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包括国家制定的法和“活的法”,且“活的法”才是社会生活中真正起作用的法律。持此观点的学者是()
A.狄骥
B.奥斯丁
C.埃利希
D.凯尔森
第1题:
有种观点认为,在法与社会的关系问题上,“纸上的法”必须要以“活法”为基础,否则“纸上的法”将失去生命力。对于这种说法,下列理解错误的是哪一项?
A、法律要以社会为母体,以社会客观规律为基础
B、纸面上的法律终究要以社会生活中活的法律为基础
C、立法不能脱离社会实践,不能凭空想象和主观臆断
D、活法是指统治者的意志,立法要体现统治者的意志
D
【考点】本题考点是法律与社会的关系。
【解析】对于法律而言,必须要以社会为基础,法是社会的产物。社会性质决定法律性质,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在归根结底的意义上最终决定着法律的本质。社会是法的基础。法律不是永恒不变的东西,法律应该是社会共同的,由一定的物质生产方式所产生的利益需要的表现。制定、认可法律的国家以社会为基础,国家权力以社会力量为基础。在这里,“纸上的法”指称的就是法律的文本形式,而“活法”指的是社会中的具有法律效力,能够很好实行的法律。所以,选项A、B正确说明了法律必须要以社会为基础,不能脱离社会,故是正确的。选项C说的是法律的制定阶段即立法。最终形成的法律要符合社会的需要,就必须在制定阶段满足一定的要求,这就是立法不能脱离社会实践,不能凭空想象和主观臆断,所以选项C也是正确的。“活法”主要是指社会中的具备法的效力的法,能够作用
第2题:
第3题:
通过一定方式使法律规范的要求在社会生活中得到贯彻和实现的活动是()
A法律制定
B法的运行
C法的实施
D法的适用
第4题:
第5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