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取得教师资格的在职教师可否申请其他种类教师资格?
答:我省在1996年教师资格认定的过渡工作中,根据原国家教委的工作部署,按规定的范围和条件,对各级各类学校的在编在职教师过渡认定了教师资格,并颁发了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认定的过渡工作为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制度作了过渡性的准备,是国家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的阶段性工作。1996年教师资格认定过渡工作中确认的教师资格具有法律效力,原国家教委颁发的教师资格证书仍然有效。已取得教师资格的人员不需要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面向社会实施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后,已经取得教师资格的教师,如具备申请条件,可以申请其他种类教师资格,其标准、条件及程序与其他社会申请人员要求相同,不再区分在职教师和社会人员。
第1题:
已取得初级教师资格还能申请高级教师资格证吗
当然可以
第2题:
《教师资格条件》规定,依照教师法第14条规定丧失教师资格的,他将 【 】
A. 3年以后可以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B .5年以后可以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C. 10年以后可以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D.不能再重新取得教师资格
常识题,“教师资格条件”规定,依照教师法第14条规定丧失教师资格的将不能再重新取得教师资格。正确答案为D。
第3题:
第4题:
《教师资格条件》规定,依据教师法第14条规定,“丧失教师资格的”将( )。A.3年以后可以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B.5年以后可以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C.10年以后可以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D.不能重新取得教师资格
第5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