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为劫取财物将在河边散步的丙杀死,当场取得丙随身携带的现金2000余元。甲、乙随后从丙携带的名片上得知丙是某公司总经理。两人经谋划后,按名片上的电话给丙的妻子丁打电话,声称丙已被绑架,丁必须于次日中午12点将10万元现金放在某处,否则杀害丙。丁立即报警,甲、乙被抓获。关于本案的处理,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 )
A.抢劫罪和绑架罪并罚
B.以故意杀人罪、盗窃罪和绑架罪并罚
C.以抢劫罪和敲诈勒索罪并罚
D.以故意杀人罪、侵占罪和敲诈勒索罪并罚
第1题:
某晚,甲于路边拦住乙,以暴力方式抢得乙的钱包,但钱包中仅有少量现金及一张银行卡,乙逼迫甲讲出银行卡密码,然后放了乙。当晚甲持卡去自动取款机取款,但发现乙所讲的密码是假的,无法取钱。
甲郁闷之余将此事讲给了兄弟丙,说者无心,听者有意,丙向甲打听乙的体貌特征,又跟甲讲反正银行卡取不了钱,不如送给自己,甲遂将卡送予丙。
次日,丙在事发路边守候。乙再次从该路段经过,并被丙拦截。丙以暴力逼迫乙讲出密码,乙不堪毒打,告知密码。丙持卡取钱,该卡尚未挂失,丙从卡上取得一万多元钱。
问丙的行为触犯了哪些罪名,为什么?
第2题:
第3题:
第4题:
某甲为勒索财物,从托儿所诱骗了1名婴儿,某乙为牟利,从医院产房里偷窃了1名男婴,单身汉丙某为自己的养老送终,在大街上用糖果哄了1名儿童作为自己的义子并跟随自己生活,对甲、乙、丙三人的行为()。
第5题:
甲乙二人绑架丙,丙家人交付20万元赎金。甲为灭口执意要杀掉丙,乙认为丙家人已交赎金,杀之不义,坚决反对。在甲动手杀丙时,乙与丙联手将甲杀死。乙丙杀死甲的行为属于()
第6题:
甲唆使乙盗窃丙的财物,乙为抗拒抓捕而当场使用暴力致丙死亡。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第7题:
甲唆使乙盗窃丙的财物,乙为抗拒抓捕而当场使用暴力致丙死亡。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第8题:
甲、乙为劫取财物将在河边散步的丙杀死,当场取得丙随身携带的现金2500余元。甲、乙随后从丙携带的名片上得知丙是某公司总经理。两人经谋划后,按名片上的电话给丙的妻子丁打电话,声称丙已被绑架,丁必须于次日中午12点将10万元现金放在某处,否则杀害丙。丁立即报警,甲、乙被抓获。关于本案的处理,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
第9题:
甲唆使乙盗窃丙的财物,乙为抗拒抓捕而当场使用暴力致丙死亡。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第10题:
甲见丙有钱,遂见财起意,找到乙共谋勒索丙的钱财。因甲与丙的儿子丁(17周岁)相识,某日下午,甲将丁邀到一家游乐场游玩,然后授意乙给丙打电话。乙打电话称丁被绑架,令丙赶快送3万元现金到约定地点,不许报警,否则杀死丁。丙担心儿子的生命安全而未报警,将3万元现金送往约定地点交给乙。乙取得钱后通知甲,甲随后与丁分手回家。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第11题:
甲取得画的所有权
乙保留画的所有权
丙取得画的有权
甲丙共有画的所有权
第12题:
对
错
第13题:
第14题:
第15题:
第16题:
甲创作了一部日文小说,乙经甲许可后,将该小说翻译成中文,丙希望把该小说改编成剧本()
第17题:
甲想杀死乙,举枪瞄准乙扣动扳机,枪声过后乙没有被杀死,却击中了丙,丙当场死亡。甲不构成故意杀人。
第18题:
甲提出盗窃某商场,乙、丙同意,按甲的分工,丙在外望风,甲与乙撬门进入该商场后窃得现金5000元,甲、乙各分得2000元,丙得1000元。公安机关抓获丙,甲、乙在逃,丙供述了犯罪事实。本案已经破案。()
第19题:
甲依法配置猎枪,某日乙向甲借枪,甲问干什么用,乙说因与丙有仇,又打不过丙,所以借枪杀丙,甲碍于情面,将猎枪借与乙,乙持猎枪将丙杀死。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第20题:
甲、乙二人绑架丙,丙家人交付20万元赎金。甲为灭口执意要杀掉丙,乙认为丙家人已交赎金,杀之不义,坚决反对。在甲动手杀丙时,乙与丙联手将甲杀死。乙、丙杀死甲的行为性质属于()。
第21题:
甲、乙共同盗窃,由乙在现场望风。甲窃取丙的现金2000元,丙发现后立即追赶甲和乙。甲逃脱,乙被丙抓住后对丙使用暴力,致丙重伤。甲和乙的行为构成抢劫罪。
第22题:
甲欲杀死乙,在乙饭碗里投放毒药,不料朋友丙分食了乙的饭菜,甲为了杀死乙,没有阻止丙,结果导致乙和丙均中毒死亡。甲对丙死亡所持的心理态度是()。
第23题:
甲以伤害故意、乙以杀人故意共同对丙实施暴力导致丙死亡,由于二人主观故意不同,二人不成立共同犯罪
乙误认为路边的皮包是他人遗失的,明知真相(皮包是丙的)的甲教唆乙将皮包拿走,甲和乙构成侵占罪的共同犯罪,甲另外构成盗窃罪
甲绑架丙的儿子后向丙勒索巨额财物,得知丙报警后,打算杀死丙的儿子。甲向好友乙述说要杀死丙的儿子的想法,乙遂帮忙掐死了丙的儿子,乙构成绑架罪,适用“杀死被绑架人”的法定刑
乙教唆甲实施抢劫,但甲实施抢劫时,刚好路过的乙发现被劫持者是自己的邻居,遂劝说甲停手,甲不从,将乙打昏后劫得财物,甲成立犯罪既遂,乙成立犯罪中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