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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下列关于反垄断法的特征叙述不准确的是( )。

    A.反垄断法是调整竞争关系的经济法

    B.反垄断法是抑制垄断,促进竞争的竞争政策法

    C.反垄断法是以反垄断和反限制竞争为内容的狭义竞争政策法

    D.反垄断法是支持国家资本主义的竞争政策法


    参考答案:D

  • 第2题:

    反垄断法不反垄断市场结构,而是反支配企业的滥用行为,即体现为行为导向的反垄断执法。()


    错误

  • 第3题:

    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政策属于()

    A.产业结构政策

    B.产业组织政策

    C.产业布局政策

    D.产业技术政策


    产业组织政策

  • 第4题:

    下列关于反垄断法的特征叙述不准确的是( )。

    A.反垄断法是抑制垄断,促进竞争的竞争政策法

    B.反垄断法是支持国家资本主义的竞争政策法

    C.反垄断法是调整竞争关系的经济法

    D.反垄断法是以反垄断和反限制竞争为内容的狭义竞争政策法


    参考答案:B

  • 第5题:

    为什么要实施反垄断政策,反垄断的政策工具是什么?


    (1)因为垄断常常导致资源配置缺乏效率垄断利润是不公平的所以必须要反垄断。 在图11.3中横轴表示厂商产量纵轴表示价格曲线D和MR分别表示厂商需求曲线和边际收益曲线再假定平均成本和边际成本相等且固定不变由直线AC=MC表示。为了使利润极大厂商产量定在Q 2 价格为P 2 它高于边际成本说明没有达到帕累托最优因为这时消费者愿意为增加额外一单位所支付的数量(价格)超过生产该单位产量所引起的成本(边际成本)。显然要达到帕累托最优产量应增加到Q 1 价格应降到P 1 这时P=MC。然而垄断决定的产量和价格只能是Q 2 和P 2 。如果产量和价格是完全竞争条件下的产量Q 1 和价格P 1 消费者剩余是△FP 1 H的面积而当垄断者把价格提高到P 2 时消费者剩余只有△FP 2 G的面积所减少的消费者剩余的一部分(图P 1 P 2 GI所代表的面积)转化为垄断者的利润另一部分(△GIH所代表的面积)就是由垄断所引起的社会福利的纯损失它代表由于垄断造成的低效率带来的损失。 (2)对垄断的公共政策 为了消除垄断的影响政府可以采取反垄断政策。针对不同形式的垄断政府可以分别或同时采取行业的重新组合和处罚等手段而这些手段往往是依据反垄断法来执行的。制止垄断行为可以借助于行政命令、经济处罚或法律制裁等手段。反垄断法则是上述措施的法律形式。 ①政府可以采取反垄断政策。针对不同形式的垄断政府可以分别或同时采取行业的重新组合和处罚等手段一般根据反垄断法来执行。行业的重新组合的基本思路是把一个垄断的行业重新组合成包含许多厂商的行业。采取的手段可以是分解原有的厂商或扫除进入垄断行业的障碍。制止垄断行为可以借助于行政命令、经济处罚或法律制裁等手段。 ②行业的管制主要是对那些不适合过度竞争的垄断行业如航空航天、供水等行业所采取的补救措施。政府往往在保留垄断的条件下对于垄断行业施行价格控制或价格和产量的双重控制、税收或津贴以及国家直接经营等管制措施。由于政府经营的目的不在于最大利润所以可以按照边际成本或者平均成本决定价格以便部分地解决垄断所产生的产量低和价格高的低效率问题。 ③管制自然垄断的做法还可以采用为垄断厂商规定一个接近于“竞争的”或“公正的”资本回报率它相当于等量的资本在相似技术、相似风险条件下所能得到的平均市场报酬。由于资本回报率被控制在平均水平也就在一定程度上控制住了垄断厂商的价格和利润。 (1)因为垄断常常导致资源配置缺乏效率,垄断利润是不公平的,所以必须要反垄断。在图11.3中,横轴表示厂商产量,纵轴表示价格,曲线D和MR分别表示厂商需求曲线和边际收益曲线,再假定平均成本和边际成本相等且固定不变,由直线AC=MC表示。为了使利润极大,厂商产量定在Q2,价格为P2,它高于边际成本,说明没有达到帕累托最优,因为这时消费者愿意为增加额外一单位所支付的数量(价格)超过生产该单位产量所引起的成本(边际成本)。显然,要达到帕累托最优,产量应增加到Q1,价格应降到P1,这时P=MC。然而,垄断决定的产量和价格只能是Q2和P2。如果产量和价格是完全竞争条件下的产量Q1和价格P1,消费者剩余是△FP1H的面积,而当垄断者把价格提高到P2时,消费者剩余只有△FP2G的面积,所减少的消费者剩余的一部分(图P1P2GI所代表的面积)转化为垄断者的利润,另一部分(△GIH所代表的面积)就是由垄断所引起的社会福利的纯损失,它代表由于垄断造成的低效率带来的损失。(2)对垄断的公共政策为了消除垄断的影响,政府可以采取反垄断政策。针对不同形式的垄断,政府可以分别或同时采取行业的重新组合和处罚等手段,而这些手段往往是依据反垄断法来执行的。制止垄断行为可以借助于行政命令、经济处罚或法律制裁等手段。反垄断法则是上述措施的法律形式。①政府可以采取反垄断政策。针对不同形式的垄断,政府可以分别或同时采取行业的重新组合和处罚等手段,一般根据反垄断法来执行。行业的重新组合的基本思路是把一个垄断的行业重新组合成包含许多厂商的行业。采取的手段可以是分解原有的厂商,或扫除进入垄断行业的障碍。制止垄断行为可以借助于行政命令、经济处罚或法律制裁等手段。②行业的管制主要是对那些不适合过度竞争的垄断行业,如航空航天、供水等行业所采取的补救措施。政府往往在保留垄断的条件下,对于垄断行业施行价格控制,或价格和产量的双重控制、税收或津贴以及国家直接经营等管制措施。由于政府经营的目的不在于最大利润,所以可以按照边际成本或者平均成本决定价格,以便部分地解决垄断所产生的产量低和价格高的低效率问题。③管制自然垄断的做法还可以采用为垄断厂商规定一个接近于“竞争的”或“公正的”资本回报率,它相当于等量的资本在相似技术、相似风险条件下所能得到的平均市场报酬。由于资本回报率被控制在平均水平,也就在一定程度上控制住了垄断厂商的价格和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