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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行政赔偿请求的构成要件

题目
简述行政赔偿请求的构成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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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试述请求行政赔偿的要件。


    参考答案:1.请求人的赔偿请求必须是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其他任何机关均无权直接受理。
    2.请求人必须具有请求权。
    3.必须在法定期限内请求。
    4.所提之赔偿请求必须是法律规定应该赔偿之损害范围或我国国家赔偿法对行政赔偿范围有明确规定的。

  • 第2题:

    简述卫生行政赔偿的构成要件。


    答案:
    解析:
    (1)卫生行政侵权主体是卫生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或委托组织(2分)(2)存在卫生侵权行为(1分)(3)有实际的损害后果(1分)(4)损害的后果与卫生侵权主体的违法行为之间有直接因果联系(2分)

  • 第3题:

    什么是行政赔偿?行政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①对民事、行政诉讼过程中的错判,国家不负赔偿责任; ②法院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过程中的因违法采取对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保全措施或者对判决执行错误,造成损害的,适用国家赔偿; ③对判决执行错误,造成损害的,国家应负赔偿责任。

  • 第4题:

    简述行政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


    参考答案:行政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
    (1)损害必须是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为造成的
    (2)国家负责赔偿的损害必须是行政机关或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造成的
    (3)损害必须是违法行为造成的
    (4)损害必须是现实已经产生或必然产生的,不是想象的;是直接的,不是间接的
    (5)赔偿是法律规定的

  • 第5题:

    简述行政赔偿的成立要件。
    行政赔偿的成立要件是指国家承担行政赔偿责任所应具备的前提条件。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行政赔偿的成立要件主要包括:
    (1)主体要件,即引起行政赔偿的侵权损害行为主体是行政主体及其行政公务人员。“行政公务人员”的范围包括政府公务员和其他行政公务人员。政党,人民团体,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等不是引起行政赔偿的侵权损害行为主体。
    (2)行为要件,即引起行政赔偿的侵权损害行为是行政主体及其行政公务人员行使行政权力,实施行政管理的行为,即职权行为。职权行为主要是指行政主体及其行政公务人员行使行政权力,实施行政管理的行为,即职权行为。职权行为主要是指行政主体及其行政公务人员行使行政权力,对相对人实施管理的单方面行为。行政公务人员作出的与职权行为无关的个人侵权行为,不能引起国家行政赔偿责任,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行政公务人员自已承担;国有公共设施因设置,管理欠缺所造成的损害,也不能引起国家行政赔偿责任,受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要求行到民事赔偿。
    (3)违法要件,即引起行政赔偿的侵权损害行为是违法行政行为,只有行政主体及其行政公务人员的职权行为违法并对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害时,国家才承担赔偿责任。
    (4)损害要件,即行政机关的违法职权行为确实已经损害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且损害是直接损害,损害的大小和范围可以确定。另外,抽象行政行为和国家行为不属于国家赔偿的范围;精神损害不具有物质赔付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