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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某系无业青年,经常在街头闲逛,1996年9月高某身带一把三棱刮刀与其友刘某闲逛,遇见张、赵、马三人,高某请其中张、赵喝酒,但未叫马某,马某不满,与高某发生口角,推拉中马某打了高两拳,高随意掏出刮刀由上而下对马的左肋骨刺一刀,伤及心脏,当场死亡。【问题】高的行为构成什么罪?

题目

高某系无业青年,经常在街头闲逛,1996年9月高某身带一把三棱刮刀与其友刘某闲逛,遇见张、赵、马三人,高某请其中张、赵喝酒,但未叫马某,马某不满,与高某发生口角,推拉中马某打了高两拳,高随意掏出刮刀由上而下对马的左肋骨刺一刀,伤及心脏,当场死亡。

【问题】高的行为构成什么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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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男青年张某深夜在大街闲逛,遇到单身女子赵某,顿起歹意,将赵某挟持到偏僻胡同强奸。事毕,张某怕赵某报案,欲杀人灭口,正卡赵某脖子时,因有人路过,张某逃离现场。经鉴定,赵某脖子所受伤害构成轻伤。张某的行为属于( )。

    A.强奸罪
    B.强奸罪和故意伤害罪
    C.强奸罪和故意杀人罪(中止)
    D.强奸罪和故意杀人罪(未遂)

    答案:D
    解析:
    “将赵某挟持到偏僻胡同强奸。事毕”,可知强奸罪已经成立。后文男青年“欲杀人灭口,正卡赵某脖子时,因有人路过,张某逃离现场”,可知其犯罪动机是杀人,那么定性为故意杀人罪。刑法第23条第1款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刑法第24条第1款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题干男青年是因为意志以外的第三人路过才停止了行为,故属于犯罪未遂,即故意杀人未遂。因此选择D项。

  • 第2题:

    刘某拾得一部手机,关于该手机的所有权,下列说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若张某明知手机系刘某拾得,但支付了合理价款,便可取得手机使用权
    B.若张某获得手机系刘某无偿赠与,但因其误以为手机系刘某购买,故而张某可以取得手机所有权
    C.失主赵某知道手机在张某手中三年后,仍然有权向张某追回手机
    D.若张某通过拍卖购得该手机,失主赵某为追回手机应向张某支付相关费用

    答案:D
    解析: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照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损失。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前两款规定。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善意受让人取得动产后,该动产上的原有权利消灭,但善意受让人在受让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权利的除外。拾得遗失物不适用善意取得,故AB错误;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二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但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故C错误,D正确。

  • 第3题:

    某日,黄某牵着狗在山坡上闲逛,恰遇平日与已不和的刘某,黄某即唆使其带的狗扑咬刘某。刘某警告黄某,黄某继续唆使狗扑咬刘某。刘某边抵挡边冲到黄某面前,捡起石块将其头部砸伤,黄某见头上流血,慌忙逃走。从刑法理论上看,刘某的行为属于哪种情况?()

    A.紧急避险

    B.正当防卫

    C.防卫过当

    D.对象错误


    B

  • 第4题:

    男青年张某深夜在大街闲逛,遇到单身女子赵某,顿起歹意,将赵某挟持到偏僻胡同强奸。事毕,张某怕赵某报案,欲杀人灭口,正卡赵某脖子时,因有人路过,张某逃离现场。经鉴定,赵某脖子所受伤害构成轻伤。张某的行为属于

    A.强奸罪
    B.强奸罪和故意伤害罪
    C.强奸罪和故意杀人罪(中止)
    D.强奸罪和故意杀人罪(未遂)

    答案:D
    解析:
    “将赵某挟持到偏僻胡同强奸。事毕”,可知强奸罪已经成立。后文男青年“欲杀人灭口,正卡赵某脖子时,因有人路过,张某逃离现场”,可知其犯罪动机是杀人,那么定性为故意杀人罪。刑法第23条第1款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刑法第24条第1款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题干男青年是因为意志以外的第三人路过才停止了行为,故属于犯罪未遂,即故意杀人未遂。综上此题答案为D项。

  • 第5题:

    某日,黄某牵着狗在山坡上闲逛,偶遇平日与己不和的刘某,黄某即唆使其带的狗扑咬刘某,刘某警告黄某,黄某继续唆使狗扑咬刘某。刘某边抵挡边冲到黄某面前,拣起石块将其头部砸成轻伤,黄某见头上流血,慌忙逃走。从刑法理论上看,刘某的行为属于下列哪种情况?(  )
    A.紧急避险
    B.正当防卫
    C.防卫过当
    D.对象错误


    答案:B
    解析:
    解析:对于利用动物、有意识的人攻击他人的行为可以对使用或唆使者进行正当防卫,本题即属此情形,刘某的行为成立正当防卫,故正确答案为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