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根据所给资料以及其反映的主要问题,写一篇关于中国慈善事业的文章。
要求:1.参考给定资料,自选角度,提出问题,解决问题。
2.观点明确,联系实际,分析具体,条理清楚,语言流畅。
3.全文不少于800字。
第1题:
请结合所给资料,写一篇关于农民和土地问题的文章。
要求:1.参考给定资料,自选角度,提出问题,解决问题。
2.观点明确,联系实际,分析具体,条理清楚,语言流畅。
3.全文不少于800字。
第2题:
请结合材料,写一篇关于城市拆迁的文章。
要求:1.参考给定资料,自选角度,提出问题-解决问题。
2.观点明确,联系实际,分析具体,条理清楚,语言流畅。
3.全文不少于800字。
参考例文
如何解决城市拆迁纠纷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因拆迁引发的社会矛盾愈来愈严重。提起拆迁,开发商纷纷叫苦,被拆迁户满腹牢骚,政府也焦头烂额。表面上看拆迁问题只是城建纠纷问题,实际上它已牵涉到法律、政府职能、公众权利等多个方面。所以要解决拆迁纠纷,就需要社会各方面相关力量的共同努力。
在城市房屋拆迁过程中,出现的拆迁程序不合法、安置补偿不合理、政策落实不到位、商业拆迁盗用公共利益之名、粗暴对待拆迁户等拆迁行为,侵害了拆迁户的合法权益,嘉禾拆迁事件就是其中一个比较典型的事件。经调查发现,嘉禾珠泉商贸城建设项目是借国家投资的幌子搞的商业性开发,为了推动该商业进程的拆迁工作,嘉禾县政府竟然打出了“谁影响嘉禾发展一阵子,我影响他一辈子的”口号,还推出了“四包两停”的株连政策。为什么会出现这种官商勾结的现象呢,说到底还是政府对市场干预过多,计划经济色彩浓厚所导致的,必须依据市场经济的要求,改革和完善我国现行的房屋拆迁制度。要明确区分公共利益和商业利益,将政府介入和强制拆迁限制在公益拆迁的范围之内,政府应从商业拆迁活动中退出。城市房屋拆迁基本上可以分成公共利益拆迁和商业利益拆迁,只有为了公共利益的拆迁,政府才可以使用公权力。商业利益的拆迁,必须完全交给市场,按市场规律办事,拆还是不拆、补偿的数额,都应交由市场主体自由协商解决。
正常的拆迁工作是发展经济、重塑城市形象的好事,但是在征地拆迁工作中,有的地方工作方法粗暴简单。如随意在房子上写上很大的“拆”字,不签拆迁协议就停水断电、上房揭瓦,甚至随意出动警力。面对这种现象,作为弱势群体的拆迁户怎样保护自己的权益呢?目前政府已经出台了不少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来保证拆迁工作的正常有序进行。王才亮律师建议因为拆迁的手续比较繁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对这方面的规定也比较严格,如果拆迁户的权益受到损害,可以依法审查拆迁人的各种审批材料,抓住拆迁人在审批材料上的任何漏洞谋求胜诉。
在“公共利益"的界定上,我国现行法律还没有明确的规定和具体的标准。这既给地方政府借口公共利益滥用强制以方便之门,也容易使被拆迁人形成误解,漫天要价,拒绝配合。所以要解决城市拆迁纠纷,法律法规还要进一步的完善。
第3题:
(四)根据给定资料所反映的问题,自选角度,自拟题目,写一篇l200字左右的文章。要求:观点明确,论述深刻。(40分)
第4题:
就材料所反映的主要内容展开论述,写一篇文章。
要求:1.参考给定资料,自选角度,提出问题,解决问题。
2.观点明确,联系实际,分析具体,条理清楚,语言流畅。
3.全文不少于1000字。
第5题:
就给定资料所反映的问题,自拟题目,自选角度,写一篇文章。要求:观点明确,论述深刻,不少于1200字。
集民智解民困
收入分配制度一定要进行改革,这已经是共识。国家也早就启动了关于收入分配改革的调研,但是直到现在进程依然是调研。改革方案不见进展,而收入裂痕却在不断加深。时间越久,就越难解决,一直犹豫不决就可能错失很多机会,导致问题积重难返。显然,这一改革有必要“快刀斩乱麻”,不能总是陷入调研和利益博弈的旋涡。
要打破目前这种僵局,让改革方案早日实施,我以为唯一办法是公开已经形成的方案,让公众来讨论。有关机构进行前期调研的确有必要,但不能总是以调研的借口拖延改革;利益博弈确实不可避免,但不能总是隐秘博弈,更不能因为少数人而影响多数人利益和国家利益。唯有交给民意讨论才能终止无休无止的分歧。
首先,这一改革已有初步方案。相信这一方案是在调研基础上形成的,集中了不少人的智慧,有一定合理性。即便该方案有待完善,我认为应该通过征求民意来完善。草根们的智慧不容忽视,问计于民合情合理。
其次,收入分配改革有坚实的民意基础。收入裂痕其实早在几十年前就已撕开了。1988年收入最高10%群体和收入最低10%群体的收入差距就达7.3倍。可以说,关于改革收入分配已经呼吁了很多年。有了民意支持,就为民主决策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相信公众有参与方案讨论的热情。
再次,让隐秘博弈转向公开博弈。所谓的改革阻力——既得利益集团,究竟是哪些机构、哪些企业?公众不得而知;究竟是谁与谁在博弈、博弈焦点是什么?以什么方式博弈?公众同样不知道。于是,这场本应该公开进行的博弈变成了少数人的隐秘博弈。既然是隐秘博弈就存在许多不公的因素,有可能伤害到公众利益。因此,公众不应缺席这场博弈。
最后,公开问计于民可节省改革成本。今天这个机构调研,明天那个机构调研,这笔经费支出必然不少,而且效果也不一定很好。早日公开征求民意,不但能节省调研经费,而且还能节省时间——收入分配改革不能再一次次错失改革机会了。要知道,民意讨论之后,还要完善方案并经过相关法律程序,时间上拖不起。
可能在有关部门看来,如果公开一份不成熟的改革方案会影响到政府形象。其实,大可不必有这种顾虑。因为任何一项重大改革方案都不可能十全十美,唯有依靠集体智慧与民主决策,才能让改革方案少些漏洞多些公平。有关部门要意识到,民意是促进收入分配改革公平与效率的最好“鞭子”。如果继续这样调研再调研,陷入隐秘博弈的怪圈难以自拔,就会给人留下一种不好的印象:收入分配改革方案“难产”不是因为别的原因,而是因为有关部门先给既得利益集团吃“偏心饭”,等到既得利益集团博弈之后,才让公众吃“剩饭”。
我认为应该就收入分配改革方案给有关部门明确具体责任、立倒计时牌。如果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出台方案征求民意,就要进行问责;如果参与改革方案的部门因为部门利益而影响改革进程,更要进行曝光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