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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2006年真题)简述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概念与特征。


    答案:
    解析:
    业主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指根据使用功能!将一栋建筑物在结构上区分为各个所有人独自使用的部分和由多个所有人共同使用的共同部分时,每一个所有人享有的对其专有部分的专有权、对共有部分的共有权以及各个所有人之间基于其共同关系而产生的成员权的结合。业主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具有如下特征:(1)复合性。由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共有权及成员权等三要素构成,且区分所有人的身份也具有多重性,既是专有权人又是共同所有人还是管理建筑物的成员权人,此有别于单一的不动产所有权。(2)整体性。指区分所有权人的专有权、共有权及成员权三者共为一体不可分离。在转让、继承、抵押时应将三者一起转让、继承、抵押。(3)专有权的主导性。在构成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三要素中,专有权具有主导性。(4)客体的多元性。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客体包括专有部分与共有部分,而不是仅限于其中的一部分。

  • 第2题:

    简述所有权的概念和特征。


    答案:
    解析:
    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所有权除具有物权的一般属性外,还具有如下特殊性质:
    (1)全面性。所有权是所有人在法律限制范围内对所有物加以全面支配的权利。所谓全面支配,是指对标的物得为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各种支配行为,而不受任何法律外的限制。所有权的全面支配性,是所有权最基本的法律特性,也是所有权区别于定限物权的根本标志。
    (2)整体性。整体性又称单一性,是指所有权并非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各种权能简单相加,而是一个整体的权利,所有人对于标的物有统一的支配力。
    (3)弹力性。弹力性又称归一性,是指所有权内容可自由伸缩。所有权的弹力性,为所有权权能分离和定限物权的发达提供了可能性。(4)排他性。排他性也称独占性,意指所有权是独占的支配权,非所有人不得对所有人的财产享有所有权。换言之,同一标的物上不得并存两个所有权。此即传统民法上的“一物不容二主”原则。(5)恒久性。恒久性又称永久存续性,是指所有权不因时效而消灭,也不得预定其存续期间。

  • 第3题: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关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特征,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三项权利构成的特别所有权,有别于单一的不动产所有权
    B.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中的三要素具有一体性,在发生物权变动时须一体变动
    C.共有权及成员权需要单独进行登记才能设立
    D.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集所有权人、共有人、成员三重身份于一身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核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法律特征。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中专有部分所有权具有主导性,区分所有权成立登记时,只登记专有部分所有权,而共有权及成员权并不单独登记。所以选项C说法不正确。

  • 第4题:

    简述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概念和特征。


    答案:
    解析:
    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指根据使用功能,将一栋建筑物在结构上区分为各个所有人独自使用的部分和由多个所有人共同使用的共同部分时,每一所有人享有的对其专有部分的专有权、对共有部分的共有权以及各个所有人之间基于共有关系而产生的成员权的结合。业主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特征有:
    (1)复合性。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由前述专有权、共有权和成员权三要素构成,区分所有人的身份具有多重性。
    (2)整体性。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三个要素(三项权利内容)共为一体不可分离。在转让、继承、抵押时应将三者一起转让、继承、抵押。
    (3)专有权的主导权。在构成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三要素中,专有权具有主导性。

  • 第5题:

    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特征有哪些?(  )

    A.区分所有权人的身份具有多重性
    B.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权利内容共为一体、不可分离
    C.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中专有权具有主导性
    D.业主对建筑区分内的道路具有使用权

    答案:A,B,C
    解析:
    A、B、C项都属于对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内容的描述,D项只是共有权的部分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