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gle.com

甲公司业务经理乙长期在某餐厅签单招待客户,餐费由公司按月结清。后乙因故辞职。月底餐厅前去结账时,甲公司认为,乙当月的几次用餐都是招待私人朋友,因而拒付乙所有签单的餐费。下列哪一项是正确的?( )A.甲公司应当付款B.甲公司应当付款,乙承担连带责任C.甲公司有权拒绝付款D.甲公司应当承担补充责任

题目

甲公司业务经理乙长期在某餐厅签单招待客户,餐费由公司按月结清。后乙因故辞职。月底餐厅前去结账时,甲公司认为,乙当月的几次用餐都是招待私人朋友,因而拒付乙所有签单的餐费。下列哪一项是正确的?( )

A.甲公司应当付款

B.甲公司应当付款,乙承担连带责任

C.甲公司有权拒绝付款

D.甲公司应当承担补充责任


相似考题
更多“甲公司业务经理乙长期在某餐厅签单招待客户,餐费由公司按月结清。后乙因故辞职。月底餐厅前去结账时,甲公司认为,乙当月的几次用餐都是招待私人朋友,因而拒付乙所有签单的餐费。下列哪一项是正确的?( )A.甲公司应当付款B.甲公司应当付款,乙承担连带责任C.甲公司有权拒绝付款D.甲公司应当承担补充责任”相关问题
  • 第1题:

    甲公司业务经理乙长期在丙旅行社签单接待客户,住宿费由甲公司按月结清。后乙因故辞职。丙旅馆当月低前去结账时,甲公司认为,乙当月的几次签单都是招待私人朋友,因而拒付乙所签单的住宿费,为此引起纠纷。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 并旅馆有权请求甲公司付款

    B 乙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

    C 丙旅馆只能请求甲公司和乙承担连带责任

    D 丙旅馆只能请求乙付款


    正确答案:AB

    此题考查的是典型的表见代理。《合同法》第49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乙系甲公司业务经理,其在丙旅馆住宿费一直由甲公司按月结清,应当认为乙是代表公司与丙旅馆订立合同。丙旅馆为善意,其不知道也不应当知道乙具体某几次为私人招待,其与甲公司的合同依然有效,甲公司应付款。所以说正确答案是AB.

  • 第2题:

    甲公司业务经理乙长期在丙餐厅签单招待客户,餐费由公司按月结清。后乙因故辞职,月底餐厅前去结账时,甲公司认为,乙当月的几次用餐都是招待私人朋友,因而拒付乙所签单的餐费。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公司应当付款
    B:甲公司应当付款,乙承担连带责任
    C:甲公司有权拒绝付款
    D:甲公司应当承担补充责任

    答案:A
    解析: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丙餐厅不知道也不应当知道乙某行为非代表甲公司所为,因此构成表见代理,选择A。

  • 第3题:

    张某是甲公司的业务经理,平时因工作需要经常在东方红酒店招待甲公司客户,消费后由张某签字,酒店与甲公司每月月末结算一次。2018年3月10日张某离职,甲公司发函将张某离职的情况及时通知了东方红酒店,3月15日张某在东方红酒店招待自己的亲朋好友并以甲公司名义签字,当时由于值班经理休假,接替人员并不清楚张某已经离职,于是同意其签单。月末结账时甲公司以张某已经离职为由拒绝付款。根据《民法总则》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甲公司应当付款
    B.甲公司应当付款,张某承担连带责任
    C.甲公司有权拒绝付款
    D.甲公司应当承担补充责任

    答案:C
    解析:
    张某离职后甲公司将该事由通知酒店,酒店没有理由相信3月15日张某的行为是有权代理,无法构成表见代理,合同无效,甲公司有权拒绝付款。

  • 第4题:

    (2019年)甲公司授予乙公司代理权,委托乙公司向丙公司采购货物。乙公司和丙公司串通,乙公司以甲公司的名义购进的货物质次价高,致使甲公司遭受严重的经济损失。根据代理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甲公司损失承担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甲公司的损失应当由甲公司和乙公司分担
    B.甲公司的损失应当由乙公司和丙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C.甲公司的损失应当由乙公司和丙公司承担按份赔偿责任
    D.甲公司的损失应当由乙公司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答案:B
    解析:
    代理人和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合法权益的,代理人(乙公司)和相对人(丙公司)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 第5题:

    甲公司业务经理乙长期在丙餐厅签单招待客户,餐费由公司按月结清。后乙因故辞职,月底餐厅前去结账时,甲公司认为,乙当月的几次用餐都是招待私人朋友,因而拒付乙所签单的餐费。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

    A.甲公司应当付款
    B.甲公司应当付款,乙承担连带责任
    C.甲公司有权拒绝付款
    D.甲公司应当承担补充责任

    答案:A
    解析:
    知识点:表见代理。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以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 第6题:

    甲公司业务经理乙长期在丙餐厅签单招待客户,餐费由公司按月结清。后乙因故辞职,月底餐厅前去结帐时,甲公司认为,乙当月的几次用餐都是招待私人朋友,因而拒付乙所签单的餐费。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公司应当付款
    B.甲公司应当付款,乙承担连带责任
    C.甲公司有权拒绝付款
    D.甲公司应当承担补充责任

    答案:A
    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9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乙的辞职在甲公司未对外公布的情况下,乙辞职的效力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乙长期在丙餐厅签约招待客户,丙餐厅在不知乙辞职的情况下有理由相信乙对甲公司有代理权,乙当月的几次用餐招待私人朋友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甲公司应该付款,A项正确。

  • 第7题:

    甲公司欠某供应商500万元货款,现甲公司分立为乙、丙两家公司。关于甲公司分立后的500万元债务的清偿问题的说法,正确的是( )。
    A.乙公司与丙公司均不承担清偿责任
    B.应当由乙、丙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C.应当由甲公司承担全部债务
    D.应当由乙公司承担全部债务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核的是企业的合并与分立涉及的权利义务。《民法通则》第44条第2款规定,“企业法人分立、合并,它的权利和义务由变更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90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合并的,由合并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使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务。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立的,除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由分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企业合并或者分立,原企业的合同权利义务将全部转移给新企业,这属于法定的权利义务概括转移。 因此,不需要取得合同相对人的同意。

  • 第8题:

    甲公司在 2010 年至 2012 年间连续与乙公司签订了三份煤炭买卖合同,并按照合同的约定分别向乙公司的六个子公司发运了货物,但乙公司及其六个子公司迄今未支付货款。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公司只能要求乙公司付款,无权要求乙公司的六个子公司付款
    B.甲公司只能要求乙公司的六个子公司付款,无权要求乙公司付款
    C.甲公司有权要求乙公司及其六个子公司对所欠货款承担连带责任
    D.甲公司只能选择乙公司付款,但可要求其六个子公司承担补充付款责任

    答案:A
    解析:
    合同具有相对性,即合同形成的债的关系只能对合同双方当事人产生效力,对于合同之外的第三人不应当具有约束力。基于合同的相对性原理,虽然甲公司实际履行合同时是向乙公司的六个子公司履行,但是因为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是甲公司和乙公司,所以当乙公司不履行合同约定的支付货款的义务时,甲公司只能向乙公司要求支付货款,承担违约责任,而无权要求乙公司的六个子公司付款。因此,A项说法正确。

  • 第9题:

    甲公司业务经理乙长期在丙餐厅签单招待客户,餐费由公司按月结清。后乙因故辞职,月底餐厅前去结帐时,甲公司认为,乙当月的几次用餐都是招待私人朋友,因而拒付乙所签单的餐费。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甲公司应当付款
    • B、甲公司应当付款,乙承担连带责任
    • C、甲公司有权拒绝付款
    • D、甲公司应当承担补充责任

    正确答案:A

  • 第10题:

    单选题
    甲公司业务经理乙长期在丙餐厅签单招待客户,餐费由公司按月结清。后乙因故辞职,月底餐厅前去结账时,甲公司认为,乙当月的几次用餐都是招待私人朋友,因而拒付乙所签单的餐费。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

    甲公司应当付款

    B

    甲公司应当付款,乙承担连带责任

    C

    甲公司有权拒绝付款

    D

    甲公司应当承担补充责任


    正确答案: B
    解析:
    表见代理是指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本题中,乙曾经是甲公司的业务经理,丙对乙的辞职并不知情,其有理由相信作为“业务经理”的乙是有代理权的。乙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故A项正确。

  • 第11题:

    多选题
    甲公司业务经理乙长期在丙旅馆签单接待客户,住宿费由甲公司按月结清。后乙因故辞职。丙旅馆当月底前去结账时,甲公司认为,乙当月的几次签单都是招待私人朋友,因而拒付乙所签单的住宿费,为此引起纠纷。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2008年真题]
    A

    丙旅馆有权请求甲公司付款

    B

    乙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

    C

    丙旅馆有权请求甲公司和乙承担连带责任

    D

    丙旅馆只能请求乙付款


    正确答案: D,C
    解析:
    AB两项,《合同法》第49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表见代理的法律后果与有权代理相同,应当由被代理人甲公司予以承担。在本题中,丙旅馆因一直与乙进行业务往来,故有理由相信乙具有代理权,理应构成表见代理。

  • 第12题:

    单选题
    甲公司业务经理乙长期在丙餐厅签单招待客户,餐费由公司按月结清。后乙因故辞职,月底餐厅前去结帐时,甲公司认为,乙当月的几次用餐都是招待私人朋友,因而拒付乙所签单的餐费。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

    甲公司应当付款

    B

    甲公司应当付款,乙承担连带责任

    C

    甲公司有权拒绝付款

    D

    甲公司应当承担补充责任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甲公司业务经理乙长期在丙餐厅签单招待客户,餐费由公司按月结清,后乙因故辞职,月 底餐厅去结账时,甲公司认为,乙当月的几次用餐都是招待私人朋友因而担付乙所签单的 餐费,下列中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甲公司应当付款
    B.甲公司应当付款,乙承担连带责任
    C.甲公司有权拒绝付款
    D.乙应当自行付款

    答案:A
    解析:
    表见代理是指行为人虽无代理权,但由于本人的行为,造成了足以使善意 第三人相信其有代理权的表象,而与善意第三人进行的、由本人承担法律后果的代理行为。其 实指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终止代理权后仍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订立合同的行为, 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该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题目中,甲公司业务经理.乙长期在 丙餐厅签单招待客户,餐费由公司按月结清。后来虽然乙辞职了,但善意第三人丙餐厅并不知 情,且甲公司并没有予以任何通知。丙餐厅有理由相信乙仍是在履行公职:签单招待客户。故 乙的行为后果应由甲公同承担,也即甲公司应当付款。

  • 第14题:

    甲公司业务经理乙长期在丙餐厅签单招待客户,餐费由公司按月结清。后乙因故辞职,月底餐厅前去结账时,甲公司认为,乙当月的几次用餐都是招待私人朋友,因而拒付乙所签单的餐费。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甲公司应当付款
    B.甲公司应当付款,乙承担连带责任
    C.甲公司有权拒绝付款
    D.甲公司应当承担补充责任


    答案:A
    解析:
    依据我国《合同法》第四十九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题中乙曾经是甲公司的业务经理,尽管乙已经辞职,但丙并不知情,丙有理由相信作为“业务经理”的乙是有代理权的,因此,甲公司应对乙的行为负责。

  • 第15题:

    甲公司授予乙公司代理权,委托乙公司向丙公司采购货物。乙公司和丙公司串通,乙公司以甲公司名义购进的货物质次价高,致使甲公司遭受严重的经济损失。关于甲公司损失承担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甲公司的损失应当由甲公司和乙公司分担
    B.甲公司的损失应当由乙公司和丙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C.甲公司的损失应当由乙公司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D.甲公司的损失应当由乙公司和丙公司承担按份赔偿责任

    答案:B
    解析:
    代理人和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合法权益的,代理行为无效,代理人和相对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 第16题:

    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钢材,双方合同中约定由丙公司向乙公司付款。当丙公司不支付乙公司货款时,应当由()承担违约责任。

    A、甲公司向乙公司
    B、乙公司自己
    C、丙公司向乙公司
    D、甲公司和丙公司共同向乙公司

    答案:A
    解析:
    本题的考点为合同履行的主体。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 第17题:

    乙公司在与甲公司交易中获金额为300万元的汇票一张,付款人为丙公司。乙公司请求承兑时,丙公司在汇票上签注:“承兑,甲公司款到后支付。”下列关于丙公司付款责任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应视为丙公司拒绝承兑,丙公司不承担付款责任
    B.按甲公司给丙公司付款的多少确定丙公司应承担的责任
    C.丙公司已经承兑,应承担付款责任
    D.甲公司给丙公司付款后,丙公司才承担付款责任

    答案:A
    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付款人承兑汇票,不得附有条件;承兑附有条件的,视为拒绝承兑。

  • 第18题:

    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钢材,双方合同中约定由丙公司向乙公司付款。当丙公司不支付乙公司货款时,应当由( )承担违约责任。

    A.甲公司向乙公司
    B.乙公司自己
    C.丙公司向乙公司
    D.甲公司和丙公司共同向乙公司

    答案:A
    解析:
    【考点】本题考查因第三人原因违约的情形【解析】《合同法》第121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因此只有A选项符合题干要求,是正确答案。

  • 第19题:

    甲公司业务经理乙长期在丙餐厅签单招待客户,餐费由公司按月结清。后乙因故辞职,月底餐厅前去结帐时,甲公司认为,乙当月的几次用餐都是招待私人 朋友,因而拒付乙所签单的餐费。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公司应当付款
    B.甲公司应当付款,乙承担连带责任
    C.甲公司有权拒绝付款
    D.甲公司应当承担补充责任

    答案:A
    解析:
    《合同法》第49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本题中,虽然乙因故辞职,但是因为乙长期在丙餐厅签约招待客户,使丙餐厅有理由相信乙是有代理权的,形成表见代理,所以甲公司应该付款。

  • 第20题:

    李某是甲公司销售人员,负责甲公司与乙公司的业务往来,李某从公司离职后,甲公司未通知乙公司李某离职一事,李某仍以甲公司名义与乙公司签订了合同,现李某卷款潜逃。乙公司向甲公司主张合同权利,问甲公司是否应当承担合同责任?()

    • A、甲公司应当承担合同责任
    • B、甲公司不应当承担合同责任
    • C、甲公司和李某对乙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 D、乙公司只能向李某主张合同责任

    正确答案:A

  • 第21题:

    甲公司业务经理乙长期在丙餐厅签单招待客户,餐费由公司按月结清。后乙因故辞职,月底餐厅前去结帐时,甲公司认为,乙当月的几次用餐都是招待私人朋友,因而拒付乙所签单的餐费。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甲公司应当付款
    • B、甲公司应当付款,乙承担连带责任
    • C、甲公司有权拒绝付款
    • D、甲公司应当承担补充责任

    正确答案:A

  • 第22题:

    多选题
    甲公司业务经理乙长期在丙餐厅签单招待客户,餐费由公司按月结清。后乙因故辞职,月底餐厅前去结账时,甲公司认为,乙当月的几次用餐都是招待私人朋友,因而拒付乙所签单的餐费。下列选项不正确的有()。
    A

    甲公司应当付款

    B

    甲公司应当付款,乙承担连带责任

    C

    甲公司有权拒绝付款

    D

    甲公司应当承担补充责任


    正确答案: A,B
    解析: 本题考核表见代理的法律后果。本题中丙餐厅有理由相信乙有代理权,构成表见代理,法律责任由被代理人承担。

  • 第23题:

    单选题
    甲公司业务经理乙长期在丙餐厅签单招待客户,餐费由公司按月结清。后乙因故辞职,月底餐厅前去结账时,甲公司认为,乙当月的几次用餐都是招待私人朋友,因而拒付乙所签单的餐费。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07年真题]
    A

    甲公司应当付款

    B

    甲公司应当付款,乙承担连带责任

    C

    甲公司有权拒绝付款

    D

    甲公司应当承担补充责任


    正确答案: B
    解析:
    表见代理是指行为人虽无代理权,但善意相对人客观上有充分理由相信行为人具有代理权,而与其为民事法律行为,该民事法律行为的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担。我国《合同法》第49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本题中,乙辞职后的签单行为,属于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的行为,由于“甲公司业务经理乙长期在丙餐厅签单招待客户,餐费由公司按月结清”,故丙餐厅客观上有理由相信乙仍有代理权,乙签单的行为属于表见代理,表见代理的后果应归本人(甲公司)承受,甲公司应当付款。如果被代理人因此而蒙受损失,他可以根据无权代理人过错的大小请求其补救或追偿,而不是由无权代理人负连带责任或首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