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是一家生产皮鞋的国有企业,蔡某是该公司总经理。蔡某任职期间,又与其儿子和兄弟开办一生产皮鞋的乙公司,并占乙公司50%的股权。一年后,乙公司获得可分配利润18万元。问:该18万元应归谁所有?
A、全部归甲公司所有
B、9万元归蔡某所有,其余归其儿子、兄弟所有
C、归甲、乙公司共同所有
D、9万元归甲公司所有,其余归蔡某之儿子、兄弟所有
第1题:
第2题:
第3题:
甲公司将其实施工项目发包给乙公司,丙公司将其中部分业务分包给丙公司,丙公司又装包给挂靠在丁公司的蔡某,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负责统一协调.管理各个方面的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主体是( )
A蔡某
B丙公司
C乙公司
D甲公司
第4题:
第5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