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事裁判权的确立,不涉及司法主权。()
1.题干中描述的特权即领事裁判权,指一国通过驻外领事等对处于另一国领土内的本国国民根据其本国法律行使司法管辖权的制度,是一种治外法权。1843年中英《五口通商章程》第13条的规定是领事裁判权制度在中国的开端,它承认英国享有领事裁判权,破坏了中国独立自主的司法主权。自此以后,许多西方国家援引最惠国条款,也取得了在华的领事裁判权。故本题正确答案为B。
2.从1928年开始,国民党政府先后与各国签订了《关税条约》,国民党政府宣布收回领事裁判权与()A.司法主权B.关税主权C.军事主导权D.内陆航运权
3.清末下列哪些制度,属于对中国司法主权的侵犯?()A.领事裁判权制度B.外交人员的特权与豁免制度C.观审制度
4.《南京条约》及其附件中,严重破坏中国司法主权的内容是()A.割香港岛给英国B.协定关税C.片面最惠国待D.领事裁判权
第1题:
第2题:
46、近代中国司法主权受到破坏,规定外国享有领事裁判权的条约是
A.《北京条约》
B.《望厦条约》
C.《马关条约》
D.《南京条约》
第3题:
15、第一次鸦片战争失败后,中国丧失的国家主权有哪些?
A.领事裁判权
B.领土主权
C.领海主权
D.关税主权
第4题:
第5题:
4、“领事裁判权”涉及的问题是
A.管辖权
B.法律适用
C.判决的承认与执行
D.司法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