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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在某市商业街开发了一幢商品楼,售价4000元/m 。某甲选中了其中一套三居室,双方签定了购房合同并于2004年2月1日办理了付款交房的手续,并且约定一年之内办理所有权证书。某甲因公需要出国一年,为了方便房屋的维护,某甲在2004年2月18日将房屋钥匙交给A公司下属的物业处保管。3月份以后,该市的楼价大幅上涨,商品房供不应求。3月5日,A公司售楼人员某乙从物业处取走了某甲房屋钥匙,打开房门让购房者求.3月5日,A公司售楼人员某乙从物业处取走了某甲房屋钥匙,打开房门让购房者参

题目

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在某市商业街开发了一幢商品楼,售价4000元/m 。某甲选中了其中一套三居室,双方签定了购房合同并于2004年2月1日办理了付款交房的手续,并且约定一年之内办理所有权证书。

某甲因公需要出国一年,为了方便房屋的维护,某甲在2004年2月18日将房屋钥匙交给A公司下属的物业处保管。3月份以后,该市的楼价大幅上涨,商品房供不应求。3月5日,A公司售楼人员某乙从物业处取走了某甲房屋钥匙,打开房门让购房者求.3月5日,A公司售楼人员某乙从物业处取走了某甲房屋钥匙,打开房门让购房者参观选购.该房屋被某丙看中,某乙以A公司名义与某丙签订了购房合同,双方于3月30日办理了交房付款手续,并于次日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

某甲于2005年5月回国后发现本属于自己的房屋已被他人居住,十分气愤,手持购房合同要求某丙腾退房屋,遭到某丙拒绝.某甲找到A公司交涉,A公司负责人表示“一房二卖”的确是自己的工作人员所为,向某甲道歉并表示愿意按照合同约定返还某甲的全部购房款及利息,但拒绝某甲要求返还房屋的请求。

根据上述案例,请回答:

(1)A公司与某甲的购房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2)A公司与某丙的购房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3)该房屋的所有权应当归谁?为什么?

(4)A公司应对某甲承担什么法律责任?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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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甲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开发了一个住宅小区。为促进住宅销售,甲公司制作了功能楼书和形象楼书,并租用路边广告牌进行宣传。李某与甲公司签订了《房地产认购协议书》,拟购买一套建筑面积为80m2、单价为5000元/m2的住宅。据了解,李某的家庭是第一次购买住宅,付款方式采用银行抵押贷款。
    李某办理房地产抵押贷款,额度最高可达(  )万元。

    A、20
    B、24
    C、28
    D、32

    答案:C
    解析:
    在实际操作中,银行抵押贷款中,购买首套住房,首付比例最低三成、银行抵押贷款比例最高为70%。本案例,贷款额度最高可达到80×5000×70%=280000(元)=28(万元)。

  • 第2题:

    共用题干
    程某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于2005年5月4日签订了《某市商品房预售合同》,合同载明了程某所购住房的价格为2400元/m2,面积为100m2。2005年10月11日,该房屋通过竣工验收。该开发公司于2005年12月18日将程某所购商品住房交付其使用。程某拿到《房屋所有权证》时,发现载明的面积为96m2。2006年11月,程某又发现屋面有渗漏现象,随即向小区物业管理反映情况。

    《商品房预售合同》应由()向政府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A:程某与该房地产开发公司
    B:程某
    C:委托房地产经纪公司
    D:该房地产开发公司

    答案:D
    解析:

  • 第3题:

    (一)  程某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于2014年5月4日签订了《某市商品房预售合同》,合同载明了程某所购住房的价格为2400元/m2,面积为100m2。2014年10月11日,该房屋通过竣工验收。该开发公司于2014年12月18日将程某所购商品住房交付其使用。程某拿到《房屋所有权证》时,发现载明的面积为96m2。2015年11月,程某又发现屋面有渗漏现象,随即向小区物业管理反映情况。
    《商品房预售合同》应由(  )向政府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A、程某与该房地产开发公司
    B、程某
    C、委托房地产经纪公司
    D、该房地产开发公司

    答案:D
    解析:
    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就可以向社会预售其商品房,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书面预售合同。商品房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持商品房预售合同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本案例中,商品房预售人是该房地产开发公司。

  • 第4题:

    (2006年真题)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在某市商业街开发了一幢商品楼,售价4000元/米2。某甲选中了其中一套三居室,双方签订了购房合同并于2004年2月1日办理了付款交房的手续,并且约定1年之内办理所有权证书。
    某甲因公需要出国一年,为了方便房屋的维护,某甲在2004年2月18日将房屋钥匙交给A公司下属的物业处保管。3月份以后,该市的楼价大幅上涨,商品房供不应求。3月5日,A公司售楼人员某乙从物业处取走了某甲房屋钥匙,打开房门让购房者参观选购。该房屋被某丙看中,某乙以A公司名义与某丙签订了购房合同,双方于3月30日办理了交房付款手续,并于次日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
    某甲于2005年5月回国后发现本属于自己的房屋已被他人居住,十分气愤,手持购房合同要求某丙腾退房屋,遭到某丙拒绝。某甲找到A公司交涉,A公司负责人表示“一房二卖”的确是自己的工作人员所为,向某甲道歉并表示愿意按照合同约定返还某甲的全部购房款及利息,但拒绝某甲要求返还房屋的请求。
    问:(1)A公司与某甲的购房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2)A公司与某丙的购房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3)该房屋的所有权应当归谁?为什么?
    (4)A公司应对某甲承担什么法律责任?为什么?


    答案:
    解析:
    (1)A公司与某甲的购房合同有效。该合同订立时主体合格、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其他方面也符合法律的有关规定,属于合法有效的合同。
    (2)A公司与某丙的购房合同有效。虽然A公司已将房屋交给某甲,但并未办理过户手续,A公司仍然是该房屋的所有人,因此,合同主体仍然是合法的,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自愿的,合同内容和其他方面符合法律的有关规定,故合同合法有效。
    (3)该房屋的所有权应当归某丙。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房屋所有权的变动以登记为准。某甲虽然拿到了房屋钥匙,但是并未登记,所以并没有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而某丙不仅有合法有效的合同,而且进行了登记,所以某丙是该房屋的所有权人。
    (4)A公司应当向某甲承担违约责任。因其“一房二卖”和逾期未办理所有权证书的行为构成违约。

  • 第5题:

    程某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于2014年5月4日签订了《某市商品房预售合同》,合同载明了程某所购住房的价格为2400元/m2,面积为100m2。2014年10月11日,该房屋通过竣工验收。该开发公司于2014年12月18日将程某所购商品住房交付其使用。程某拿到《房屋所有权证》时,发现载明的面积为96m2。2015年11月,程某又发现屋面有渗漏现象,随即向小区物业管理反映情况。

    《商品房预售合同》应由( )向政府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A.程某与该房地产开发公司
    B.程某
    C.委托房地产经纪公司
    D.该房地产开发公司

    答案:D
    解析:
    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就可以向社会预售其商品房,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书面预售合同。商品房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持商品房预售合同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本案例中,商品房预售人是该房地产开发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