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年满十六周岁,从事务工、经商的流动人口,应当在到达暂住地()日内,向当地公安机关派出所或者流动人口申报点申报暂住户口登记。
A、3日
B、5日
C、7日
D、15日
第1题:
第2题:
居住一个月以上,年满十六周岁,从事务工、经商的流动人口按规定申报居住登记的同时,必须申领居住证。
第3题: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
第4题:
第5题:
【填空题】暂住人口,是指常住户口不在其生活所在地的外来经商办企业、探亲、旅游、从事劳务和生产经营,以此谋取职业,年满 周岁,在暂住地超过 日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