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某系无业青年,经常在街头闲逛,1996年9月高某身带一把三棱刮刀与其友刘某闲逛,遇见张、赵、马三人,高某请其中张、赵喝酒,但未叫马某,马某不满,与高某发生口角,推拉中马某打了高两拳,高随意掏出刮刀由上而下对马的左肋骨刺一刀,伤及心脏,当场死亡。
【问题】高的行为构成什么罪?
第1题:
第2题:
第3题:
某日,黄某牵着狗在山坡上闲逛,恰遇平日与已不和的刘某,黄某即唆使其带的狗扑咬刘某。刘某警告黄某,黄某继续唆使狗扑咬刘某。刘某边抵挡边冲到黄某面前,捡起石块将其头部砸伤,黄某见头上流血,慌忙逃走。从刑法理论上看,刘某的行为属于哪种情况?()
A.紧急避险
B.正当防卫
C.防卫过当
D.对象错误
第4题:
第5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