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gle.com

当代中国法的渊源有哪些?当代中国的法律体系由哪些法律部门组成?

题目
当代中国法的渊源有哪些?当代中国的法律体系由哪些法律部门组成?


相似考题
更多“当代中国法的渊源有哪些?当代中国的法律体系由哪些法律部门组成? ”相关问题
  • 第1题:

    下列哪些属于当代中国的法律渊源?( )

    A.军事法规

    B.地方政府规章

    C.我国签订或加入的国际条约

    D.判例法


    正确答案:ABC
    在当代中国,不采用判例法制度,判例不具有拘束力,不是法的渊源。

  • 第2题:

    简述当代中国的法律渊源。


    答案:
    解析:
    当代中国的法律渊源可以概括为以宪法为核心,以制定法为主的法律渊源。正式意义上的渊源有: (1)宪法。宪法作为我国的根本法,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基本渊源。 (2)法律。专指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及其常设机关,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其法律效力仅次于宪法。 (3)行政法规。专指由国务院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为实施宪法和法律制定的有关国家行政管理的规范性文件。 (4)地方性法规。指省级和较大市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在法定权限内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5)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治条例是民族自治地方根据自治权制定的综合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单行条例则是调整某一方面事项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6)特别行政区的法律。特别行政区的法律是根据宪法和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在特别行政区内施行的法律。 (7)行政规章。行政规章可以分为两类,一是部门规章,即国务院所属各部委、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发布的规章。二是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根据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制定的规章。这种规章称为“地方政府规章”,以区别于国务院各部委制定的“部门规章”。 (8)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国际条约是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或国际组织就政治、经济、贸易、文化等方面的问题确定其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各种协议。国际惯例是在国际交往中逐渐形成的一些被长期反复适用并被各国承认其法律效力的习惯做法和先例。

  • 第3题:

    当代中国法律体系主要划分为七个法律部门。


    错误

  • 第4题:

    结合我国立法实际,试论述法律部门的划分及当代中国的法律体系。


    答案:
    解析:
    法律部门,又称部门法,是指一个国家根据一定原则和标准划分的本国同类法律规范的总称。 (1)法律部门的划分标准。法学界一般认为,法律调整的对象(即社会关系)和法律调整的方法是划分法律部门的两个主要标准。法律调整的对象是划分法律部门的首要标准,法律调整的方法是辅助的、从属的标准。 (2)法律部门的形成原则。法律部门的划分是非常复杂的问题,在遵循客观的标准划分法律部门时,还应当坚持正确的原则。目前法律部门的划分原则主要有:客观原则、合目的性原则、适当平衡原则、辩证发展原则、相对稳定原则和主次原则等。由于划分者的主观情况和意图,注意和强调的角度或者原则、标准有所差别,受到诸多因素影响的程度不同等,法律部门的具体划分也不会是完全一样的,在社会上存在许多不同的划分法也是正常的,但是力求法律部门划分的科学和实用,既合乎逻辑又便于操作,应该是我们共同的方向和目标。 (3)我国法律体系的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既与人类政治文明发展的普遍性原则相一致,又与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相适应,与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相协调,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当代中国法律体系是由统一而多层次的法律规范构成的法律体系。其中,宪法居于核心和统帅地位,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构成当代中国法律体系的法律部门主要有宪法及其相关法、行政法、民商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和程序法七个法律部门。另外,法律体系的形成虽然有客观的基础和标准,但社会的发展会形成新的法律部门或者改变某一法律部门的属性,因此法律体系不会一成不变。当代中国法律体系是开放的和发展的,是一个包容开放发展的法律体系,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逐步实施,今后仍将继续制定新的法律和修改原有的法律,使法律体系更加科学和完善。

  • 第5题:

    简述当代中国的法律体系。


    答案:
    解析:
    (1)当代中国的法律体系是产生于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基础之上,并为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基础服务的上层建筑。这一法律体系的最大特色就是根源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国情。 (2) 在当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宪法居于核心和统帅地位,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其具体由宪法及其相关法、行政法、民商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及程序法构成。 (3)当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开放的和发展的。中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法律体系具有阶段性和前瞻性特点,今后仍将继续制定新的法律和修改原有的法律,以使法律体系不断发展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