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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国际条约属于法的渊源中的非正式渊源。() ”相关问题
  • 第1题:

    国际条约是国际法最重要的渊源。()


    参考答案:正确

  • 第2题:

    以下列举的法律渊源属于非正式法律渊源的是()

    A.判例
    B.制定法
    C.判例法
    D.国际条约

    答案:A
    解析:
    法律的非正式渊源是指那些具有法律意义的准则和观念,这些准则和观念尚未在正式的法律中得到权威性的明文体现,例如:习惯、判例、宗教规则、法律学说、道德规范等。

  • 第3题:

    下列有关法的渊源的说法,正确的组合有?(1)在我国,国际条约属于正式的法的渊源,而国际惯例属于非正式的法的渊源;(2)在我国,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主要其所调整的社会关系作出的分类;(3)适用正式渊源与公平正义、强制性要求、占支配地位的要求有冲突时,可以使用非正式的法的渊源;(4)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国家政策可以作为我国法院审理案件时的判决依据;(5)判决在我国属于非正式的法的渊源,但在英美法系属于正式的法的渊源;(6)法官应当适用正式的法的渊源判案,而非正式的法的渊源由于缺乏明确的条文形式,只有法律说服力,故不能作为法律判决的大前提;(7)所有习惯都具有非正式的法的渊源的意义;

    A.(1)、(2)、(3)
    B.(3)、(4)
    C.(4)、(5)
    D.(5)、(6)、(7)

    答案:B,C
    解析:
    (1)错误,国际条约和国际习惯均属于我国正式的法的渊源;(2)错误,其分类依据是制定主体和效力不同;(3)正确,适用法的正式渊源发生冲突时,可以根据非正式的法的渊源来确定其涵义,保证结果公正;(4)正确,我国非正式的法的渊源包括:习惯、政策、判例等(5)正确;英美法系又叫判例法系,判例属于正式的法的渊源。(6)错误;非正式的法的渊源尽管缺乏明确的条文形式,但是,具有一定的法律意义,可以作为法律推理的大前提。(7)错误,习惯包括恶习,不是所有的习惯都可以作为我国的非正式的法的渊源。

  • 第4题:

    下列各项中,属于法的非正式渊源的是( )。

    A.国家政策

    B.学说

    C.国际条约

    D.习惯


    正确答案:AD
    正式的法的渊源是指具有明文规定的法律效力并且直接作为法律人的法律决定的大前提的规范来源的那些资料。当代中国法的渊源主要为以宪法为核心的各种制定法,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经济特区的规范性文件、特别行政区的法律法规、规章、国际条约、国际惯例等。非正式的法的渊源则指不具有明文规定的法律效力,但具有法律说服力并能够构成法律人的法律决定的大前提的准则来源的那些资料,如正义标准、理性原则、公共政策、道德信念、社会思潮、习惯、乡规民约等。我国并不认可学说为法的非正式渊源之一,排除8项;C项则为法的正式渊源。而A、D两项均为法的非正式渊源,故本题答案为AD。

  • 第5题:

    下列关于我国法律渊源的说法,正确的有( )。
    A.少数民族的习惯是非正式的法律渊源
    B.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在澳门属于根本法
    C.我国巳经加人的国际条约具有正式法律渊源的地位
    D.按照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国际惯例属于正式的法律渊源


    答案:A,C,D
    解析:
    [详解]
    法律渊源通常指法的形式意义上的渊源,即法律规范的创制方式和外部表现形式。法律的正式渊源包括制定法(又称成文法)、习惯法、判例法和国际条约等。非正式的法律渊源是指那些具有法律意义的准则和观念,包括正义标准、理性原则、公共政策、道德信念、社会思潮、习惯和学说等。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从法律渊源的角度而言,属于我国的基本法律。故选A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