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题:
华昌有限公司有8个股东,麻某为董事长。2013年5月,公司经股东会决议,决定变更为股份公司,由公司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发起设立华昌股份公司。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该股东会决议应由全体股东一致同意
B.发起人所认购的股份,应在股份公司成立后两年内缴足
C.变更后股份公司的董事长,当然由麻某担任
D.变更后的股份公司在其企业名称中,可继续使用“华昌”字号
BD 解析B项,根据《公司法》第81条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公司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其余部分由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在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五百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所以,B项正确,当选。D项,华昌有限公司变更为股份公司,可以继续使用“华昌”字号。所以D项正确,当选。A项,根据《公司法》第44条规定:“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所以,对于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只需要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即可,而不是一致同意。故A项错误,不当选。C项,根据《公司法》第110条规定:“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所以,当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董事长由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而麻某并不是当然成为股份公司的董事长,必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故C项错误,不当选。综上所述,本题答案为B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