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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于2000年5月将乙打伤,乙为此花去医药费5000元,但未及时向甲索赔。2001年6月,乙要求甲承担责任,提出“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上法院你也没有道理!”甲遂向乙支付5000元。对此案的判断正确的是()A.诉讼时效期间未满,甲应承担该赔偿责任B.诉讼时效期间已满,甲不再承担该赔偿责任C.甲自愿支付了该5000元,不能要求返还D.甲受乙的欺诈而支付了该5000元,可以要求乙返还

题目

甲于2000年5月将乙打伤,乙为此花去医药费5000元,但未及时向甲索赔。2001年6月,乙要求甲承担责任,提出“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上法院你也没有道理!”甲遂向乙支付5000元。对此案的判断正确的是()

A.诉讼时效期间未满,甲应承担该赔偿责任

B.诉讼时效期间已满,甲不再承担该赔偿责任

C.甲自愿支付了该5000元,不能要求返还

D.甲受乙的欺诈而支付了该5000元,可以要求乙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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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和解析
参考答案:C
更多“甲于2000年5月将乙打伤,乙为此花去医药费5000元,但未及时向甲索赔。2001年6月,乙要求甲承担责任, ”相关问题
  • 第1题:

    精神病患者甲在其妻陪伴下外出散步,顽童乙上前挑逗,甲受刺激追赶,甲妻见状,全力阻拦无效.甲将乙头打破,乙为此花去医药费2000元,该医药费应如何负担?【】

    A.由甲负担

    B.由甲妻负担

    C.由乙的父母负担

    D.由甲妻与乙的父母共同负担


    正确答案:C
    [解析]精神病患者甲的监护人为其妻,在本题中其妻已经尽到注意义务,并全力阻止损害发生,因此应排除赔偿责任,排除BD项;甲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排除A选项;乙的父母没有尽到对其的注意义务从而导致损害的发生,损害后果应由乙的父母承担,选项C为正确答案.

  • 第2题:

    甲是精神病患者,某日甲在其妻陪伴下外出散步,邻居家小孩乙(9岁)故意挑逗甲致使甲病发,因而追打乙,甲妻见状,全力阻拦无效。甲将乙头打破,乙为此花去医药费4000元,医药费应由谁负担?( )

    A.由乙负担

    B.由甲妻负担

    C.由乙的父母负担

    D.由甲妻与乙的父母共同负担


    正确答案:D
    我国《民法通则》第133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的,可以适当减轻他的民事责任。乙故意挑逗甲而受伤,乙作为未成年人,其父母未尽到对其的看护义务,故乙的父母应与甲的妻子共同承担责任。选项D正确。
    [名师点评]精神病患者甲的监护人为其妻,在本题中其妻已经尽到注意义务,并全力阻止损害发生,因此应减轻赔偿责任,排除B项;乙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排除A选项。
    [常见解题误区]注意过错与责任承担的关系。

  • 第3题:

    下列选项中,不构成无因管理之债的是(  )
    A.甲发现乙一个人忙脱粒,主动帮忙。因谷子分进眼睛受伤,花去医药费1000元,甲请求乙支付医药费
    B.甲见乙拉车上坡非常吃力,主动在车后帮乙推车。乙因受力肩上的皮带松动,致使车后滑撞伤甲,花去医药费500元,甲请求乙支付医药费
    C.某天傍晚,大雾弥漫,甲、乙在丙家柴火垛旁谈恋爱,丙出门抱柴,甲、乙急忙跑走,丙以为遇鬼惊吓成病,花去医药费1000元,丙请求甲、乙支付医药费
    D.甲拾到一头牛,为了照顾牛花去医药费、草料费若干,后甲请求失主乙偿还


    答案:C
    解析:
    无因管理的认定条件之一就是,管理人须有为他人谋利益的意思,至于管理的后果是否会使本人受益,在所不问,只要管理人主观上试图使他人受益,就应当认定为无因管理,故A项、B项构成无因管理。如果管理效果是他人受益,自然属于无因管理,故D项构成无因管理。但C项表述的情形中根本不存在所谓“受益”还是“不受益”的问题,故不构成无因管理

  • 第4题:

    甲是间歇精神病患者,某日甲在其妻陪伴下外出散步,邻居家小孩乙(9岁)故意挑逗甲致使甲病发,因而追打乙,甲妻见状,全力阻拦无效。甲将乙头打破,乙为此花去医药费4000元,医药费应由谁负担?( )

    A.由乙负担

    B.由甲妻负担

    C.由乙的父母负担

    D.由甲妻与乙的父母共同负担


    正确答案:C
    99.C[解析]乙的父母没有尽到对其的注意义务从而导致损害的发生,损害后果应由乙的父母承担,选项C为正确答案。精神病患者甲的监护人为其妻,在本题中其妻已经尽到注意义务,并全力阻止损害发生,因此应排除赔偿责任,排除BD项;乙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排除A选项。

  • 第5题:

    甲为某单位的保安,与欲进该单位的乙因进 门手续发生争执,将乙致伤,乙为此花去医药费1000 元。经查,该保安在派往某单位之前,保安公司并未进 行培训。对于乙花去的医药费,应由谁承担责 任?( )

    A.某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B.甲承担补充责任
    C.保安公司和甲承担连带责任
    D.某单位和保安公司负连带责任

    答案:A
    解析:
    。依据《侵权责任法》第34条的规定,属劳务 派遣的,由接受派遣的单位承担侵权责任,派遣单位有 过错的,其承担补充责任。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