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在受案范围方面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将行政合同列入了受案范围
B.该解释用行政行为概念取代了具体行政行为概念,这意味着中国的实在法已经对具体行政行为概念弃之不用
C.将行政指导列入了受案范围
D.将抽象行政行为列入了受案范围
第1题: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是由()发布的。
A.最高人民法院
B.国务院
C.全国人大
D.中共中央办公厅
第2题:
第3题:
第4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对人民法院()的裁定提起上诉。
A.中止诉讼
B.中止执行
C.财产保全
D.不予受理
【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允许上诉的裁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3条规定: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1)不予受理;(2)驳回起诉;(3)管辖异议;(4)终结诉讼;(5)中止诉讼;(6)移送或者指定管辖;(7)诉讼期间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或者驳回停止执行的申请;(8)财产保全;(9)先予执行;(10)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11)补正裁判文书中的笔误;(12)中止或者终结执行;(13)提审、指令再审或者发回重审;(14)准许或者不准许执行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15)其他需要裁定的事项。对第(1)、(2)、(3)项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正确答案是D.
第5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