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雍正二年(1724年),雍正力排众议,全面推行“养廉银”制度。具体做法是将原由州县私征之耗羡(注:耗羡,即银两在兑换、熔铸、保存、运解中有一定损耗,故征税时要增加损耗,这种附加称为“耗羡”或“火耗”。)提解归公,收贮于各省司库。各省长官根据下属不同级别、各地事物繁简程度定立分数,从司库提取相当部分作为“养廉银”分发各官,以为各级官员的“日用之资”,从而达到“不使累及民间”,“上不误公,下不累民”的目的。
——摘编自吴敌《雍正时期养廉银制度简论》
材料二
作为高薪养廉的典范新加坡的做法应当是具有示范意义的。新加坡总理年薪22.84万美元,而同期美国总统年薪是10万美元,而新加坡政府内第四级公务员(从事体力劳动的打字员、司机、杂役人员等)的收入是产业工人的16倍强。除此之外,新加坡的公务人员还有厚的福利待遇没有计算在上列数据内(如退休金、假期、医疗照顾、在职培训、贷款等等)……在新加坡要成为高级官员是非常不容易的,新加坡从早期教育就开始寻找从政人才,对他们进行严格培训,并常常派他们到国外深造,并不计较家庭背景,而重实际能力。……在新加坡,由于立法周全而明确,执法严明,使贪污行为很容易被查处,而且还要为此付出相当大的代价,腐败的成本远大于收益。
——据《检察日报》(2004年)
请回答:
(1)据材料一概括雍正时期实行养廉银制度的主要特点。(6分)
(2)与材料一相比,材料二中新加坡的养廉政策较雍正的养廉银制度有哪些不同之处 (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