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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和解析
参考答案:(1)从规模报酬递增理论来看,美国造的飞机多,单位产品成本递减而取得成本优(2)从技术差距论来看,美国造飞机技术比较高,而日本处于模仿滞后阶段。(3)从产品生命周期理论来看,美国造的飞机处于成长期,具有一定的垄断优势,目前只有英美法德俄等国具有制造大飞机的能力。(4)最后就是垄断优势理论,美国飞机在国际市场具有垄断优势,技术也是垄断,有规模经济,企业家才能,而且有获取廉价原料,劳动力和资金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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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共用题干

    中国公民曲某在其搭乘美国民用飞机飞越公海上空时劫持了该飞机。该机飞经日本,最终在墨西哥降落,曲某被墨西哥警方逮捕。根据《海牙公约》有关管辖权的规定,哪种判断是正确的?()
    A、美国因其飞机是在公海上被劫持,所以美国没有管辖权
    B、日本只因飞机经过并无管辖权
    C、墨西哥作为飞机的降落地国,有管辖权
    D、曲某为中国公民,中国有管辖权

    答案:C,D
    解析:
    在界标维护方面,相邻两国负有共同责任,双方都应采取必要措施防止界标被移动、损坏或者灭失。若一方发现出现上述情况,应尽速通知另一方,在双方代表都在场的情况下修复或重建界标,而不可单方将界标移回原处。同时国家有责任对移动、损坏、毁灭界标的本国肇事者给予严厉惩罚。故A选项错误,B、D两项正确。甲国巡逻人员无权进入邻国境内抓捕肇事者,A项错误。故本题答案为B、D项。


    《芝加哥公约》只适用于民用航空器,不适用于国家航空器,国家航空器是指用于军队、海关和警察部门的航空器。公约主要规定了领空主权原则、航空器国籍制度以及将国际航空飞行分为定期航班飞行和不定期航班飞行。其中领空主权原则规定了国家对其领空具有完全的和排他的主权。对于非法入境的外国民用航空器,国家可以行使主权,采取符合国际法有关规则的任何适当手段,但不得危及航空器内人员的生命和航空器的安全,并避免使用武器。因此,B项正确,A项错误。公约规定了航空器国籍制度,民用航空器必须在一国登记并取得登记国国籍。航空器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重复进行的登记被认定均无效。公约将国际航空飞行分为定期航班飞行和不定期航班飞行。定期航班飞行须经领空国许可,不定期航班飞行则可以不经领空国许可,但相当一些国家对后者做出了保留。D项中认为公约规定了两种航班飞行均须经过领空国的许可是错误的说法,只是公约当事国中对后者做出保留的国家会要求两种航班均须经过许可,我国即属后者。C项是错误的,因为在两国重复进行的登记均无效,而不是在后的登记有效。


    1929年《华沙公约》规定了国际民航损害赔偿的原则,并于1958年(海牙)、1971年(危地马拉)和1975年(蒙特利尔)进行了修改,目前国际民用航空损害责任采用推定过错原则。从赔偿的损失来讲,对于发生在航空器上或在上下航空器的过程中,乘客因死亡、受伤或身体的任何其他损害而产生的损失,航空承运人应承担责任;对于任何已经登记的行李或货物因毁灭、遗失或损害而产生的损失,如果发生在航空运输期间,承运人应负责任;对于乘客或行李货物因运输过程中的延误造成的损失,承运人应承担责任。因此,对于A项以及B项、C项的损失应该得到赔偿。另外,如果承运人能够证明已经采取了一切必要的措施或不能采取措施,以避免损失的发生,则可以作为免责的理由;承运人如果证明损失的发生是由于受害人的过失所引起或促成,则可以根据其具体情况,免除或减轻其责任。因此,D项的损失不能得到赔偿。


    根据《海牙公约》的规定,航空器的登记国、降落地国、承租人的主要营业地国或永久居所地国、嫌疑人所在国、国籍国或永久居所地国以及根据本国法行使管辖权的其他国家均有管辖权,故本题C、D项当选。


    根据《国际民用航空公约》的规定,缔约国对其领空享有完全排他的主权,国家领土的上空构成国家领土的一部分,受国家主权的支配和管辖。缔约国有权:(1)国家有权规定准许外国飞机飞入和飞越其领空的条件。如外国违反条件,一国有权对该飞机采取措施;(2)各国有权制订有关外国航空器入境离境和在境内飞行的规章制度;(3)各国有权保留国内载运权;(4)各国有权设立空中禁区。


    发射国对射入外空的物体拥有所有权、管辖权、使用权和控制权,并须为其所造成的损害承担责任。


    根据《营救协定》的规定,当宇航员发生意外或遇难,在一国境内或公海紧急降落时,该国或发现国应提供一切必要或可能的援助,通知发射国或联合国秘书长,并将他们迅速、安全地送还发射国。《营救协定》还规定通知对发射负责的国家或国际组织和联合国秘书长。


    无害通过制度只适用于船舶,不适用于飞机。依国际法的规定,只有经一国政府批准,外国飞机方能飞越该国领空,无论该飞机是军用的还是民用的飞机。应当注意,领空包括领海上空,故AB选项均错误。无害通过制度是国际海洋法中一项非常重要的制度。无害通过权是指他国船只在不损害沿海国的和平安宁和正常秩序的条件下,不必经该沿海国的批准,也不必通知该沿海国而连续不停和迅速地通过该沿海国领海的航行权利。无害通过制度也适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和群岛水域。我国《领海及毗连区法》规定,外国军用船舶必须经过我国政府批准方可进入我国领海,非军用船舶享有无害通过权。故C选项错误,D选项正确。本题的应选项为ABC。


    《海牙公约》、《蒙特利尔公约》都规定了非法劫持航空器、危害民用航空器及其机场安全的罪行是可引渡的罪行。另外还规定了如两公约的缔约国之间未订有引渡条约,可根据这两项公约引渡罪犯。但两公约都未规定强制引渡的义务,也就是说劫持者所在国并不负有引渡义务。上述两个公约都引入了或引渡或起诉原则,发现嫌疑犯的国家如不将其引渡给有管辖权的国家,则不论罪行是否在其境内发生,一律应将案件提交主管当局,以便起诉。

  • 第2题:

    外资在华企业的本土化程度顺序是()。

    A美国>日本>欧洲

    B日本>美国>欧洲

    C欧洲>美国>日本

    D美国>欧洲>日本


    D

  • 第3题:

    【论述题】美国和日本造飞机,为什么美国厉害?请用国际贸易理论知识回答。


    (1)从规模报酬递增理论来看,美国造的飞机多,单位产品成本递减而取得成本优(2)从技术差距论来看,美国造飞机技术比较高,而日本处于模仿滞后阶段。(3)从产品生命周期理论来看,美国造的飞机处于成长期,具有一定的垄断优势,目前只有英美法德俄等国具有制造大飞机的能力。(4)最后就是垄断优势理论,美国飞机在国际市场具有垄断优势,技术也是垄断,有规模经济,企业家才能,而且有获取廉价原料,劳动力和资金的渠道。这些都是日本不能比的。(10分) (言之有理均可得分)

  • 第4题:

    美国和日本均规定,减税租赁的飞机,出租人对飞机的投资不得低于飞机价值的()

    A.10%
    B.15%
    C.20%
    D.25%

    答案:C
    解析:
    减税租赁的特点:(1)出租人必须在整个租赁期内拥有飞机的全部所有权,而承租人只拥有飞机的使用权。(2)承租人在减税租赁中不能以任何方式向出租人提供购置飞机的资金(3)出租人对飞机的投资必须达到一定的比例美国和日本均规定出租人对飞机的投资不得低于飞机价值的20%,以避免投资人以过少的投资获得如同对飞机完全投资的减税利益。(4)租期限制(5)租期结束时,承租人享有优先按公平市场价格(Fair Market Value,FMV)或按规定的价格购买飞机的权利,也可以选择退租或续租。(6)公平市场价格是指预期的期末的公平价格市场,一般规定为不低于飞机价格的耨个百分百。

  • 第5题:

    15、美国飞机喷黄火焰,俄国飞机喷蓝色火焰,有人得出结论美国飞机的寿命超过俄国飞机,为什么?

    A.美国飞机的燃烧避开了化学计量比;

    B.俄国飞机必须依赖化学计量比实现加力燃烧;

    C.燃烧温度影响发动机寿命;

    D.上述答案都对。


    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