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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科学立法原则是()的思想路线在我国法的创制工作中的体现? ”相关问题
  • 第1题:

    下列有关“国法”的理解,哪些是不正确的?

    A、“国法”是国家法的另一种说法
    B、“国法”仅指国家立法机关创制的法律
    C、只有“国法”才有强制性
    D、无论自然法学派,还是实证主义法学派,都可能把“国法”看作实在法

    答案:A,B,C
    解析:
    【考点】法的渊源【详解】特定国家现行有效的法,笼统地讲,就是“国法”。“国法”不同于国家法,国家法在多种意义上被使用,有的与民间法相对,有的与地方法相对,有的指宪法相关法。故A错误。“国法”外延包括:国家立法机关创制的法律(成文法),法院或法官创制的规则(判例法),国家通过一定方式认可的习惯法(不成文法),其他(如教会法)。故B项错误。“国法”和其他社会规范(如道德、习惯、宗教等)都具有强制力,但只有“国法”具有国家强制力。故C项错误。D项表述正确。综上,本题的答案为ABC。

  • 第2题:

    3、党的思想路线实质上是哲学路线在工作中的体现和运用。


    实事求是

  • 第3题:

    党的思想路线实质上是哲学路线在工作中的体现和运用。


    实事求是

  • 第4题:

    马克思主义认识论是我党的思想路线的()

    A.具体化

    B.理论基础

    C.在实际工作中的体现

    D.理论形式


    B

  • 第5题:

    我国法院在判决过程中可以创制法律。


    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