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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老师是某幼儿园大班班主任。2011年10月的一天,段老师班上的孩子晓光在园里和其他同学一起玩耍打闹,结果,晓光扔石子不小心打坏了学校大礼堂的一块玻璃。段老师批评了晓光,让他在全班同学面前作了检查,并决定按照学校有关规定由晓光的家长赔偿被打坏的玻璃。当天下午,晓光的父亲就冲人教室,不问青红皂白,对段老师挥拳便打。由于毫无防备,段老师被打倒在地上,鼻子、嘴角鲜血直流。晓光的父亲还扬言,如再“欺负”他儿子,还要“教训”老师。等其他老师闻讯赶来,晓光的父亲已扬长而去。大家急忙将段老师送往附近医院,经诊断,段老师

题目

段老师是某幼儿园大班班主任。2011年10月的一天,段老师班上的孩子晓光在园里和其他同学一起玩耍打闹,结果,晓光扔石子不小心打坏了学校大礼堂的一块玻璃。段老师批评了晓光,让他在全班同学面前作了检查,并决定按照学校有关规定由晓光的家长赔偿被打坏的玻璃。当天下午,晓光的父亲就冲人教室,不问青红皂白,对段老师挥拳便打。由于毫无防备,段老师被打倒在地上,鼻子、嘴角鲜血直流。晓光的父亲还扬言,如再“欺负”他儿子,还要“教训”老师。等其他老师闻讯赶来,晓光的父亲已扬长而去。大家急忙将段老师送往附近医院,经诊断,段老师眼底出血,鼻骨骨折,身上多处软组织受损,经鉴定为轻伤。 段老师受到侮辱、殴打怎么办?请谈谈你的看法。


相似考题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段老师应当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或直接向当地人民4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段老师无辜受到侮辱、殴打,应当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对晓光的父亲给予行政处罚,并由其赔偿段老师的损失。如果公安机关认为其情节严重,已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段老师也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有关诉讼案件的规定,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追究晓光父亲的刑事责任并赔偿自己的损失。
教师的职业特点决定其要与社会上各种各样的人打交道,有时不可避免地要与一些不良现象发生正面冲突,而且有可能受到人身权利的损害。我国《教师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侮辱、殴打教师的,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行政处分或行政处罚;造成损害的,责令赔偿损失;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通过法律手段来确保教师的人身权利。
更多“段老师是某幼儿园大班班主任。2011年10月的一天,段老师班上的孩子晓光在园里和其他同学一起玩耍打 ”相关问题
  • 第1题:

    李老师是幼儿园大班的老师,虽然李老师班上的孩子来自不同的家庭背景,有不同的兴趣、爱好和发展水平,但李老师都能凭借自己的观察和经验,对每个孩子因材施教,使每个孩子在班上找到自信和乐趣。李老师对孩子的因材施教体现幼儿教师劳动的特点是()。


    A.复杂性

    B.示范性

    C.长期性

    D.创造性

    答案:D
    解析:
    由于教育对象的个体差异,幼儿园教师必须针对具体情况,创造性地选择活动内容,组织教育活动,为每个幼儿提供广泛、具有个体适宜性的多种机会。幼儿教师劳动的创造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因材施教;第二,教学方法的不断更新;第三,幼儿教师需要“教育机智”。因此,因材施教体现了幼儿教师劳动的创造性。

  • 第2题:

    阅读下面材料,回答问题。
    晓星经常欺负同学,班上的同学都不愿意跟他交朋友。
    在一次课外活动中,其他同学都三五成群地玩着,只有晓星一个人呆在角落里。马老师悄悄地走过去,对他说:“咱俩一起玩吧。”晓星生硬地问道:“为什么?”马老师蹲下身来,俯在晓星耳边说:“因为我喜欢你啊!”他们两人玩起了游戏。游戏中,马老师问道:“想让大家一起玩吗?那就招呼大家一起来吧!”因为有老师的参与,同学们很快围拢过来。这一次,晓星和同学们玩得很开心。
    过后,马老师仔细观察晓星的行为,了解他与同伴相处的困难所在:其实晓星希望和同学们一起玩,就是不知道怎么和他人相处,欺负同学只是想引起老师和同学们的注意而已。马老师组织开展以“交朋友”为主题的班队活动,在活动中教给晓星与人正确交往的方法,并鼓励班干部主动与晓星交往。在老师和全班同学的帮助下,晓星渐渐不欺负同学了,有了自己的好朋友。
    [问题1][简答题]
    请从学生观的角度,评析马老师的教育行为(14分)。


    答案:
    解析:
    “以人为本”的现代学生观认为学生是积极的主体,是学习的主人,是发展的、独特的、具有独立意义的人。
    第一,学生是发展的人。这意味着学生是在教育过程中、在教师指导下成长起来的。晓星与同学关系不好,马老师通过主动与晓星做游戏,还邀请其他同学一起做游戏,然后通过以“交朋友”为主题的班队活动,教给晓星与人正确交往的方法,使他逐渐在社会发展方面有了极大进步。
    第二,学生是独特的人。每个学生都有自身的独特性,这不仅是教育的基础,也是学生发展的前提。马老师有针对性地通过各种活动来教育、引导晓星发展,说明他认识到了晓星的独特性。
    第三,学生是具有独立意义的人。马老师针对晓星的问题,通过做游戏、开展班队活动等形式,让晓星学会了与人交往的正确方法,而不是一味地批评、说教。可见,教师应将学生当作具有独立性的人来看待,切勿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学生,否则会挫伤学生的主动性、积极性,扼杀他们的学习兴趣,不利于学生的发展。
      通过上述分析可知,马老师的教育行为符合“以人为本”的现代学生观。

  • 第3题:

    材料
    晓星经常欺负同学,班上的同学都不愿意跟他交朋友。
    在一次课外活动中,其他同学都三五成群地玩着,只有晓星一个人呆在角落里,马老师悄悄地走过去,对他说:“咱俩一起玩吧。”晓星生硬地问道:“为什么?”马老师蹲下身来,俯在晓星耳边说:“因为我喜欢你啊!”他们两人玩起了游戏,游戏中,马老师问:“想让大家一起玩吗?那就大声招呼大家来吧!”因为有老师的参与,同学们很快围拢过来。这一次,晓星和同学们一起玩的很开心。
    过后,马老师仔细观察晓星的行为,了解他与同伴相处的困难所在:其实晓星和同学们一起玩,就是不知道怎么和他人相处,欺负同学只是想引起老师和同学们的注意而已。
    马老师组织开展以“交朋友”为主题的班队活动,在活动中交给晓星与人正确交往的方法,并鼓励班干部主动与晓星交往,在老师和全班同学的帮助下,晓星渐渐不欺负同学了,有了自己的好朋友。
    问题:
    请从学生观的角度,评析马老师的教育行为(14分)。


    答案:
    解析:
    1.马老师的教育行为是正确的。(1分)
    2.马老师的做法符合以下学生观:
    (1)学生是发展中的人,要用发展的观点认识学生。(5分)
    ①学生的身心发展是有规律的。晓星处于这一时期,是非常渴望得到别人的认可和鼓励的。
    ②学生是处于发展过程中的人。学生良好品德是在活动中发展和建立起来的。所以马老师组织了“交朋友”的班队活动。在活动中交给了晓星与人相处的方法。
    (2)学生是发展的主体(4分)
    学生是教育活动中具有主体需求的人。从材料中可以看出,晓星是想要和同学们一起玩耍,他有这种交往的需求,但是因为欺负同学使他被孤立,所以老师需要把晓星的交往需求激励出来,并通过班干部主动和他交往的方式去建立这种联系。
    (3)学生是独特的人(4分)
    每个人的发展都是独特的,每个人的问题也都具有自己的个体原因,马老师能够找到晓星问题产生的原因,能够做到因材施教。

  • 第4题:

    材料:段老师是某幼儿园大班班主任。有一天,段老师班上的孩子晓光在园里和其他同学一起玩耍打闹,结果晓光扔石子不小心打坏了学校大礼堂的一块玻璃。段老师批评了晓光,让他在全班同学面前作了检查,并决定按照学校有关规定由晓光的家长赔偿被打坏的玻璃。当天下午,晓光的父亲就冲入教室,不问青红皂白,对段老师挥拳便打。由于毫无防备,段老师被打倒在地上。晓光的父亲还扬言,如再“欺负”他儿子,还要“教训”老师。等其他老师闻讯赶来,晓光的父亲已扬长而去。大家急忙将段老师送往附近医院,经诊断,段老师眼底出血,鼻骨骨折,身上多处软组织受损,经鉴定为轻伤。
    问题:段老师受到侮辱、殴打怎么办请谈谈你的看法。


    答案:
    解析:
    (1)段老师应当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或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2)段老师无辜受到侮辱、殴打,应当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对晓光的父亲给予行政处罚,并由其赔偿段老师的损失。如果公安机关认为其情节严重,已构成犯罪,将依法追究晓光父亲的刑事责任;段老师也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有关诉讼案件的规定,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追究晓光父亲的刑事责任并赔偿自己的损失。
    (3)教师的职业特点决定其要与社会上各种各样的人打交道,有时不可避免地要与一些不良现象发生正面冲突,而且有可能受到人身权利的损害。《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侮辱、殴打教师的,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行政处分或行政处罚;造成损害的,责令赔偿损失;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通过法律手段来确保教师的人身权利。

  • 第5题:

    晓星经常欺负同学 ,班上的同学都不愿意跟他交朋友。在一次课外活动中 ,其他同学都三五成群地玩着 ,只有晓星一个人呆在角落里 ,马老师悄悄地走过去 ,对他说 :“咱俩一起玩吧。”晓星生硬地问道 :“为什么 ?”马老师蹲下身来 ,俯在晓星耳边说 :“因为我喜欢你啊 !”他们两人玩起了游戏 ,游戏中 ,马老师问 :“想让大家一起玩吗 ?那就大声招呼大家来吧 !”因为有老师的参与 ,同学们很快围拢过来。这一次 ,晓星和同学们一起玩的很开心。过后 ,马老师仔细观察晓星的行为 ,了解他与同伴相处的困难所在:其实晓星和同学们一起玩 ,就是不知道怎么和他人相处 ,欺负同学只是想引起老师和同学们的注意而已。马老师组织开展以 “交朋友 ”为主题的班会活动 ,在活动中教给晓星与人正确交往的方法 ,并鼓励班干部主动与晓星交往。在老师和全班同学的帮助下 ,晓星渐渐不欺负同学了 ,有了自己的好朋友。
    问题 :请从学生观的角度 ,评析马老师的教育行为。 (14分)


    答案:
    解析:
    马老师的教育行为是值得肯定的。现代学生观认为 :

    (1)
    学生是发展中的人 ,要用发展的观点认识学生。学生的身心发展是有规律的。晓星处于这一时期 ,是非常渴望得到别人的认可和鼓励的。学生是处于发展过程中的人。作为发展中的人 ,意味着学生还是不成熟的人 ,是一个正在成长的人。作为发展中的人 ,学生的不完善是正常的 ,而十全十美并不符合实际。没有缺陷 ,就没有发展的动力和方向。把学生作为发展中的人来对待 ,就要理解学生身上存在的不足 ,就要允许学生犯错误。当然 ,更重要的是要帮助学生解决问题 ,改正错误 ,从而不断促进学生的进步和发展。学生良好品德是在活动中发展和建立起来的。马老师组织了 “交朋友 ”的班会活动 ,在活动中教给了晓星与人相处的方法。

    (2)
    学生是发展的主体。学生是教育活动中具有主体需求的人。从材料中可以看出 ,晓星是想要和同学们一起玩耍 ,他有这种交往的需求,但是因为欺负同学使他被孤立 ,所以老师需要把晓星的交往需求激励出来 ,并通过班干部主动和他交往的方式去建立这种联系。

    (3)
    学生是独特的人 ,每个学生都有自身的独特性。独特性是个性的本质特征 ,教师要珍视学生的独特性和培养具有独特个性的人 ,使每个学生在原有基础上都得到完全、自由的发展。马老师能够找到晓星问题产生的原因 ,做到了因材施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