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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某有一子甲,30岁未婚,胡某希望甲能与战友之女乙结婚,于是在其临终前留下一份遗嘱处理其个人财产,其中一项为“有现金2万元,暂由甲母亲保留,如果甲乙结婚,则该笔现金由甲继承。”下列关于胡某所立遗嘱的说法错误的是()A.涉及到现金2万元部分无效B.该部分无效是因为违反了遗嘱自由原则C.该部分无效是因为所附条件违法,侵犯了甲的婚姻自由D.该部分无效,其他部分有效

题目

胡某有一子甲,30岁未婚,胡某希望甲能与战友之女乙结婚,于是在其临终前留下一份遗嘱处理其个人财产,其中一项为“有现金2万元,暂由甲母亲保留,如果甲乙结婚,则该笔现金由甲继承。”下列关于胡某所立遗嘱的说法错误的是()

A.涉及到现金2万元部分无效

B.该部分无效是因为违反了遗嘱自由原则

C.该部分无效是因为所附条件违法,侵犯了甲的婚姻自由

D.该部分无效,其他部分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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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钱某与胡某婚后生有子女甲和乙,后钱某与胡某离婚,甲、乙归胡某抚养。胡某与吴某结婚,当时甲已参加工作而乙尚未成年,乙跟随胡某与吴某居住,后胡某与吴某生下一女丙,吴某与前妻生有一子丁。钱某和吴某先后去世,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胡某、甲、乙可以继承钱某的遗产
    B:甲和乙可以继承吴某的遗产
    C:胡某和丙可以继承吴某的遗产
    D:乙和丁可以继承吴某的遗产

    答案:C,D
    解析:
    【考点】法定继承人的范围【详解】《继承法》第10条规定,被继承人的第一顺序的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的继承人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根据前述规定,对于钱某的遗产,胡某由于已经与钱某离婚,不再具有配偶的身份,故胡某不能继承钱某的遗产,因此答案A错误。《继承法》第10条第3款规定“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因此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继承关系的存在必须以扶养关系的存在为前提,本题中,胡某与吴某结婚时,甲已参加工作,并未与吴某形成扶养关系,故甲不能继承吴某的遗产,因此选项B错误。胡某作为吴某的配偶,丙作为吴某的亲生子女,两者均有权继承吴某的遗产,故选项C正确。胡某与吴某结婚时,乙尚未成年并与吴某共同居住,已形成扶养关系,故乙作为与吴某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其有权继承吴某的遗产;丁作为吴某的亲生子女,其与吴某之间的父女关系并不因吴某的离婚而消灭,丁仍然有权继承吴某遗产,故选项D正确。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CD。

  • 第2题:

    111、钱某与胡某婚后生有子女甲和乙,后钱某与胡某离婚,甲、乙归胡某抚养。胡某与吴某结婚,当时甲已参见工作而乙尚未成年,乙跟随胡某与吴某居住,后胡某与吴某生下一女丙,吴某与前妻生有一子丁。钱某和吴某先后去世,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胡某、甲、乙可以继承钱某的遗产

    B.甲和乙可以继承吴某的遗产

    C.胡某和丙可以继承吴某的遗产

    D.乙和丁可以继承吴某的遗产


    胡某和丙可以继承吴某的遗产;乙和丁可以继承吴某的遗产

  • 第3题:

    钱某与胡某婚后生有子女甲和乙,后钱某与胡某离婚,甲、乙归胡某抚养。胡某与吴某结婚,当时甲已参见工作而乙尚未成年,乙跟随胡某与吴某居住,后胡某与吴某生下一女丙,吴某与前妻生有一子丁。钱某和吴某先后去世,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胡某、甲、乙可以继承钱某的遗产

    B.甲和乙可以继承吴某的遗产

    C.胡某和丙可以继承吴某的遗产

    D.乙和丁可以继承吴某的遗产


    CD

  • 第4题:

    胡某有一个儿子名小军,已30岁尚未结婚。胡某从前一个战友之女小慧,人亦贤慧,胡某希望其子能与战友之女结婚,于是在其临终前留下一份遗嘱,对自己的个人财产作了处理,其中一项为“有现金2万元,暂由小军母亲保管。如小军和小慧结婚,则该笔现金由小军继承。”胡某所立的这份遗嘱(  )。

    A.涉及到现金2万元的部分无效
    B.该部分无效是因为违反了遗嘱自由原则
    C.该部分无效是因为所附条件违法,侵犯了他人的婚姻自由
    D.该部分无效,不影响遗嘱其他部分的效力
    E.该部分无效,遗嘱无效

    答案:A,C,D
    解析:
    民事行为只有在具备相应条件时才生效,民事行为部分无效,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如果无效部分与有效部分具有牵连关系,剩余部分继续有效对当事人已经没有意义或者显失公平的,应当确认该民事行为无效。

  • 第5题:

    【多选题】胡某有一子名小军,30岁尚未结婚,胡某希望其子能与战友之女小丽结婚,于是在其临终前留下一份遗嘱,对自己的个人财产作了处理,其中一项为“有现金2万元,暂由小军乡亲保管,如小军、小丽结婚,由该笔现金由小军继承。”下列对胡某所立遗嘱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涉及到现金2万元部分无效

    B.该部分无效是因为违反了遗嘱自由原则

    C.该部分无效是因为所附条件违法,侵犯了他的婚姻自由

    D.该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


    涉及到现金2万元部分无效;该部分无效是因为所附条件违法,侵犯了他的婚姻自由;该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