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个体身心发展的顺序性,要求教育工作要遵循这种顺序性,循序渐进地促进人的发展;
(2)个体身心发展的阶段性,要求教育工作必须从学生的实际出发,针对不同年龄阶段的学生,提出 不同的具体任务,采取不同的教育内容和方法,同时应注意前后相邻阶段的衔接;
(3)个体身心发展的不平衡性,要求教育工作抓住人的发展的“关键期”;
(4)个体身心发展的互补性,要求教育工作从学生的实际情况出发,善于发现学生的优点,扬长避 短,从而获得身心协调、统一的发展;
(5)个体身心发展的个别差异性,要求教育工作要因材施教,充分发挥每个学生的潜能和积极因素, 有的放矢地选择适宜、有效的教育方法,使每个学生都能得到最大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