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综合概述。
“以幼儿为中心”是幼儿新课程改革的要求,重在强调教师要发挥幼儿的主体性,促使他们全面、和谐发展。
2.具体阐述“以幼儿为中心”的意义。
一方面,可以促进儿童身心发展。一是3-6岁的幼儿正处于身心发育的关键期,幼儿此时是否能感受到自己的主体地位被尊重,直接影响到后续身心发展;二是“以幼儿为中心”强调了师幼关系不是简单的控制与服从关系,教学活动也不是教师或幼儿的单边活动,而是参与式引导式的,这种参与性可以促进儿童心智的成熟。
另一方面,可以促进儿童个性发展。一是每个幼儿都有自己的需要、兴趣、意志和发展要求,尊重并鼓励幼儿支配自己的行为,可以促进幼儿个性发展;二是幼儿期充满了好奇和探索,这种探索精神如果能被尊重并加以正确引导,对幼儿创新意识的形成有重要意义;
3.点题升华。
幼儿园教师要根据教材的特点和幼儿的实际情况,为幼儿提供主动学习的机会,充分调动幼儿的积极性,做到以幼儿为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