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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某17周岁,已参加工作,有固定收入,某日因甲某在街上寻衅滋事,将乙某打伤,乙某要求赔偿医药费,对此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甲某的父母必须承担赔偿医药费的义务B.甲某的父母无须承担赔偿医药费的义务C.甲某的父母可以选择是否替甲某赔偿医药费D.甲某的父母如赔偿了医药费,则对甲某有追偿权

题目

甲某17周岁,已参加工作,有固定收入,某日因甲某在街上寻衅滋事,将乙某打伤,乙某要求赔偿医药费,对此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甲某的父母必须承担赔偿医药费的义务

B.甲某的父母无须承担赔偿医药费的义务

C.甲某的父母可以选择是否替甲某赔偿医药费

D.甲某的父母如赔偿了医药费,则对甲某有追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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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某甲17周岁,已参加工作,有固定收入。某日某甲在街上寻衅滋事,将某乙打伤,某乙要求赔偿医药费,对此下列表述哪个不正确?( )。

    A.某甲的父母必须承担赔偿医药费的义务

    B.某甲的父母无须承担赔偿医药费的义务

    C.某甲的父母可以选择是否替某甲赔偿医药费

    D.某甲的父母如赔偿了医药费,则对某甲有追偿权


    正确答案:A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其父母是监护人。同时规定,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人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本题中甲17周岁,已参加工作,可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据此,答案为A。

  • 第2题:

    亲属乙某一直由甲某赡养,甲某因行政侵权死亡。由于甲某与乙某是一种赡养关系,而并非继承关系。因此,乙某无权请求国家赔偿。()


    参考答案:错

  • 第3题:

    假设个体老板甲某雇用乙某,双方签订的劳务用工合同约定:乙某白天销售,晚上看管仓库,月工资1000 元,但若货物遭毁损或被盗,乙某须负责赔偿。某日,甲某乘乙某上厕所之机,用自己掌握的钥匙(甲某与乙某都有仓库门钥匙)打开仓库门,盗得产品3 箱,价值人民币1 万余元。第二天,甲某以乙某看管不严致货物被盗为由,要求乙某赔偿。乙某按价如数支付了赔偿金。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 .甲某的行为构成了盗窃罪
    B .甲某的行为构成了诈骗罪
    C .甲某的行为构成了侵占罪
    D .甲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答案:A
    解析:
    本人的财物在他人经管之下,可以成为盗窃对象。注意本案甲某不构成侵占罪。

  • 第4题:

    根据题目要求,在四个选项中选出一个正确答案。

    某甲17周岁,已参加工作,有固定收入,某日因某甲在街上寻衅滋事,将某乙打伤,某乙要求赔偿医药费,对此下列表述哪些不正确?( )。

    A.某甲的父母必须承担赔偿医药费的义务

    B.某甲的父母无须承担赔偿医药费的义务

    C.某甲的父母可以选择是否替某甲赔偿医药费

    D.某甲的父母如赔偿了医药费,则对某甲有追偿权


    正确答案:A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其父母是监护人,同时规定,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本题中甲17周岁,已参加工作,可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据此,答案为A。

  • 第5题:

    消费者张某因使用下列产品遭受人身严重损害,在请求赔偿时的做法中,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A.甲公司销售乙公司生产的存在缺陷的产品,张某要求甲公司承担损害赔偿和两倍损失的惩罚性赔偿责任
    B.张某购买甲公司销售乙公司生产的存在缺陷的产品后,乙公司因并入丙公司而解散,则张某只能向甲公司主张赔偿责任
    C.张某在甲网站购买了乙公司经销的健身器材,在甲网站能够提供乙公司相关资料的情况下,张某不能再要求甲网站承担责任
    D.张某在甲公司租赁乙公司的柜台上购买了食品,现因租期未满,张某不能要求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答案:A,B,C,D
    解析:
    在A选项中,并不具备甲公司“明知”的责任要件,因此不能要求其承担两倍损失的惩罚性赔偿责任,A错误。 B选项考查的是责任主体发生合并、分立的情况。《消法》第41条规定:张某既可以向销售者甲公司、也可以向合并后的丙公司要求缺陷责任的承担,B错误。 C选项显然在考查网购问题。《消法》第44条: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明知或者应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利用其平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承担连带责任。因此,C选项未能排除“明知”的情形,是错误的。 D选项涉及到柜台租赁责任承担问题。《食品安全法》第130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柜台出租者允许未依法取得许可的食品经营者进入市场销售食品,或者未履行检查、报告等义务……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与食品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显然,D选项以“租期未满”为由否定出租者的责任,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的特别规定,是错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