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在低压配电装置和低压导线上的工作
12.1 低压配电盘、配电箱和电源干线上的工作,应填用变电站(发电厂)第二种工作票。在低压电动机和在不可能触及高压设备、二次系统的照明回路上工作可不填用工作票,但应做好相应记录,该工作至少由两人进行。
12.2 低压回路停电的安全措施。a)将检修设备的各方面电源断开取下熔断器,在开关或刀闸操作把手上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 ”的标示牌。b)工作前应验电。c)根据需要采取其他安全措施。
12.3 停电更换熔断器后,恢复操作时,应戴手套和护目眼镜。
12.4 低压不停电工作。
12.4.1 低压不停电工作时,应采取遮蔽有电部分等防止相间或接地短路的有效措施;若无法采取遮蔽措施时,则将影响作业的有电设备停电。
12.4.2 使用有绝缘柄的工具,其外裸的导电部位应采取绝缘措施,防止操作时相间或相对地短路。工作时,应穿绝缘鞋和全棉长袖工作服,并戴手套、安全帽和护目镜,站在干燥的绝缘物上进行。禁止使用锉刀、金属尺和带有金属物的毛刷、毛掸等工具。
12.4.3 作业前,应先分清相、零线,选好工作位置。断开导线时,应先断开相线,后断开零线。搭接导线时,顺序应相反。
人体不得同时接触两根线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