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先履行抗辩权的概念及其成立条件。
第1题:
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概念和成立要件
在双务合同中,一方当事人在他方当事人未履行对价义务而请求履行时,有拒绝履行自己义务的权利
(1)须双方基于同一合同互负对价的债务
(2)当事人互负的债务均届至清偿期
(3)当事人须无先履行之义务
(4)双方当事人均未履行或未适当履行其债务
(5)须对方的对待给付是可能履行的
第2题:
根据合同法理论,下列关于先履行抗辩权的说法错误的是( )。
A.先履行抗辩权适用于有偿合同
B.在先履行一方已构成违约并请求后履行一方履行时,先履行抗辩权的行使需要明示
C.先履行抗辩权成立的,后履行一方可以暂时停止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
D.先履行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的,在后履行的义务人有权行使先履行抗辩权
第3题:
第4题:
简述承诺概念及其成立条件。
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要约经受要约人承诺,表明当事人之间达成协议,合同即告成立。承诺应具备以下条件:
(1)承诺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2)承诺须向要约人作出。
(3)承诺的内容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内容一致即表明当事人之间达成协议,合同成立。
(4)承诺须在承诺期限内作出。
第5题:
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下列关于先履行抗辩权的要件说法正确的是( )。
A.先履行抗辩权成立的,要求两个债务之间必须由当事人约定先后履行顺序
B.先履行抗辩权的成立要件中。先履行一方未履行,是先履行一方在履行期限届满前未予履行的状态
C.行使先履行抗辩权的,先履行一方未构成违约时,先履行一方未请求后履行一方履行的先履行抗辩权的行使需要明示
D.行使先履行抗辩权的,先履行一方未构成违约时,先履行一方请求后履行一方履行的,后履行方拒绝履行需要明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