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中央银行是政府的银行,是指中央银行作为政府宏观经济管理的一个部门,由政府授权对金融业实施监督管理,对宏观经济进行调控,代表政府参与国际金融事务,并为政府提供融资、国库收支等服务。其具体职能体现如下:(1)代理国库。中央银行收受国库存款,代理国库办理各种收付和清算业务,因而成为国家的总出纳。(2)代理发行政府债券。政府为了弥补赤字或暂时性收支不平衡,经常需要发行债券,而中央银行通常代理政府债券的发行以及还本付息等事项。(3)向政府融通资金,提供特定信贷支持。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中央银行通过采取直接向政府提供短期贷款或购买政府债券等方式,以解决政府的临时性资金需要。(4)管理、经营国际储备。一国或地区会有外汇、黄金、特别提款权等国际储备,一般都由中央银行持有并进行经营管理。(5)代表政府参加国际金融组织和各种国际金融活动,进行政府问的金融事务往来,与外国中央银行进行交往,代表政府签订国际金融协定等。(6)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中央银行作为政府的银行,不以营利为目的,不受某个经济利益集团的控制,而是一切从国家利益出发,独立地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调控社会信用总量,指导、管理、检查、监督各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活动,为国家经济发展的长远目标服务。(7)实施金融监管,维护金融稳定。政府一般赋予中央银行监督管理金融业的职责,监管内容包括制定并监督执行有关金融制度、法规和业务活动准则等,管理金融机构的设立和撤并,监督管理金融机构业务活动,管理、规范金融市场等。(8)提供经济信息服务。中央银行作为一国金融活动的中心,能够及时掌握经济金融活动的基本信息,有义务为政府及社会公众提供或发布经济金融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