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与公民在民事权利能力上有何区别?
第1题: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概念及其与公民民事权利能力的区别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法人作为民事权利主体,享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与公民民事权利能力的区别是:
(1)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因为法律以自然人生命的存在作为赋予民事权利能力的依据。而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则从成立时发生,至撤销或解散时消灭。
(2)法人不享有与公民的人身不可分离的权利。专属公民的某些权利能力的内容,法人不可能享有。因为法人为社会组织,其所以享有民事权利能力,乃出自法律的拟制,故其民事权利能力受较大限制。
(3)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是平等、普遍和一致的。
第2题:
第3题: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与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的区别有()。
A.民事权利能力开始的情形不同
B.民事权利能力的范围不同
C.民事权利能力消灭的情形不同
D.民事权利能力的本质不同
第4题: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与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相比,有何特点?
第5题:
法人的(),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
A民事权利能力
B公民权利能力
C公民行为能力
D民事行为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