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为适应现代幼儿教育的发展,幼儿教育工作者应树立下列观点。
(1)儿童是幼儿教育的主体。教师既要尊重和发展儿童的主体性、主动性、独立性、创造性,不可主观地指挥一切或包办代替,又要发挥教师的指导作用,促进儿童这一客体的全面健康发展。另外,教师也要对儿童有统一的教育要求,这些要求也要与儿童个性特点相结合,兼顾儿童个人发展水平、兴趣爱好;不可忽视儿童的个别特点,机械统一。
(2)实施德、体、智、美、劳等全面发展的教育要因人而异。儿童发展是一个多方面、多层次的动态过程,幼儿教育要全面促进这一动态过程方方面面的发展,而不可顾此失彼、重教轻育、重智轻德或忽略其中任何一方面的教育。
(3)幼儿教育的内容和方法要符合“发展适宜性”要求。幼儿在不同的年龄阶段有不同的发展任务,不同的身心发展内容也存在不同的发展关键期。“发展适宜性”这一概念则要求我们重视儿童身心发展水平和年龄特点,采用与儿童发展水平相适宜并能及时有效促进其发展的教育内容和方法,幼儿教育不应该“小学化”,更不能成人化。
(4)游戏是幼儿期的主导活动和教育活动中的主导形式。《幼儿园工作规程》提出,各幼儿园要以游戏为主导活动形式,并贯穿在儿童一日生活之中,同时也要开展观察、散步、上课、娱乐、体育、劳动、自由活动等多种活动,不能让上课成为学龄前儿童的主要活动。在组织各种活动中,要做到集体、小组、个别的活动方法相结合,并提倡小组活动方式,这样做既可以使全体幼儿得到发展,同时也照顾到个别儿童,对于儿童的身心发展百利而无一害。在日常教育教学活动中,各幼儿园要注意贯穿“以游戏为主”的基本原则,做到“教育活动游戏化”和“游戏化教育活动”。让儿童通过各种教育教学游戏活动而得到全面的发展,这些活动可以是摆弄、操作、观察、实验等。在这些活动中,儿童通过动手动脑,获得直接经验,以发展儿童的智力,增长儿童的知识;也可以是与人的交往,这种活动可以更好地促进儿童的社会性发展。
(5)家园配合,协同发展。家庭是儿童的第一所学校,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教师。幼儿教育要想取得积极的、巩固的教育成效,就必须取得家长在教育上的配合,吸收家长参与幼儿园的教育工作,让家长了解幼儿园的教育内容,做到家庭教育与幼儿园教育保持一致,对儿童共同进行教育,使儿童得到更好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