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美育的基本任务。
第1题:
第2题:
简述席勒的美育观(席勒对于美育理论的贡献)。
1795年,席勒发表《美育书简》,美育作为一门独立学科在人类文化史上出现了。在书中,席勒第一次提出了“审美教育”的概念,并对美育的性质、特征和社会作用作了系统的阐述,这是第一部系统的美育著作。席勒认为,审美教育是实现人的自由的唯一途径,审美活动是自由的,“通过自由去给予自由,这就是审美王国的基本法律”。他还认为“我们为了在经验中解决政治问题,就必须通过审美教育的途径。因为正是通过美,人们才可以达到自由。”
席勒的美育理论在西方美育思想史占据十分重要的位置,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第一,从哲学的高度解释审美教育不同于其他教育形式的独特目的,并把审美教育的目的与审美活动的性质内在在统一了起来。他说:“有促进健康的教育,有促进认识的教育,有促进道德的教育,还有促进鉴赏力和美的教育。这最后一种教育的目的在于,培养我们感性和精神力量的整体达到尽可能可谐。”
第二,明确揭示了审美教育的价值是完满人生。
第三,回答了完满人性的方式——人性统一的根据就在于自身。“我们可以说,就其天赋和素质而言,在每一个个体的人的身上都具有纯粹理想人的成分,在各种变化中与这种不变的统一体保持和谐,这是它生命的伟大使命。”审美教育的任务就在于要不断拓展人身上的这种“纯粹理想人的成分”。
略
第3题:
简述胎儿美育的重要性及如何对胎儿进行美育?
现代科学研究证明,胎儿尽管还未出生,但他已具有感觉、记忆、情感、思想的能力,尤其是在母胎中7个月以后更是如此。根据胎儿的面部表情可以看出,胎儿对外界的刺激是有所反应的。现在已有资料表明,一些天才的音乐家,之所以对音乐“一见钟情”,并对某首乐曲的反应尤为敏锐,就是因为他们在母腹中接受过相应胎教的结果。如苏联提琴家列昆尼德·科根为了演出而练习一首乐曲,并让他怀孕的妻子为其伴奏。他们的孩子在4岁学拉提琴时,突然奏出了他从来没学过在出生以后也再未听过的乐曲,而这首乐曲正是他母亲为其父亲伴奏过的那首。这证明胎儿不仅具有审美感知力,而且还具有一定的“记忆力”。因此,对孩子的美育,应从胎教开始,胎儿美育为人的审美发展打下了先天的基础。
对胎儿进行美育,主要是通过胎儿的母亲进行的,所以,对胎儿美育就是要对孕妇进行美育。这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进行:
(1)营造一个和谐、优美的环境。环境的优劣、美丑,直接影响到孕妇的身心健康,因此,营造一个舒适、优美的环境,对孕妇至关重要。孕妇的居住环境与房屋布置,应遵循和谐、优雅的审美原则。比如室内的墙壁、家具、饰物等的色彩,应该淡雅、明快,给人以恬静、清新、悦目的美感。在床头或显著位置可选挂一两幅天真活泼的儿童画或宁静秀丽的风景画。室内的摆设应当尽量简洁,空间尽量宽敞,避免杂乱污浊、拥挤不堪。
(2)欣赏优美的艺术作品。孕妇应多听一些优美动听的抒情音乐(如小夜曲、摇篮曲、圆舞曲、随想曲等);翻阅一些赏心悦目的画册(特别是风景画和人体画);阅读一些抒情柔缓的诗词、散文和小说;适当地看一些轻松愉快的电影、电视作品;由家人陪同观赏一些街头雕塑和各种风格的建筑。应当避免听那些节奏强烈、声响刺耳的音乐;不看那些情节紧张、画面恐怖、内容悲惨或粗俗不堪的影视作品;也不宜看那些缠绵悱恻、情感忧伤和渲染妖魔鬼怪、荒淫怪诞的小说。总之,应当通过艺术欣赏来陶冶情感、调节情绪,提高孕妇和胎儿的审美感受能力。
(3)到大自然中接受美的熏陶。孕妇要尽可能地做一些户外活动,到大自然中呼吸新鲜空气,去欣赏自然美,观看树木花草的色彩,倾听水流鸟鸣的声音,领略山石奇峰的形态,体味生命的意蕴,从而增添生命活力。
总之,应通过各种途径和方法对孕妇实施美育,进而间接地对胎儿进行审美教育,使孕妇和胎儿从各方面受到美的熏陶和影响,促进他们的身心健康,培养和提高他们的审美能力。
略
第4题:
第5题:
简述美育的特点。
(1)美育是感性的,是通过潜移默化的途径作用于人的,是一种感化。
(2)不需要强制和勉强,是心甘情感、乐而忘返的。
(3)使人不得不然,是动之以内,从情感角度打动人的。
(4)不仅满足每个欣赏者个人的情感生活,而且还激励欣赏者满足自身独创性的需要。
(5)美育可以与德育相结合,可以陶冶性情,泄导身心。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