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题:
朱熹拟定的《 》称为书院的标准学规,这是书院制度化的主要标志。
答:《岳麓书院学规》是清康熙五十六年李文熠为岳麓书院山长时订立的学规,载《恒斋文集》。它共有八条:①既以读书为业当“竞分寸之阴”,不收“縻康粟而耽棋牌者”,禁止醵钱群饮,猜令挥拳,牵引朋淫,暗工刀笔等行为:②友朋之间当敬而能和,不留一言不合, 怒气相加者:③学生应每日于讲堂讲经书一通,须端坐辩难,反复推详,教师所不晓者,则以待四方高明:④无论学内、学外者,每月各作三会(三次考核),由师批改,倘或未当,即携原卷相商,“以求至是”:❺“四书为六经之精华”,须逐字玩味,对师之讲授,倘有疑处,可即与之相商;⑥学问务在身通六籍,然亦当博治而旁通之,不可画地自限:切忌“摘其堂皇冠冕之语,汰其规切忌讳之句”,而“自矜通儒”;⑦学者欲通世务,必须看史;⑧《书》言“知之非艰,行之惟艰”,故学问思辨,必须以力行为归。《清儒学案》概括为:为人注重于“立身、敦品、养性”:治业则注重于“博学、审间、慎思、明辨、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