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合同的订立与合同的成立是两个有密切联系的概念。合同的订立强调的是当事人订立合同的行为或过程,而合同的成立所体现的是合同订立活动结果,它表明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内容已经达成合意即意思表示一致。合同的成立离不开订立合同的行为,没有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相互进行意思表示并取得一致意见,合同便不能成立。我国《合同法》第13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任何合同的成立都表明当事人之间达成了合意,而合意的过程,一般是先有一方当事人发出订约的意思表示,然后由另一方加以附和。要约和承诺是合同订立的两个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