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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三与大地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有服务期条款,下列有关该劳动合同解除的说法正确的是:A.大地公司因经营出现暂时困难,到7月底上半年的工资只发了两个月的,张三因此与大地公司解除合同,不用支付违约金B.张三因空闲时间较多,就与大天公司签订了另一份占用双休日的合同,张三的行为属于违约行为,须支付违约金给大地公司C.张三同时与大丰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大地公司认为会对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影响,遂督促张三赶紧解约大丰公司的合同,张三认为自己能够轻松应付两份工作,并不影响大地公司的工作而拒绝,张三的行为属于违约行为应

题目

张三与大地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有服务期条款,下列有关该劳动合同解除的说法正确的是:

A.大地公司因经营出现暂时困难,到7月底上半年的工资只发了两个月的,张三因此与大地公司解除合同,不用支付违约金

B.张三因空闲时间较多,就与大天公司签订了另一份占用双休日的合同,张三的行为属于违约行为,须支付违约金给大地公司

C.张三同时与大丰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大地公司认为会对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影响,遂督促张三赶紧解约大丰公司的合同,张三认为自己能够轻松应付两份工作,并不影响大地公司的工作而拒绝,张三的行为属于违约行为应当支付违约金

D.张三进入公司才发现大地公司并没有提供合同中约定的工作条件,遂要求解约,张三无须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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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张三与大地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有服务期条款,下列有关该劳动合同解除的说法正确的是:A.大地公司因经营出现暂时困难,到7月底上半年的工资只发了两个月的,张三因此与大地公司解除合同,不用支付违约金B.张三因空闲时间较多,就与大天公司签订了另一份占用双休日的合同,张三的行为属于违约行为,须支付违约金给大地公司C.张三同时与大丰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大地公司认为会对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影响,遂督促张三赶紧解约大丰公司的合同,张三认为自己能够轻松应付两份工作,并不影响大地公司的工作而拒绝,张三的行为属于违约行为应”相关问题
  • 第1题:

    关于张三的行为,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 张三将甲公司的汽车卖给自己的行为,已经公司股东会同意,是合法行为

    B. 张三将甲公司的汽车卖给自己的行为,属于自我交易行为,即使股东会同意,也是违法行为

    C. 张三挪用甲公司资金用作个人炒股的行为是违法行为

    D. 张三应将挪用甲公司的资金依法交回甲公司,10万元炒股盈利应归其个人所有


    正确答案:AC

     本题的考点是董事的违法行为。我国《公司法》第149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挪用公司资金;(二)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三)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人他人提供担保;(四)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五)未经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六)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七)擅自披露公司秘密;(八)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前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本题中,张三同公司的交易行为,获得股东会批准后,是合法的,因为本质上法律是为了防止公司利益的受损,但现在股东会同意后,法律就没有必要再设置障碍。至于张三挪用公司资金炒股的行为,已经涉嫌触犯刑法挪用资金罪,即使未达到犯罪程度,也是违法行为。根据《公司法》规定,张三盈利的10万元也应该归公司所有。即我们所说的公司法上的归入权。所以,本题正确答案是AC.

  • 第2题:

    张三作为某基金公司基金产品的持有人,以下表述错误的是( )。

    A.该基金公司为张三提供资产管理服务
    B.张三和该基金公司是委托方和受托方的关系
    C.张三需支付该基金公司一定的费用
    D.该基金公司1夸保障张三的投资増值

    答案:D
    解析:
    基金由投资者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基金公司不能保证投资一定增值

  • 第3题:

    张三、李四、王五成立天问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张三、李四各以现金50万元出资,王五以价值20万元的办公设备出资。张三任公司董事长,李四任公司总经理。公司成立后,股东的下列哪些行为可构成股东抽逃出资的行为?

    A:张三与自己所代表的公司签订一份虚假购货合同,以支付货款的名义,由天问公司支付给自己50万元
    B:李四以公司总经理身份,与自己所控制的另一公司签订设备购置合同,将15万元的设备款虚报成65万元,并已由天问公司实际转账支付
    C:王五擅自将天问公司若干贵重设备拿回家
    D:3人决议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并进行分配

    答案:A,B,D
    解析:
    【考点】股东出资责任【详解】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12条的规定,公司成立后,公司、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以相关股东的行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损害公司权益为由,请求认定该股东抽逃出资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将出资款项转入公司账户验资后又转出;(二)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三)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四)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五)其他未经法定程序将出资抽回的行为。本题中,选项A属于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的行为,选项B属于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的行为,选项D属于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的行为,都可以被认定为抽逃出资。选项C中,王五擅自将天问公司若干贵重设备拿回家,这属于侵犯公司财产权的行为,不是抽逃出资。综上,本题正确选项为ABD。【陷阱】股东的抽逃出资行为可以有多种表现形式,有的是在公司成立后直接将出资撤回,而有的是通过交易或者利润分配等间接的形式,因此要对此类交易或利润分配进行核查,尤其是是否有不公平或者欺诈等情形的出现。要注意,并不是公司成立后股东与公司的所有交易或者利润分配都构成抽逃出资。

  • 第4题:

    甲公司为生产化肥的公司,张三为甲公司业务员,张三到乙公司采购编织袋,发现编织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但乙公司许以高额回扣,遂签订买卖合同,货运到甲公司,给甲公司造成重大损失,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有:()

    A:甲只能向乙主张违约责任
    B:甲可向乙主张违约责任,可给予张三行政处分
    C:甲可向张三和乙公司主张连带责任
    D:乙公司如果不能完全承担损失,则由张三负补充责任

    答案:C
    解析:
    根据《民法通则》第66条第3款的规定,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该连带责任为并行的连带责任,而不是补充的连带责任。

  • 第5题:

    张三、李四、王五成立天问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张三、李四各以现金50万元出资,王五以价值20万元的办公设备出资。张三任公司董事长,李四任公司总经理。公司成立后,股东的下列哪些行为可构成股东抽逃出资的行为?(2011年)

    A.张三与自己所代表的公司签订一份虚假购货合同,以支付货款的名义,由天问公司支付给自己50万元
    B.李四以公司总经理身份,与自己所控制的另一公司签订设备购置合同,将15万元的设备款虚报成65万元,并已由天问公司实际转账支付
    C.王五擅自将天问公司若干贵重设备拿回家
    D.3人决议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并进行分配

    答案:A,B,D
    解析:
    本题考查抽逃出资的行为。 《公司法解释(三)》第12条规定:“公司成立后,公司、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以相关股东的行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损害公司权益为由,请求认定该股东抽逃出资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二)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三)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四)其他未经法定程序将出资抽回的行为。”
    A项:张三的行为属于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出资转出的行为,构成抽逃出资,因而A项正确。
    B项:李四的行为属于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的行为,构成抽逃出资,因而B项正确。
    C项:王五擅自将天问公司若干贵重设备拿回家,属于盗窃公司财产的行为,与《公司法》中所讲的未经法定程序抽逃出资的行为性质完全不同,不能混淆。因而C项错误。
    D项:3人的行为属于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的行为,构成抽逃出资,因而D项正确。

  • 第6题:

    下列有关劳动者的竞业限制与补偿的说法正确的是:( )

    A.甲公司与张三在劳动合同和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张三在与甲公司解约后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张三有权要求甲公司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
    B.乙公司与李四在劳动合同和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和经济补偿,现李四与乙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乙公司有权要求李四履行约定的竞业限制义务
    C.丙公司与王五在劳动合同和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和经济补偿,王五与乙公司的劳动合同终止后,乙公司已经3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王五与丙公司的竞业限制自动解除
    D.丁公司与赵六在劳动合同和保密协议中约定了 竞业限制和经济补偿,赵六与丁公司终止劳动合同之后违反了竞业限制义务,并按照约定向丁公司支付了违约金,用人单位丁公司仍有权要求赵六按照约定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

    答案:A,B,D
    解析:
    考查竞业限制义务的履行。 A选项正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6条规定,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B选项正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7条规定,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和经济补偿,当事人解除劳动合同时,除另有约定外,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履行竞业限制义务,或者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后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C选项错误。此情形下,仍需劳动者请求,竞业限制约定方可解除。依据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8条规定,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和经济补偿,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3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请求解除元业限制约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D选项正确。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义务并支付违约金之后,用人单位仍然有权要求劳动者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依据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10条规定,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后。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按照约定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第7题:

    甲公司为生产化肥的公司,张三为甲公司业务员,张三到乙公司采购编织袋,发现存在严重质量问题,但乙公司许以高额回扣,遂签订买卖合同,货运到甲公司,给甲公司造成重大损失,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

    A.甲只能向乙主张违约责任
    B.甲可向乙主张违约责任,可给予张三行政处分
    C.甲可向张三主张连带责任
    D.乙公司如果不能完全承担损失,则由张三负补充责任

    答案:C
    解析:
    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合同无效。根据《民法通则》第六十六条第三款规定,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

  • 第8题:

    大学生张三在一家外资公司工作,由于不满该公司的管理方式,他想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则下列哪种做法是符合我国劳动法的()

    • A、张三可以随时通知公司解除合同
    • B、张三在试用期内工作满六十日后才可提出解除合同
    • C、张三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解除合同
    • D、张三应当提前六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解除合同

    正确答案:A

  • 第9题:

    下列有关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竞业限制的说法正确的是()。  

    • A、甲公司可以与员工张三约定:解约后2年内不可以到竞争对手大天公司工作,张三为公司车间普通工人
    • B、丁公司要求刚刚应聘到本公司从事普通岗位工作的赵某签订竞业限制的协议,并有违约金条款,赵某有权予以拒绝
    • C、丙公司与办公司秘书王五约定:解约后永远不得泄露所接触的公司保密信息,否则须支付巨额赔偿金

    正确答案:B

  • 第10题:

    多选题
    关于张三的行为,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2008年真题]
    A

    张三将甲公司的汽车卖给自己的行为,已经公司股东会同意,是合法行为

    B

    张三将甲公司的汽车卖给自己的行为,属于自我交易行为,即使股东会同意,也是违法行为

    C

    张三挪用甲公司资金用作个人炒股的行为是违法行为

    D

    张三应将挪用甲公司的资金依法交回甲公司,10万元炒股盈利应归其个人所有


    正确答案: D,B
    解析:
    《公司法》第148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①挪用公司资金;②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③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④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⑤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⑥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⑦擅自披露公司秘密;⑧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 第11题:

    多选题
    下列有关劳动者的竞业限制与补偿的说法正确的是(  )。
    A

    甲公司与张三在劳动合同和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张三在与甲公司解约后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张三有权要求甲公司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

    B

    乙公司与李四在劳动合同和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和经济补偿,现李四与乙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乙公司有权要求李四履行约定的竞业限制义务

    C

    丙公司与王五在劳动合同和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和经济补偿,王五与乙公司的劳动合同终止后,乙公司已经3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王五与丙公司的竞业限制自动解除

    D

    丁公司与赵六在劳动合同和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和经济补偿,赵六与丁公司终止劳动合同之后违反了竞业限制义务,并按照约定向丁公司支付了违约金,用人单位丁公司仍有权要求赵六按照约定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


    正确答案: D,B
    解析:
    A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以下简称《解释》)第6条规定,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B项,《解释》第7条规定,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和经济补偿,当事人解除劳动合同时,除另有约定外,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履行竞业限制义务,或者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后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C项,《解释》第8条规定,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和经济补偿,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3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请求解除竞业限制约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本题情形中,竞业限制非自动解除,需要劳动者请求。
    D项,《解释》第10条规定,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后,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按照约定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第12题:

    多选题
    张三与大地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有服务期条款,下列有关该劳动合同解除的说法正确的是:()
    A

    大地公司因经营出现暂时困难,到7月底上半年的工资只发了两个月的,张三因此与大地公司解除合同,不用支付违约金

    B

    张三因空闲时间较多,就与大天公司签订了另一份占用双休日的合同,张三的行为属于违约行为,须支付违约金给大地公司

    C

    张三同时与大丰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大地公司认为会对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影响,遂督促张三赶紧解约大丰公司的合同,张三认为自己能够轻松应付两份工作,并不影响大地公司的工作而拒绝,张三的行为属于违约行为应当支付违约金

    D

    张三进入公司才发现大地公司并没有提供合同中约定的工作条件,遂要求解约,张三无须支付违约金


    正确答案: B,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下列各项行为中属于民法上的代理的是( )。

    A.张三委托李四以张三的名义购置一台电脑

    B.张三委托李四将借的书还给县图书馆

    C.张三委托李四告诉王五,今晚不去看电影了

    D.张三是某公司董事长,与另一公司签订买卖合同


    正确答案:A
    本题考查代理的概念。代理是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以本人的名义向第三人为意思表示,而该意思表示的效果直接归属于本人的民事法律行为。代理的要件包括:以本人的名义、代理人独立进行意思表示、法律效果由本人承担。A项符合代理的要件,属于代理行为;B和C项李四的行为是事实行为,不属于代理;D项中张三是某公司的法定代理人,其行为是公司的行为,而不属于代理行为。

  • 第14题:

    (2017年)张三作为某基金公司基金产品的持有人,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

    A.该基金公司将保障张三的投资增值
    B.该基金公司为张三提供资产管理服务
    C.张三需支付该基金公司一定的费用
    D.张三和该基金公司是委托方和受托方的关系

    答案:A
    解析:
    基金份额持有人即基金投资者,是基金的出资人、基金资产的所有者和基金投资回报的受益人。基金管理人是基金产品的募集者和管理者,其最主要职责就是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负责基金资产的投资运作,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投资者争取最大的投资收益。

  • 第15题:

    张三是甲公司的控股股东,甲公司与乙公司签署飞机票代销合同,约定乙公司付给甲公司3%的手续费,甲公司按月将票款打给乙公司。张三用销售飞机票的款项偿还了自己的个人借款120万元。同时私下以妻子李四的名义成立丙公司,由丙公司以甲公司的名义销售乙公司的飞机票,致使甲公司亏损严重,拖欠乙公司票款300余万元无力偿付。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张三的行为属于违反股东忠实义务的行为,所得收益应收归甲公司所有
    B.张三的行为属于抽逃出资
    C.甲公司有权要求丙公司返还票款
    D.乙公司有权要求张三对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答案:D
    解析:
    张三只是甲公司的股东,并不是董事、高管,不能用董事、高管的忠诚勤勉义务的规则来约束,A项错误。根据《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12条:“公司成立后,公司、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以相关股东的行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损害公司权益为由,请求认定该股东抽逃出资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二)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三)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四)其他未经法定程序将出资抽回的行为。”本案中,张三挪用本属于甲公司的资产偿还自己的债务,并没有直接针对自己的“出资”实施侵害行为,不属于抽逃出资行为,B项错误。机票是乙公司的,丙公司销售后应当将票款返还乙公司,甲公司没有票款的请求权,所以C项错误。根据《公司法》第20条第3款:“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张三作为甲公司控股股东,其行为构成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利益进而损害债权人利益,所以对其适用“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对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D项正确。

  • 第16题:

    下列关于竞业限制的说法错误的 是:()

    A.张三为大地纺织公司董事,飞花纺织公司发现张三是个人才,遂聘请张三为其执行董事,张三须经大地公司股东会同意方可去飞花公司任兼职
    B.李四为牛牛奶业有限责任公司的挤奶工,其业 务非常熟练,效率极高,羊羊奶业有限公司的经理得知 此人才后,遂高薪聘请李四利用每周的轮休时间到其 公司担任兼职挤奶工,李四须经牛牛须依据加入公司 时签订的竞业限制条款得到牛牛公司董事会同意后, 方可去羊羊公司兼职,否则须依约支付违约金
    C.王五为展鹏有限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展鹏 企业经营教育培训业务,现其与展望公司合作从事教 育培训相关业务,其行为违法
    D.赵六为展鹏有限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展鹏 企业经营教育培训业务,现其与展望公司合作从事教 育培训相关业务,其行为合法


    答案:B
    解析:
    。《公司法》第149条,《劳动合同法》第24 条,《合伙企业法》第32条、第71条。

  • 第17题:

    共用题干

    张三与正大公司订立了1年期的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张三仍在该公司工作,但是公司一直拖延,没有续签合同。此后张三发现其工资低于合同期间的标准,遂向公司提出异议。公司称其员工手册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未续签合同的一律采用试用期员工待遇。张三与正大公司遂发生争议。有关该争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由于原劳动合同已经终止,双方未就工资达成新的标准,公司内部有规定的,应按照其规定
    B、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应责令正大公司尽快与张三签订劳动合同;正大公司应当向张三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
    C、若张三与公司解除合同,但单位拒绝为其转移社会保险,张三欲起诉公司,则该保险转移争议应先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
    D、若张三与公司解除合同,则可要求公司支付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和赔偿金

    答案:B,C,D
    解析:
    【考点】工会的职权。详解:根据《劳动合同法》第51条第2款的规定,D项正确。根据该法第4条第3款的规定,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故A项正确。该条第4款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予以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因此B项说法错误。根据该法第5条的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会同工会和企业方面代表,建立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共同研究解决有关劳动关系的重大问题。因此C项正确,综上,本题应选A、C、D项。


    【考点】劳动争议处理。详解:《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10条第1款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到下列调解组织申请调解:(1)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2)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3)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故A选项说法正确,不当选。第12条规定,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调解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调解组织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基本情况、申请调解的争议事项、理由和时间。可见,申请劳动争议调解,可口头申请也可书面申请。B选项错误,一当选。第26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公开进行,但当事人协议不公开进行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除外。可见,若当事人协议不公开进行,劳动争议仲裁即可不公开进行。C选项说法正确,不当选。第27条第1款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1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故D选项错误,当选。


    【考点】享受社保的情形。详解:《劳动法》第73条规定:劳动者在下列情况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1)退休;(2)患病、负伤;(3)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4)失业;(5)生育。因此,本题中A、B、C、D项均是正确选项。


    【考点】集体合同。详解:《劳动合同法》第51条规定了企业职工一方与企业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签订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签订;没有建立工会的企业,由上级工会指导劳动者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位签订。因此B项正确。该法第54条规定,集体合同订立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因此D项正确。集体合同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审核备案后生效,因此C项正确。集体合同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故A项正确。综上,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B、C、D项。


    【考点】劳动争议的处理。详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6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A项中公司的内部规定不能改变法律的强制性规定,A项错误。《劳动法意见》第17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而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劳动行政部门应予以纠正。《劳动合同法》第82条第1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因此B项正确。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5条的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请求办理劳动者的人事档案、社会保险关系等移转手续产生的争议,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后,当事人依法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因此该争议采用仲裁前置程序,故C项正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5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迫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并可支付赔偿金,因此D项说法正确。


    【考点】试用期、经济补偿金、违约金、劳动合同的终止。详解:《劳动合同法》第19条第2款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因此A项中公司的做法违法。根据该法第46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的情形不包括B项的情形,故B项合法。该法第25条规定:除了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和约定竞业限制违约金外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故C项错误。D项根据该法第44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宣告破产后,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即终止,因此戊企业雇佣丁企业工程师的做法不违法。


    【考点】经济补偿金。详解:《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了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几种情况:(1)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2)用人单位提出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3)用人单位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4)用人单位因进行破产重整解除劳动合同的;(5)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因此A、B、C项中用人单位均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只有D项不需要,因此选A、B、C项。


    【考点】劳动争议仲裁程序。详解:《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36条规定,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被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可见,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而非“可以缺席裁决”,A选项错误,当选。第37条规定,仲裁庭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可以交由当事人约定的鉴定机构鉴定;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无法达成约定的,由仲裁庭指定的鉴定机构鉴定。根据当事人的请求或者仲裁庭的要求,鉴定机构应当派鉴定人参加开庭。当事人经仲裁庭许可,可以向鉴定人提问。可见,B选项中“可以派鉴定人参加开庭”的说法不符合法律规定,当选。第44条第3款规定,劳动者申请先予执行的,可以不提供担保。C选项中“应当提供担保”的说法不符合法律规定,当选。第46条规定,裁决书应当载明仲裁请求、争议事实、裁决理由、裁决结果和裁决日期。裁决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对裁决持不同意见的仲裁员,可以签名,也可以不签名。故D选项符合法律规定,不当选。

  • 第18题:

    张三与大地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有服务期限条款,下列有关该劳动合同解除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大地公司因经营出现暂时困难,到7月底上半年的工资只发了2个月的,张三因此与大地公司解除合同,不用支付违约金
    B.张三因空闲时间较多,就与大天公司签订了另一份占用双休日的合同,张三的行为属于违约行为,须支付违约金给大地公司
    C.张三同时与大丰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大地公司认为会对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影响,遂督促张三赶紧解除大丰公司的合同,张三认为自己能够轻松应付两份工作,并不影响大地公司的工作而拒绝,张三的行为属于违约行为应当支付违约金
    D.张三进入公司才发现大地公司并没有提供合同中约定的工作条件,遂要求解约,张三无须支付违约金

    答案:A,C,D
    解析:
    考查有服务期约定的劳动合同的解除。A选项的情形属于《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的情形,劳动者有权解除合同,故不属于违约行为,A选项正确当选。B选项的情形没有区分兼职的情形,一概而论,故B选项错误,不当选。C选项属于违约行为,故C选项正确当选。D选项的情形属于用人单位的欺诈行为,依据《劳动合同法》第26条第(1)项的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结合《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1款第(5)项的规定,D选项正确当选。

  • 第19题:

    根据下列材料,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回答第23-25题。
    2007年11月,张三到B市天生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并于同年12月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期限自2007年11月30日至2009年11月29日。张三担任安保员,月工资1300元,劳动合同第17条约定“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不给乙方任何补偿:……提供虚假个人信息和身份证明、履历、学历、职业资格、健康证明、医疗证明等材料的……”2009年3月2日,天生股份有限公司以张三在入职时填写的《任职申请表》“受过何种奖励或处分”一栏中,隐瞒了其曾经因打架斗殴被公安机关治安拘留的事实为由,做出辞退安保员张三的决定,并于2009年3月3日向张三送达了书面通知,且未给予张三任何经济补偿。

    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查看材料

    A.与张三约定的天生股份有限公司可以解除合同并不支付补偿的条款,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是有效的
    B.与张三约定的天生股份有限公司可以解除合同并不支付补偿的条款,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违反法律规定
    C.签订劳动合同时,张三没有遵循诚实守信原则
    D.签订劳动合同时,双方遵循了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答案:A
    解析:

  • 第20题:

    张三与大地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有服务期限条款,下列有关该劳动合同解除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大地公司因经营出现暂时困难,到7月底上半年的工资只发了2个月的,张三因此与大地公司解除合同,不用支付违约金
    • B、张三因空闲时间较多,就与大天公司签订了另一份占用双休日的合同,张三的行为属于违约行为,须支付违约金给大地公司
    • C、张三同时与大丰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大地公司认为会对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影响,遂督促张三赶紧解约大丰公司的合同,张三认为自己能够轻松应付两份工作,并不影响大地公司的工作而拒绝,张三的行为属于违约行为应当支付违约金
    • D、张三进入公司才发现大地公司并没有提供合同中约定的工作条件,遂要求解约,张三无须支付违约金

    正确答案:A,C,D

  • 第21题:

    张三、李四、王五成立天问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下称“天问公司”),张三、李四各以现金50万元出资,王五以价值20万元的办公设备出资。张三任公司董事长,李四任公司总经理。公司成立后,股东的下列行为中不构成股东抽逃出资的是()。

    • A、张三与自己所代表的公司签订一份虚假购货合同,以支付货款的名义,由天问公司支付给自己50万元
    • B、李四以公司总经理身份,与自己所控制的另一公司签订设备购置合同,将15万元的设备款虚报成65万元,并已由天问公司实际转账支付
    • C、王五擅自将天问公司若干贵重设备拿回家
    • D、张三、李四、王五3人决议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并进行分配

    正确答案:C

  • 第22题:

    多选题
    张三与大地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有服务期限条款,下列有关该劳动合同解除的说法正确的是(  )。
    A

    大地公司因经营出现暂时困难,到7月底上半年的工资只发了2个月的,张三因此与大地公司解除合同,不用支付违约金

    B

    张三因空闲时间较多,就与大天公司签订了另一份占用双休日的合同,张三的行为属于违约行为,须支付违约金给大地公司

    C

    张三同时与大丰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大地公司认为会对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影响,遂督促张三赶紧解除大丰公司的合同,张三认为自己能够轻松应付两份工作,并不影响大地公司的工作而拒绝,张三的行为属于违约行为应当支付违约金

    D

    张三进入公司才发现大地公司并没有提供合同中约定的工作条件,遂要求解约,张三无须支付违约金


    正确答案: A,C
    解析:
    A项,《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①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②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③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④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⑤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因此,张三有权解除合同,不属于违约行为。
    B项,根据《劳动合同法》第91条,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本题并未说明张三与大天公司的合同影响其在原用人单位的正常工作,故不能一概而论。
    C项,《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4项规定,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张三的行为构成对大地公司的违约应当支付违约金
    D项,依照《劳动合同法》第8条,用人单位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将劳动条件如实告知劳动者。该法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本题中属于用人单位过错,劳动者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 第23题:

    单选题
    大学生张三在一家外资公司工作,由于不满该公司的管理方式,他想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则下列哪种做法是符合我国劳动法的()
    A

    张三可以随时通知公司解除合同

    B

    张三在试用期内工作满六十日后才可提出解除合同

    C

    张三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解除合同

    D

    张三应当提前六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解除合同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