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法定继承的概念和特征。
第1题:
简述转继承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转继承,又称转归继承或再继承,是指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死亡,其所应继承的遗产份额,或接受遗赠的权利由其继承人承受的一项法定的继承制度。本应继承遗产,但在遗产分割前死亡的继承人称为被转继承人,实际接受遗产的人称为转继承人。
转继承的法律特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转继承是继承开始后因继承人死亡而发生的继承制度。
2.转继承是继承人在实际取得遗产前死亡而发生的继承制度。
3.转继承人只能承受被转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2题:
简述代位继承的概念及其法律特征。
(一)代位继承的概念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为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的继承制度。《继承法》第11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
(二)代位继承的法律特征
1.代位继承以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为前提。
2.被代位继承人必须是享有法定继承权的被继承人的子女或孙子女、外孙子女,即直系血亲卑亲属。
3.代位继承人限于被代位继承人的子女及其直系卑亲属。
4.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
第3题:
简述法定继承的特征。
第4题:
法定继承的概念及基本特征。
法定继承,又叫无遗嘱继承,是指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的先后顺序以及遗产分配原则的一种继承方式。
(一)法定继承的概念,包括以下几个含义:
1.法定继承是一种继承方式。
2.法定继承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继承人继承遗产的继承方式。
3.法定继承是由法律直接规定法定继承人遗产分配原则的继承方式。
4.法定继承是不直接体现被继承人意志的继承方式。
(二)法定继承的基本特征是:
1.法定继承是严格建立在人身关系基础上的。
2.法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和继承份额以及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均由继承法具体规定,属于强行性的法律规范,任何组织和个人均无权予以改变。
第5题:
简述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的区分。
1.发生遗嘱继承的法律事实有两个,即遗嘱人生前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这一法律行为和立遗嘱人死亡这一事件;而发生法定继承的法律事实只有一个,即被继承人死亡这一事件。
2.遗嘱是被继承人生前处分自己财产的意思表示,因而遗嘱继承直接体现被继承人的意愿,而法定继承并不直接体现被继承人的意愿。
3.遗嘱继承的效力优于法定继承,因而在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的,应先按遗嘱进行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