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题:
概述商鞅两次变法的主要内容。
公元前359年秦孝公时法家著名代表人物商鞅携《法经》入秦在秦国实施了变法改革这是战国时期封建法制发展的过程中又一次意义重大的法制改革。此次变法以其更为广泛的内容和更为重大的历史影响而在中国封建法律发展史上写上了重要的一笔史称“商鞅变法”。 第一次开始于公元前359年(一说公元前356年)主要内容包括: 以《法经》为蓝本结合秦国的具体情况加以修订、扩充制定了秦律并制定了“连坐法”即《史记?商君列传》中载:“令民为什伍而相收司连坐不告奸者腰斩告奸者与斩敌首同赏”颁行秦国厉行法治。从此以后中国古代法典都以“律”为名。 奖励军功禁止私斗取消世卿世禄制和一切特权。《史记?商君列传》中载:“宗室非有军功论不得为属籍”;《韩非子?定法》载:“斩一首者爵一级欲为官者为五十石之官”“官爵之迁与斩首之功相称也”;《史记?商君列传》中载:“为私斗者各以轻重被刑”使人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太子犯法“刑其傅公子虔黥其师公孙贾”。 奖励耕织重农抑商。《史记?商君列传》中载:“耕织致粟帛多者复其身事末利及怠而贫者举以为收孥。” 第二次变法开始于公元前350年主要内容是: 废除井田制“开阡陌封疆”确立封建土地私有制。《汉书?食货志》讲:“改帝王之制除井田民得买卖。” 普遍推行县制。 《史记?商君列传》中载:“集小都、乡、邑、聚(村落)为县置令、丞凡三十一县(一说四十一县或三十县)。”县令、县丞等地方官由国君直接任免集权中央并统一度量衡制度。 按户口征收军赋。《通典?食货典?赋税上》说:“舍地而税人”以利开垦荒地和增加赋税收入明令“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者倍其赋”并禁止父子无别、同室而居的旧俗。 商鞅变法是一次极为深刻的社会变革在深度和广度上都超过了这一时期其他诸侯国的改革。这次变法不仅给秦国守旧势力以沉重打击而且为秦国政治、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秦国的封建法制也在变法过程中得以迅速发展与完善。秦国在商鞅变法之后迅速强盛起来最终一举吞并其余六国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中央集权的封建王朝。商鞅变法对于中国封建法制建设所作的贡献是不可磨灭的。 公元前359年秦孝公时,法家著名代表人物商鞅携《法经》入秦,在秦国实施了变法改革,这是战国时期封建法制发展的过程中又一次意义重大的法制改革。此次变法以其更为广泛的内容和更为重大的历史影响而在中国封建法律发展史上写上了重要的一笔,史称“商鞅变法”。第一次开始于公元前359年(一说公元前356年),主要内容包括:以《法经》为蓝本,结合秦国的具体情况加以修订、扩充,制定了秦律,并制定了“连坐法”,即《史记?商君列传》中载:“令民为什伍而相收司连坐,不告奸者腰斩,告奸者与斩敌首同赏”,颁行秦国,厉行法治。从此以后,中国古代法典都以“律”为名。奖励军功,禁止私斗,取消世卿世禄制和一切特权。《史记?商君列传》中载:“宗室非有军功论不得为属籍”;《韩非子?定法》载:“斩一首者爵一级,欲为官者为五十石之官”,“官爵之迁与斩首之功相称也”;《史记?商君列传》中载:“为私斗者各以轻重被刑”,使人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太子犯法,“刑其傅公子虔,黥其师公孙贾”。奖励耕织,重农抑商。《史记?商君列传》中载:“耕织致粟帛多者复其身,事末利及怠而贫者,举以为收孥。”第二次变法开始于公元前350年,主要内容是:废除井田制,“开阡陌封疆”,确立封建土地私有制。《汉书?食货志》讲:“改帝王之制,除井田,民得买卖。”普遍推行县制。《史记?商君列传》中载:“集小都、乡、邑、聚(村落)为县,置令、丞凡三十一县(一说四十一县或三十县)。”县令、县丞等地方官由国君直接任免,集权中央,并统一度量衡制度。按户口征收军赋。《通典?食货典?赋税上》说:“舍地而税人”,以利开垦荒地和增加赋税收入,明令“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者,倍其赋”,并禁止父子无别、同室而居的旧俗。商鞅变法是一次极为深刻的社会变革,在深度和广度上都超过了这一时期其他诸侯国的改革。这次变法不仅给秦国守旧势力以沉重打击,而且为秦国政治、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秦国的封建法制也在变法过程中得以迅速发展与完善。秦国在商鞅变法之后迅速强盛起来,最终一举吞并其余六国,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中央集权的封建王朝。商鞅变法对于中国封建法制建设所作的贡献是不可磨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