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第2题:
纳税人从2011年12月起,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的,以及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控系统技术维护费,可以(),不足抵减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第3题:
纳税人从2011年12月起,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以及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控系统技术维护费,可以(),不足抵减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第4题:
从2011年12月1日起,增值税纳税人初次购买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包括开票机)可凭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抵减额为价税合计额),不足抵减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第5题:
按税法有关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初次购买()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以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允许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的。
第6题:
进项税额
减免税款
增值留抵税额
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
第7题:
管理费用
营业外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
第8题:
进项税额
减免税款
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
增值税留抵税额
第9题:
应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下增设“减免税款”专栏,用于记录该企业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
企业购入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
企业购入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
专用设备不计提折旧
第10题:
初次购人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 借:固定资产 贷: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
按规定抵减增值税应纳税额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贷:管理费用
发生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技术维护费: 借:管理费用 贷:银行存款
按规定抵减增值税纳税税额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贷:固定资产
第11题:
应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下增设“减免税款”专栏,用于记录该企业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
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允许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
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应计入递延收益科目
应将购入的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确认为固定资产
第12题: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只有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才可以抵扣进项税
增值税纳税人2011年12月1日以后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可凭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抵减额为价税合计额)
增值税纳税人2011年12月1日以后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可凭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抵减额为不含税价款)
增值税纳税人2011年12月1日以后缴纳的技术维护费一律不得在应纳税额中抵减
第13题:
第14题:
小规模纳税人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以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允许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的,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应冲减()科目。
第15题: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以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允许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的,应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下增设“减免税款”专栏,用于记录该企业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
第16题:
增值税纳税人非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由其自行负担,不得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第17题: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的,其增值税专用发票可继续作为增值税抵扣凭证,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购进设备的进项税额。
第18题:
全额抵减增值税应纳税额
技术维护费不得抵减当期应纳税额
专用设备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专用设备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第19题:
对
错
第20题:
进项税额
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第21题:
对
错
第22题:
对
错
第23题:
对
错