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行为改变的基本方法有强化法、代币奖励法、行为塑造法、示范法、消退法、处罚法、自我控制法等。(1)强化法。根据学习原理,一个行为发生后,如果紧跟着一个强化刺激,这个行为就会再一次发生。(2)代币奖励法。代币是一种象征性强化物,筹码、小红星、盖章的卡片、特制的塑料币等都可作为代币。(3)行为塑造法。这是根据斯金纳的操作条件反射原理而设计的培育和养成新反应或行为的一项行为治疗技术。主要是通过不断强化逐渐趋近目标的反应,来形成某种较复杂的行为。(4)示范法。示范法是通过求诊者观察和模仿来矫正其适应不良行为与神经症反应的。1967年由班杜拉等人建立。其基本原理是:人的各种行为,无论是适应性行为还是不良行为,都是通过后天的学习获得的。因此,同样的方式也可以改变不良行为,或重新学习适应性行为。(5)处罚法。处罚的作用是消除不良行为。处罚有两种:一是在不良行为出现后,呈现一个厌恶刺激(如否定评价、给予处分);二是在不良行为出现后,撤销一个愉快刺激。(6)自我控制法。自我控制是让当事人自己运用学习原理,进行自我分析、自我监督、自我强化、自我惩罚,以改善自身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