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从生命的开始到成年,个体自我意识的发生与发展都要经历以下三个阶段的发展:
(1)自我中心期(0~3岁)
生命降生之初,婴儿没有自我意识,他们甚至不能意识到自己和外界事物的区别。大约8个月左右,生理自我开始萌生,这就是自我意识的最初形态。到1岁左右,儿童开始能把自己的动作和动作对象区别开来,初步意识到自己是动作的主体。1周岁以后,儿童逐步认识自己的身体,也开始能意识到自己身体的感觉。大约到2岁左右,儿童逐渐学会用代词“我”来代表自己。3岁左右的儿童,自我意识有了新的发展,其特点是:①出现了羞愧感与疑虑感。②出现了占有欲和嫉妒感。儿童看到自己喜欢的东西,就想独自占有,不愿与人共享;如果母亲对别的孩子表现出关心和喜爱,儿童会产生强烈的嫉妒感。③第一人称“我”的使用频率提高,许多事情都要求“我自己来”,开始有了自立的要求。3岁儿童的自我意识已经有了一定发展,但其行为仍然是以自我为中心的,即以自己的想法来解释外部世界,并把自己的想法和情感投射到外界事物上去。
(2)客观化时期(3岁~青春期)
从3岁到青春期,是个体接受社会文化影响最深的时期,也是学习角色的时期。在家庭、幼儿园、学校中游戏、学习、劳动,个体通过模仿、认同、练习等方式,逐渐形成各种角色观念。这一时期,也是获得社会自我的时期,个体开始能意识到自己在人际关系、社会关系中的作用和地位,能意识到自己所承担的社会义务和享有的社会权利等。
青春期以前,个体的眼光是向外的,引起兴趣和注意的是外部世界,对自己的内心世界视而不见。个体虽然已经意识到自己是一个主体,可以充分认识到自己的行为,但却不了解自己的心理状态;常常把自己的情绪视为某种客观上伴随行动而产生的东西,而不懂得情绪是自己的主观感受;不善于运用自己的眼光去认识世界,而只是照搬成人的观点作为自己对外部世界的认识。
(3)主观化时期(青春期~成年)
从青春期到成年的大约10年时间里,个体的自我意识趋于成熟,并逐步获得了心理自我。自我意识表现出四个方面的特点:一是用自己的观点来认识与评价事物,使自我意识成为个体认识外部世界的中介因素,从而使个体的思想和行为带有浓厚的个人色彩;二是会从自己所见到的人格和身体特征出发,强调相应事物的重要性,形成特有的价值体系,以指导自己的言行,提高自己的社会地位;三是追求生活目标,出现与价值观相一致的理想自我;四是抽象思维能力大大提高,使自我意识能超越具体的情境,进入精神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