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对建设生活垃圾处置的设施、场所的规定有()。
A:建设生活垃圾处置的设施、场所,必须符合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环境保护和环境卫生标准
B:禁止擅自关闭、闲置或者拆除生活垃圾处置的设施、场所
C:确有必要关闭、闲置或者拆除生活垃圾处置的设施、场所的,必须经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并采取措施,防治污染环境
D:确有必要关闭、闲置或者拆除生活垃圾处置的设施、场所的,必须经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并采取措施,防止污染环境
E:确有必要关闭、闲置或者拆除生活垃圾处置的设施、场所的,必须经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采取措施,防止污染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