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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甲为存包处工作人员。某乙存包后离去,却将一牛皮公文箱遗忘在存包处,某甲即将该箱藏匿。当某乙返回寻找时某甲拒不承认并拒不交出。某甲的行为构成( )。A. 贪污罪B. 盗窃罪C. 职务侵占罪D. 侵占罪

题目
某甲为存包处工作人员。某乙存包后离去,却将一牛皮公文箱遗忘在存包处,某甲即将该箱藏匿。当某乙返回寻找时某甲拒不承认并拒不交出。某甲的行为构成( )。

A. 贪污罪

B. 盗窃罪

C. 职务侵占罪

D. 侵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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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共用题干

    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某甲见某乙锁上自行车后忘记拿走车筐里的钱包,乘某乙进屋之后将钱包从车筐里拿走,钱包中装有3000元现金。某甲的行为构成盗窃罪
    B:某甲对某乙谎称出售一处房产,让某乙带上30万元现金。当某甲和某乙在该待出售房屋内等候“房主”到来时,某甲建议某乙把现金放在该房屋的一个壁柜中。现金放入壁柜后,某甲将柜门锁上,钥匙交给某乙拿着。然后借故走开,从壁柜的背面将30万元现金取走。某乙久等未见某甲回来,打开柜门才发现壁柜中的巨款不见了。某甲构成诈骗罪
    C:某甲雇某乙运输一车货物,并随车押送。途中,某乙谎称车胎漏气,骗某甲下车观看,某甲下车后,某乙乘机加速逃离,把货物据为己有。某乙构成抢夺罪
    D:某甲与某乙同住一集体宿舍,知道某乙信用卡的密码。某日某甲一人在宿舍时发现某乙的信用卡掉在宿舍的地上。某甲捡起信用卡到自动取款机上提取了1万元现金后,又将信用卡放到原处。某甲构成侵占罪

    答案:A,C
    解析:
    张某盗窃信用卡并使用,构成盗窃罪。这是法律明文规定的,何某以为该卡是捡来的,他的行为属于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构成行用卡诈骗罪。由于二人没有共同盗窃的故意,因此不构成共同犯罪。
    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信用卡规定的解释》规定:刑法规定的“信用卡”,是指由商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具有消费支付、信用贷款、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功能或者部分功能的电子支付卡。借记卡属于“信用卡”。根据《刑法》第196条第3款的规定,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盗窃罪的规定定罪处罚。甲窃取3张借记卡并使用的行为,构成盗窃罪。使用假币,是指将假币作为真币置于流通状态。利用假币支付购买货物的对价、利用假币偿还债务、将假币作为保证金提供给他人、以假币作注册资本验资、交换或者赠与假币都是将假币置于流通的行为,将假币存入ATM机的场合,也是使用假币。甲先后两次采取存入假币取出真币,其行为构成使用假币罪。因此,A、C项正确。
    本案中甲与乙合谋以拐卖妇女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符合《刑法》第266条的规定。刑法中没有卖淫罪的规定。根据我国《刑法》第180条的规定,重婚罪的构成,必须有主观上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不符合本案情况。
    邱应海虽然以秘密窃取为初衷,但是,被郑国荣妻子发现,邱应海转而试图以欺骗的方式获取彩电,但被郑国荣妻子识破,接着,邱应海即采取公开的方式搬走彩电,而且未使用暴力等手段威胁,可见,邱应海的行为构成抢夺罪。
    彭某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故不构成贪污罪,侵吞单位资金,并无归还之意,也不构成挪用资金罪。依据《刑法》第271条的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构成职务侵占罪。彭某利用身为董事长的便利条件,将下属公司的29万元用以偿还赌债,20万元用以自由支配,数额巨大,已构成职务侵占罪。
    A项,本案中李世仁、黄百度二人的行为主要是盗窃,不是利用黄百度主管财物的便利,故共同构成盗窃罪。B项,贪污罪共犯。C项,应依主犯的身份定为共同犯罪,只有一个罪名。D项,国有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不是国有公司,只有国有全资公司才是国有公司,故孙小能不是国家工作人员,构成职务侵占罪。
    选项中,某甲虽然设计圈套,获取某乙的财物,但是,某甲的行为仍然是秘密窃取,构成盗窃罪,而不是诈骗罪;同样,D选项中,某甲构成盗窃罪,而不是侵占罪。

  • 第2题:

    某甲在国家机关任职,某乙有求于他的职务行为,给某甲送去5万元的好处费。某甲答应给某乙办事,但因故未成。于是某乙要求某甲退还好处费,某甲拒不退还,并威胁某乙如果再来要钱就告某乙行贿。某甲的行为构成(  )。
    A.受贿罪
    B.诈骗罪
    C.敲诈勒索罪
    D.受贿罪与敲诈勒索罪


    答案:A
    解析:
    解析:根据《刑法》第385条规定,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某甲已承诺为他人办事,至于实际上有没有为他人办事,有没有为他人谋取到利益,不影响受贿罪的构成。某甲事后拒不返还好处费的行为属于事后不可罚的行为,不另行成立犯罪。

  • 第3题:

    3.以下情形属于防卫不适时的是:()

    A.某甲抢劫某乙,某乙将某甲制服,将包夺回,随后为了解恨某乙又刺了倒地的某甲一刀

    B.某甲抢劫某乙,某乙夺回皮包,某甲又来抢,某乙刺了某甲一刀

    C.某甲强奸了某乙,某乙回家后,和其兄一起来到某甲家将某甲杀死

    D.某甲正在强奸某乙,某丙过来将某甲打昏


    A.某甲抢劫某乙,某乙将某甲制服,将包夺回,随后为了解恨某乙又刺了倒地的某甲一刀;C. 某甲强奸了某乙,某乙回家后,和其兄一起来到某甲家将某甲杀死

  • 第4题:

    某甲偶然发现某乙所开小轿车正是自己几天前失窃的小轿车,即强行夺取。某乙奋起反抗,两人打斗起来。某乙不敌某甲,落荒而逃。某甲将车开回家后,发现该车并非是自己丢失的那辆。后来,某乙找到某甲索要该车,某甲拒不交还。对某甲的行为应如何认定?()

    A:不构成犯罪
    B:构成侵占罪
    C:构成抢劫罪
    D:构成盗窃罪

    答案:B
    解析:
    【考点】侵占罪。详解: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者将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非法占为已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或者拒不交出的行为。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他人占有的数额较大的财物,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行为。盗窃罪与侵占罪的区别主要表现在:盗窃罪是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在盗窃时,财物并不在行为人控制之下;而侵占罪则是行为人侵占物主的财物,其实施侵占行为时,被侵占之物当时已在他的实际控制之下。本题中,某甲小轿车失窃后,其主观上以为某乙的那辆小轿车是自己的而抢回,从而使该车脱离原车主的控制,此行为不认为是犯罪。某甲事后知道不是自己的那辆小轿车应将车返回,但其拒不交还,其行为构成侵占罪。因此,ACD选项错误,B选项正确。

  • 第5题:

    某甲是某存包处工作人员。旅客某乙将一牛皮公文箱存放后存包单遗失,某甲即拒不承认收存过该箱。后某甲将公文箱取走据为己有。某甲的行为构成

    A.贪污罪

    B.盗窃罪

    C.侵占罪

    D.职务侵占罪


    C 《物权法》第112条规定,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拾得人侵占遗失物的,无权请求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费用,也无权请求权利人按照承诺履行义务。本题中,王某将钱包带回家是因为赶车而不是侵占遗失物,所以,王某有权利要求对方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也有权利要求对方支付声明的1000元酬金。故本题答案为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