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死亡时,遗产40000元。由其妻某甲和其子某乙、某丙继承,当时,某甲已经怀孕,为胎儿保留继承份额10000元。胎儿出生后是双胞胎。问:如何对待以前的遗产分割结果。()
A.原分割结果有效
B.原分割结果部分有效,应由某甲、某乙、某丙各返还2000元给两个新生儿或将遗产分成五份重新分割
C.原分割结果无效,应由某甲分得20000元,某乙、某丙及两个新生儿各分得5000元
D.原分割结果无效,由于是双胞胎,遗产也不多,所以,应由两个新生儿继承全部遗产
第1题:
某甲死亡,遗产由其妻乙和子女丙、丁继承,当时乙怀孕,为胎儿保留遗产份额 3000元,胎儿出生后死亡,该3000元应由( )。
A.乙、丙、丁均等继承
B.乙继承1/2,丙、丁各继承1/4
C.乙继承
D.丙、丁各继承1/2
第2题:
第3题:
第4题:
第5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