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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4月24日上午9时,李某和刘某都在某邮政储蓄所办理取款业务李某和刘某分别填写好1500元和1.5万元的取款单据。储蓄所营业员核对后先将李某的1500元现金递出,李某取走存款;之后营业员没有抬头核对1.5万元现金及8元利息的接款人是否为取款人刘某,只是在喊两声刘某后将现金递出,李某趁营业员和取款人刘某不注意之际,将1.5万元现金取走。本案中,李某的行为构成( )。A.抢劫罪B.抢夺罪C.诈骗罪D.盗窃罪

题目

2008年4月24日上午9时,李某和刘某都在某邮政储蓄所办理取款业务李某和刘某分别填写好1500元和1.5万元的取款单据。储蓄所营业员核对后先将李某的1500元现金递出,李某取走存款;之后营业员没有抬头核对1.5万元现金及8元利息的接款人是否为取款人刘某,只是在喊两声刘某后将现金递出,李某趁营业员和取款人刘某不注意之际,将1.5万元现金取走。本案中,李某的行为构成( )。

A.抢劫罪

B.抢夺罪

C.诈骗罪

D.盗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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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张某和李某、刘某合伙出资成立了餐厅,推举李某为负责人,由于经营不善,客流量少,导致负债累累。这笔债款负担者是()

    A、李某

    B、张某

    C、张、李、刘三人

    D、李某、刘某


    参考答案:C

  • 第2题:

    李某去世前,与他的邻居聂某有一遗赠扶养协议,约定由聂某照顾他直到他去世,作为报酬,李某去世后,其房屋即归聂某所有。李某去世后,发现其曾留有遗嘱,该遗嘱将其房屋赠与他的好友刘某,李某还有一个在国外的女JLtl,李,现小李、聂某和刘某就该房屋的归属发生纠纷。根据法律,该房屋应归( )。

    A.刘某

    B.聂某

    C.刘某、聂某、小李三人平分

    D.小李


    正确答案:B
    105.B[解析]遗赠扶养协议在适用上具有优先性。遗嘱与协议的内容有抵触时,遗嘱无效。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优于遗嘱,遗嘱的效力优于法定继承。故正确答案为B。

  • 第3题:

    甲公司的工作人员李某代表公司实施拆迁行为时,打伤了刘某,刘某应要求谁承担赔偿责任( )

    A.李某

    B.甲公司和李某连带责任

    C.甲公司

    D.甲公司和李某补充责任


    正确答案:C
    企业法人应对它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所以由甲公司承担责任。但甲公司承担后,如李某有过错,可向李某求偿。所以,选择C项。

  • 第4题:

    刘某致王某和李某轻伤,王某将案件起诉到 法院,李某接到法院通知后表示不想追究刘的责任, 没有参加诉讼。一审宣判后,李某反悔,就同一事实 向法院提起自诉。该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A.受理李某的自诉
    B.在李某和刘某之间进行调解
    C.告知李某在当事人上诉时向第二审法院提出 其主张
    D.不受理李某的自诉


    答案:D
    解析:
    。《刑诉解释》第193条。

  • 第5题:

    2014年1月李某自己拥有的150平方米的4间门面房出租给刘某,李某收刘某4间门面房每月租金12000元。当月刘某又将其中2间转租给张某,刘某每月收取张某租金收入10000元。2月份,刘某对自用的2间进行了装修,发生装修费10000元,装修费全部由刘某承担。计算李某和刘某2014年租金收入分别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假设李某和刘某均取得合法有效凭证,本题除营业税和房产税外其他税费均不考虑。


    正确答案: (1)李某应缴纳个人所得税计算:
    由于李某和刘某出租的是门面房而非住房,不享受营业税、房产税和个人所得税优惠,但受营业税起征点限制。李某每租凭收入12000元未达营业税起征点。
    李某每月应房产税=12000×12%=1440(元) 刘某对房屋的装修费自己承担,李某不得扣除。 李某全年应纳个人所得税=(12000-1440)×(1-20%) ×20%×12=1689.6×12=20275.2(元)
    (2)刘某应缴纳个人所得税计算:
    刘某每月房屋转租收入10000元,未达营业税起征点 不征税;依据皖地税[2006]146号文件第三条规定,刘某 转租房屋收入不征房产税。刘某装修费与转租房屋无关, 不得扣除,租金支出可以扣除。
    刘某全年应纳个人所得税=(10000-12000÷2)× (1-20%)×20%×12=7680(元)

  • 第6题:

    王某与李某签订合同,约定由刘某向李某履行债务,现因为刘某没按约定履行债务,则李某应请求谁来承担违约责任()

    • A、王某
    • B、刘某
    • C、王某和刘某共同
    • D、王某或刘某

    正确答案:A

  • 第7题:

    李某是刘某的朋友,某日李某在帮刘某盖房时,不慎将过路行人张某砸伤。现张某到法院起诉请求赔偿,本案的被告人应当是()

    • A、李某
    • B、李某和刘某
    • C、刘某
    • D、李某或刘某

    正确答案:B

  • 第8题:

    单选题
    李某出资10万元,张某出资20万元共同购置了一处房产,并约定双方轮流居住。李某居住期间因发生泥石流房屋倒塌,并砸伤了刘某,刘某的损失应由谁负责?()
    A

    李某对刘某负赔偿责任

    B

    李某、张某二人分别对刘某负赔偿责任

    C

    张某出资多,就由张某赔偿

    D

    李、张二人对刘某负连带赔偿责任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9题:

    多选题
    李某将自己所有的录像机托付给刘某代为保管,刘某的邻居王某借用该录像机,后不慎损坏。李某于是向法院起诉,要求刘某赔偿其损失。法院追加王某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并聘请张某鉴定录像机的损坏程度。则在该案例中,存在的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有()
    A

    人民法院和刘或王某之间

    B

    李某和王某之间

    C

    人民法院同张某之间

    D

    刘某和张某之间


    正确答案: A,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填空题
    李某将电脑借给刘某使用,刘某未经李某同意将电脑转让给陈某,李某与陈某之间的买卖合同属于()

    正确答案: 效力未定的合同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问答题
    刘某,男,28 岁,矿山工人。刘某与李某经人介绍谈恋爱。后来,李某认为刘某不求进取。提出中止关系。刘某见恋爱不成,遂蓄意报复李某。刘某从自己工作的矿山炸药仓库偷了一些雷管和炸药,自制了一个装有定时起爆器的炸弹。一日,刘某乘李某在电影院看电影之机,将自制炸弹放置在李某的座位下面。炸弹爆炸后,李某当场被炸死,同时,在场观众多人被炸伤。 对于刘某的行为应当如何认定和处理?理由是什么?

    正确答案: (1)刘某的行为构成爆炸罪。
    (2)刘某在公共场合以爆炸方法实施的故意杀人行为严重危害了公共安全,因而其行为属于爆炸罪而非故意杀人罪。
    (3)刘某盗窃爆炸物和非法制造爆炸物的行为与其爆炸罪之间属于牵连关系,应依从一重处断原则以爆炸罪论处。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单选题
    张某和李某、刘某合伙出资成立了餐厅,推举李某为负责人,由于经营不善,客流量少,导致负债累累。这笔债款负担者是()。
    A

    李某

    B

    张某

    C

    张、李、刘三人

    D

    李某、刘某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刘某致王某和李某轻伤,王某将案件起诉到法院,李某接到法院通知后表示不想追究刘某的责任,没有参加诉讼。一审宣判后,李某反悔,就同一事实向法院提起自诉。该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A. 受理李某的自诉

    B. 在李某和刘某之间进行调解

    C. 告知李某在当事人上诉时向第二审法院提出其主张

    D. 不受理李某的自诉


    正确答案:D

  • 第14题:

    李某、刘某婚后生有一子李甲,收养一女李乙。李甲与孙某结婚,不久李甲因车祸而死,留下个人存款4万元。此时孙某怀孕6个月。李甲的遗产应如何被继承?( )

    A.李某、刘某及李乙有继承权,3人平分

    B.李某、刘某及孙某有继承权,3人平分

    C.李某、刘某、李乙及孙某有继承权,4人平分

    D.李某、刘某及孙某有继承权,还应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


    正确答案:D
    D[解析]《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因此,本题中,李甲父母李某、刘某及其配偶孙某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享有法定继承权。李乙作为养兄弟姐妹是第二顺序继承人,在本题情形中不享有继承权。《继承法》第28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因此,继承时应注意到法律的硬性规定。由此选择D。

  • 第15题:

    被告人李某,男,32岁,某工厂工人。某日下午,李某因为琐事与同事刘某发生了争执,并有互相推打行为,后被在场的同事劝开。回家后,李某便产生杀害刘某的念头,于是携带了一把猎枪前往工厂寻找刘某。到了工厂以后,李某手持猎枪四处寻找刘某,并在刘某工作的车间内找到了刘某。李某用枪口对着刘某,准备枪杀刘某。此时,周围的同事开始劝说李某放弃对刘某的伤害,刘某自己也向李某求饶。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李某放走了刘某,并持枪返回了家中。第二天,李某被公安机关抓捕归案。

    问题:对李某应如何定罪处罚?请简要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答:李某犯故意杀人罪,但是犯罪中止,且未造成严重后果,应免除处罚。
    根据刑法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根据这一定义,犯罪中止的构成特征如下:(1)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中止犯罪的决意。中止犯罪的决意,是指行为人在客观上能够继续犯罪和实行犯罪结果的情况下,自动作出不继续犯罪或不使犯罪结果发生的选择。(2)行为人客观上实施了中止犯罪的行为。行为人在客观上实施了中止犯罪的行为,既是认定其主观上有无中止犯罪的意识根据,也是犯罪申止是否成立的根据。(3)犯罪中止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之中,包括预备犯罪的过程、实行犯罪的过程与犯罪结果发生的过程。(4)犯罪中止必须有效地阻止了犯罪出现既遂。李某用枪口对着刘某,准备枪杀刘某,已经着手实行了犯罪,但是在可以将犯罪继续实施下去的场合下,李某自动中止了犯罪,成立犯罪中止。虽然此时有刘某的求饶和旁边同事的劝说,但并不足以阻止李某继续实施犯罪,因此,李某停止犯罪主观上具有中止犯罪的决意。
    根据刑法规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因此,对于李某应当免除处罚。

  • 第16题:

    李某将电脑借给刘某使用,刘某未经李某同意将电脑转让给陈某,李某与陈某之间的买卖合同属于()


    正确答案:效力未定的合同

  • 第17题:

    李某和刘某二人共同承担一项装修工程,共获得装修劳务报酬6000元,因李某工作时间长于刘某,二人协商李某分得3800元,刘某分得2200元,则二人分别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为()。

    • A、600元和280元
    • B、608元和352元
    • C、659元和381元
    • D、624元和306元

    正确答案:A

  • 第18题:

    李某和刘某签订合同后,刘某明确表示不履行合同义务,李某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正确答案:正确

  • 第19题:

    李某出资10万元,张某出资20万元共同购置了一处房产,并约定双方轮流居住。李某居住期间因发生泥石流房屋倒塌,并砸伤了刘某,刘某的损失应由谁负责?()

    • A、李某对刘某负赔偿责任
    • B、李某、张某二人分别对刘某负赔偿责任
    • C、张某出资多,就由张某赔偿
    • D、李、张二人对刘某负连带赔偿责任

    正确答案:D

  • 第20题:

    单选题
    李某和刘某二人共同承担一项装修工程,共获得装修劳务报酬6000元,因李某工作时间长于刘某,二人协商李某分得3800元,刘某分得2200元,则二人分别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为()。
    A

    600元和280元

    B

    608元和352元

    C

    659元和381元

    D

    624元和306元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单选题
    李某团刘某与其断绝恋爱关系而对刘某怀恨在心,决意对刘某进行报复。一天,李某找到刘某,对刘某说:咱们虽然散伙了,但还有最后几句话和你讲。刘某遂跟李某走到一个偏僻的地方,李某从口袋里拿出一只木质小盒交给刘某,说是刘某以前送的东西,现还给刘某,并说等他走了以后再看。李某离开后,刘某打开木盒,引爆了一枚炸弹,刘某被炸死。李某的行为构成()
    A

    爆炸罪

    B

    危险物品肇事罪

    C

    故意杀人罪

    D

    报复陷害罪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问答题
    张某和李某共同署名发表了中篇小说《开心宿舍》,其素材取之于两人的四年大学宿舍生活,该宿舍还有另外两名同学贾某和刘某。小说的创作主要由李某执笔,张某修改完善,贾某和刘某并不知张、李二人的创作。小说发表后,某影视公司欲投资拍摄电视剧,找到李某,李某同意授权拍摄,李某又找到了张某商量,但是张某不同意。贾某和刘某得知后亦表示不妥,认为小说内容有对号入座之嫌,贾某和刘某还认为该小说侵害了其名誉权,要求对小说进行修改。请问:(1)某影视公司仅征得李某同意是否可以拍摄?为什么?(2)贾某和刘某是否有权对小说进行修改?为什么?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23题:

    单选题
    方某、李某、刘某和张某签订借款合同,约定:“方某向李某借款100万元,刘某提供房屋抵押,张某提供保证。”除李某外其他人都签了字。刘某先把房本交给了李某,承诺过几天再作抵押登记。李某交付100万元后,方某到期未还款。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5年真题]
    A

    借款合同不成立

    B

    方某应返还不当得利

    C

    张某应承担保证责任

    D

    刘某无义务办理房屋抵押登记


    正确答案: C
    解析:
    AB两项,《合同法》第37条规定,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本题中,虽然签订借款合同时李某没有签字,但是刘某交付房本给李某,李某接受;同时李某交付借款100万给方某,方某接受,此时借款合同成立;方某基于借款合同取得款项不构成不当得利。
    C项,张某签字即意味着保证合同生效,在债务人方某不履行债务的情况下,张某应承担保证责任。
    D项,根据《物权法》第180、187条的规定,以房屋设定抵押权的,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物权法》第15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而抵押合同的效力即是债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办理抵押登记。因此,刘某有义务办理房屋抵押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