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经中国银监会批准,金融租赁公司可以经营下列部分或全部本外币业务:(1)融资租赁业务;(2)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3)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4)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5)吸收非银行股东3个月(含)以上定期存款;(6)同业拆借;(7)向金融机构借款;(8)境外借款;(9)租赁物变卖及处理业务;(10)经济咨询。
经中国银监会批准,经营状况良好、符合条件的金融租赁公司可以开办下列部分或全部本外币业务:(1)发行债券;(2)在境内保税地区设立项目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3)资产证券化;(4)为控股子公司、项目公司对外融资提供担保。
考点
金融租赁公司核心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