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应缴税款的行为。
    特征:
    1、侵犯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国家的税收征管制度,又侵犯了执行征税职务活动的税务人员的人身权利。
    2、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税收法规,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行为。
    3、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必须是负有纳税义务的纳税人或者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义务的扣缴义务人。
    4、主观方面是出于故意。
    认定本罪:
    1、区分抗税罪与一般拒不缴纳税款行为的界限。
    2、区分抗税罪与使用暴力、威胁方法拒缴错征税款的界限。
    3、区分抗税罪与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的界限。
    4、抗税罪共犯的认定。

  • 第19题:

    下面关于伪证罪的主观方面的表述中,正确的( )。

    • A、过失不构成本罪
    • B、本罪的目的在于陷害他人
    • C、本罪的目的在于包庇罪犯
    • D、证人由于记忆不清提供了不符合事实的证明,不构成伪证罪

    正确答案:A,D

  • 第20题:

    问答题
    什么是侵占罪?其构成特征是什么?认定本罪应当划清与哪些犯罪的界限?

    正确答案: 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者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非法占为已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或者拒不交出的行为。
    特征: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产所有权。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占有他人财物,数额较大,拒不退还或者拒不交出的行为。
    3、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
    界限:
    1、侵占罪与非罪的界限,表现在非法侵占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犯罪;如果数额较小不构成犯罪;必须是没有法律依据而占有他人财物的才构成本罪,如果有法律依据而占有或者处分他人财物的不构成本罪;本罪是告诉才处理的犯罪。
    2、侵占罪与不当得利的界限。表现主观内容不同;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方式不同;行为性质不同。
    3、侵占罪与盗窃罪;界限。表现在犯罪对象不同;客观方面的表现不同;犯意形成的时间不同。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问答题
    试述窝藏、包庇罪与伪证罪的区别。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22题:

    问答题
    什么是伪证罪?其构成特征是什么?它与诬告陷害罪有何区别?

    正确答案: 指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的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行为。
    特征:
    1、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机关正常活动和公民的人身权利。
    2、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刑事诉讼中,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作虚假的证明、鉴定、记录、翻译的行为。
    3、主体是特殊主体。
    4、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是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陷害他人或者陷匿罪证包庇罪犯罪的目的。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什么是敲诈勒索罪?其构成特征是什么?认定本罪应当划清与哪些犯罪的界限?

    正确答案: 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公私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使用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强行索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特征;
    1、侵犯的客体为复杂客体。
    2、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迫使他人交付财物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4、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是直接故意。
    界限:
    1、敲诈勒索罪既遂与未遂的界限。如果行为人使用威胁、要挟的手段使被害人产生恐惧并交出财物的,则构成敲诈勒索既遂。如果行为人已经着手实施了威胁、要挟的手段,被害人却未产生恐惧也没有交出财物的,或者被害人虽然产生恐惧,行为人却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取得财物的,则是敲诈勒索未遂。
    2、敲诈勒索罪与抢劫罪的界限。威胁的内容不同;威胁侵害的对象不同; 威胁的方式不同;实施威胁内容的时间不同;犯罪对象的范围不同;威胁的程度不同;构成犯罪的要求不同。
    3、敲放勒索罪与绑架罪的国界限。主要客体不同;客观方面不同;威胁内容和对象不同;勒索财物的对象不同;构成犯罪的标不同。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