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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供电营业规则》对客户迁址用电有哪些规定?


    正确答案: 客户迁址,须在五天前向供电企业提出申请。供电企业应按下列规定办理:
    ⑴、原址按终止用电办理,供电企业予以销户。新址用电优先办理。
    ⑵、迁移后的新址不在原供电点供电的,新址用电按新装用电办理;
    ⑶、迁移后的新址在原供电点供电的,且新址用电容量不超过原址容量.新址用电不再收取供电贴费。新址用电引起的工程费用由客户负担;
    ⑷、迁移后的新址仍在原供电点,但新址用电容量超过原址用电容量的,超过部分按增容办理;
    ⑸、私自迁移用电地址而用电者,除按《供电营业规则》第一百条第5项处理外,自迁新址不论是否引起供电点变动,一律按新装用电办理。
    《供用电营业规则》第一百条第五项:私自迁移、更动和擅自操作供电企业的用电计量装置、电力负荷管理装置、供电设施以及约定由供电企业调度的客户受电设备者,属于居民客户的,应承担每次500元的违约使用电费;属于其它客户的,应承担每次5000元的违约使用电费。

  • 第2题:

    《供电营业规则》对低压220V供电有何规定?


    正确答案: 用户单相用电设备总容量不足10千瓦的可采用低压220伏供电。但有单台容量超过1千瓦的单相电焊机、换流设备时,用户必须采取有效的技术措施以消除对电能质量的影响,否则应改其他方式供电。

  • 第3题:

    《供电营业规则》对客户并户用电有哪些规定?


    正确答案: 客户并户,应持有关证明向供电企业提出申请,供电企业应按下列规定办理:
    (1)在同一供电点,同一用电地址的相邻两个及以上客户允许办理并户;
    (2)原客户应在并户前向供电企业结清债务;
    (3)新客户用电容量不得超过并户前各户容量之总和;
    (4)并户引起的工程费用由并户者负担;
    (5)并户的受电装置应经检验合格,由供电企业重新装表计费。

  • 第4题:

    《供电营业规则》对客户的停电次数有何规定?


    正确答案: 《供电营业规则》第五十七条规定:供用电设备计划检修应做到统一安排,供电设备计划检修时,对35千伏及以上电压供电的客户停电次数,每年不能超过一次,对10千伏供电的客户,每年不应超过三次。

  • 第5题:

    《供电营业规则》规定,使用临时电源的用户不得向外转供电,也不得转让给其他用户,供电企业可以受理其变更用电事宜。


    正确答案:错误

  • 第6题:

    《供电营业规则》第十四条规定:供电企业不得委托()客户向其他客户转供电。

    • A、重要的国防军工
    • B、民营企业
    • C、双回路电源
    • D、有自备发电机的

    正确答案:A

  • 第7题:

    《供电营业规则》规定,对不具备安装用电计量装置的临时用电客户,可按其()计收电费。

    • A、用电容量
    • B、使用时间
    • C、规定的电价
    • D、约定的电量

    正确答案:A,B,C

  • 第8题:

    《供电营业规则》规定,临时用电的客户应安装用电计量装置。对不具备安装条件的,可按其用电容量、使用时间、规定的电价计收电费。


    正确答案:正确

  • 第9题:

    《供电营业规则》对备用、保安电源有何规定?


    正确答案: 用户需要备用、保安电源时,供电企业应按其负荷重要性、用电容量和供电的可能性,与用户协商确定。
    用户重要负荷的保安电源,可由供电企业提供,也可由用户自备。遇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保安电源应由用户自备:
    (1)在电力系统瓦解或不可抗力造成供电中断时,仍需保证供电的;
    (2)用户自备电源比从电力系统供给更为经济合理的。
    供电企业向有重要负荷的用户提供的保安电源,应符合独立电源的条件。有重要负荷的用户在取得供电企业供给的保安电源的同时,还应有非电性质的应急措施,以满足安全的需要。

  • 第10题:

    《供电营业规则》对计费电能表的保护有何规定?


    正确答案: 计费电能表装设后,用户应妥为保护,不应在表前堆放影响抄表或计量准确及安全的物品。如发生计费电能表丢失、损坏或过负荷烧坏等情况,用户应及时告知供电企业,以便供电企业采取措施。如因供电企业责任或不可搞力致使计费电能表出现或发生故障的,供电企业应负责换表,不收费用;其他原因引起的,用户应负担赔偿费或修理费。

  • 第11题:

    《供电营业规则》对用电计量装置的安装地点有何原则性规定?


    正确答案: 用电计量装臵原则上应装在供电设施的产权分界处。如产权分界处不适宜装表的,对专线供电的高压用户,可在供电变压器出口装表计量;对公用线路供电的高压用户,可在用户受电装臵的低压侧计量。当用电计量装臵不安装在产权分界处时,线路与变压器损耗的有功与无功电量均须由产权所有者负担。在计算用户基本电费(按最大需量计收时)、电度电费及功率因数调整电费时,应将上述损耗电量计算在内。

  • 第12题:

    《供电营业规则》对基本电费的计算有何规定?


    正确答案: 基本电费以月计算,但新装、增容、变更与终上用电当月的基本电费,可按实用天数(日用电不足24小时的,按一天计算)每日按全月基本电费三十分之一计算。
    事故停电、检修停电、计划限电不扣减基本电费。
    以变压器容量计算基本电费的用户,其备用的变压器(含高压电动机),属冷备用状态并经供电企业加封的,不收基本电费;属热备用状态的或未经加封的,不论使用与否都计收基本电费。用户专门为调整用电功率因数的设备,如电容器、调相机等,不计收基本电费。
    在受电装臵一次侧装有连锁装臵互为备用的变压器(含高压电动机),按可能同时使用的变压器(含高压电动机)容量之和的最大值计算其基本电费。

  • 第13题:

    《供电营业规则》对客户销户有哪些规定?


    正确答案: 客户销户,须向供电企业提出申请,供电企业按下列规定办理;
    (1)销户必须停止全部用电容量的使用;
    (2)客户已向供电企业结清电费;
    (3)查验用电计量装置完好性后,拆除接户线和用电计量装置。
    (4)客户持供电企业出具的凭证,领还电能表保证金与电费保证金;办完上述事宜,既解除供用电关系。

  • 第14题:

    《供电营业规则》对客户转供电是如何规定的?


    正确答案: 《供电营业规则》第14条规定:客户不得自行转供电,在公用供电设施尚未到达的地区,供电企业征得该地区有供电能力的直供客户同意,可采用委托方式向其附近的客户转供电力,但不得委托重要的国防军工客户转供电。

  • 第15题:

    《供电营业规则》对低压三相四线制供电有何规定?


    正确答案:用户用电设备容量在100kW及以下或需用变压器容量在50kVA以下者,可采用低压三相四线制供电。负荷密度较高的地区,经过技术经济比较,采用低压供电的技术经济性明显优于高压供电时,低压供电的容量界限可适当提高,具体容量界限由省电网经营企业规定。

  • 第16题:

    《供电营业规则》规定,供电企业不得委托下列用户进行转供电()。

    • A、专线用户
    • B、该地区有供电能力的直供用户
    • C、使用临时电源的用户
    • D、重要的国防军工用户

    正确答案:C,D

  • 第17题:

    《供电营业规则》规定,因抢险救灾架设临时电源所需的工程费用和应付电费,由供电企业承担。


    正确答案:错误

  • 第18题:

    《供电营业规则》对用户自备电厂的供电范围有何要求?


    正确答案:用户自备电厂应自发自供厂区内的用电,不得将自备电厂的电力向厂区外供电。自发自用有余的电量可与供电公司签订电量购销合同。

  • 第19题:

    《供电营业规则》规定,使用临时电源的客户可向外转供电。


    正确答案:错误

  • 第20题:

    《供电营业规则》规定,对基建工地、()、市政建设等非永久性用电,可供给临时电源。


    正确答案:农田水利

  • 第21题:

    《供电营业规则》对临时供电有何规定?


    正确答案: 对基建工地、农田水利、市政建设等非永久性用电,可供给临时电源。临时用电期限除经供电企业准许外,一般不得超过六个月,逾期不办理延期或永久性正式用电手续的,供电企业应终止供电。
    使用临时电源的用户不得向外转供电,也不得转让给其他用户,供电企业也不受理其变更用电事宜。如需改为正式用电,应按新装用电办理。
    因抢险救灾需要紧急供电时,供电企业应迅速组织力量,架设临时电源供电。架设临时电源所需的工程费用和应付的电费,由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从救灾经费中拨付。

  • 第22题:

    《供电营业规则》关于供电设备计划检修对用户的停电次数有何规定?


    正确答案: 供电企业应不断改善供电可靠性,减少设备检修和电力系统事故对用户的停电次数及每次停电持续时间。供用电设备计划检修应做到统一安排。供电设备计划检修时,对35千伏及以上电压供电的用户的停电次数,每年不应超过一次;对10千伏供电的用户,每年不应超过三次。

  • 第23题:

    《供电营业规则》对供电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范围和责任分界点有何规定?


    正确答案: 供电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范围,按产权归属确定。责任分界点按下列各项确定:
    (1)公用低压线路供电的,以供电接户线用户端最后支持物为分界点,支持物属供电企业。
    (2)10千伏及以下公用高压线路供电的,以用户厂界外或配电室前的第一断路器或第一支持物为分界点,第一断路器或第一支持物属供电企业。
    (3)35千伏及以上公用高压线路供电的,以用户厂界外或用户变电站外第一基电杆为分界点。第一基电杆属供电企业。
    (4)采用电缆供电的,本着便于维护管理的原则,分界点由供电企业与用户协商确定。
    (5)产权属于用户且由用户运行维护的线路,以公用线路分支杆或专用线路接引的公用变电站外第一基电杆为分界点,专用线路第一基电杆属用户。
    在电气上的具体分界点,由供用双方协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